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二年。
丁醜。
十月。
乙亥。
上禦乾清門聽政。
○詣皇太後宮問安。
○上禦懋勤殿。
勾到山西、直隸、情實罪犯。
停決直隸絞犯四人餘九十七人、予勾。
○谕、吏部侍郎舒明員缺。
着三泰補捕。
範時绶身尚抱病。
不能勝戶部繁劇之任。
其戶部侍郎員缺。
着裘曰修調補。
所遺吏部侍郎員缺。
着五福調補。
仍暫兼戶部侍郎事務。
不必兼管正黃旗漢軍副都統。
其員缺即着範時绶補授。
○谕軍機大臣等、據塔永甯奏、蔣洲任内。
一切舞弊納賄之事。
皆伊内幕吳姓、及管門家人黃姓馬姓等。
從中經手。
已密咨山東署撫、提犯解晉等語。
吳姓諸人。
均系此案要犯。
着傳谕鶴年、即速嚴拏。
委員解晉。
交劉統勳歸案嚴審。
務令委員嚴加防範。
迅速解送。
勿使該犯兔脫。
或畏罪自戕。
可傳谕鶴年、并劉統勳知之。
○丙子。
谕軍機大臣等、據劉統勳奏、面訊蔣洲。
據供因修理衙門。
多用銀兩。
以緻虧空等語。
外間亦有為此說者。
此言究未可信。
修理藩署。
需費即多。
何至二萬餘兩。
其為藉端捏飾。
不問可知。
但明德與蔣洲共事經年。
兩署僅一牆之隔。
蔣洲如此侵虧狼藉。
明德豈毫無所知。
何以并未奏及正恐不無别故。
即或竟诿為不知。
而藩司侵帑至此。
猶一無聞見。
巡撫所司何事耶。
着傳谕劉統勳、塔永甯、一并詳細查察。
明德何以為之庇護。
抑或實系失于覺察之處。
務得确情。
據實陳奏。
蔣洲供内。
又有拖穆齊圖、欠三千兩之語。
看來拖穆齊圖。
為人亦甚不妥。
其在山西。
養廉頗優。
何以去任起程時。
又須蔣洲為之擔承、至三千金。
種種情節。
俱當悉心研究。
使水落石出。
毋得草率完結。
再劉統勳現帶蔣洲前往山西。
途次亦宜速行。
不可久稽時日。
更宜留心防範。
勿令畏罪自戕。
可一并傳谕知之。
○又谕、據阿裡衮奏稱、将軍成衮紮布奏摺行文事件。
現俱馳遞無滞。
伊遵旨停止帶兵前往。
其谕交将軍成衮紮布之旨。
由濟爾哈朗路馳送等語。
将軍成衮紮布。
原系由珠勒都斯一路進兵。
昨被搶之阿勒輝台站。
即系珠勒都斯一路所設。
而現在遞到事件。
乃由濟爾哈朗一路。
與珠勒都斯何涉。
此路台站。
經滿福帶兵前往安接。
至今未有信息。
今事件雖由濟爾哈朗路遞到。
其珠勒都斯台站。
曾否徹回。
滿福現在何處。
應如何探聽策應之處。
更屬緊要。
前因阿勒輝台站被搶。
将軍成衮紮布等。
奏報未通。
阿裡衮竟置之不問。
經朕屢降谕旨。
令伊帶兵速往接應。
豈可因濟爾哈朗一路遞到事件。
而謂珠勒都斯台站亦遂通耶。
且前旨所謂台站若通。
即不必前往亦專指珠勒都斯路之阿勒輝台站而言。
非謂濟爾哈朗路遞到事件也。
阿裡衮辦事若此。
朕實不知為何心。
着交部嚴察議奏。
伊如此行止。
朕早已見及。
昨谕阿裡衮帶兵接應滿福。
照管行糧。
巡台剿賊。
計此際已奉到朕旨。
帶兵前往矣。
現在已至何處。
滿福信息如何。
珠勒都斯路曾否接續。
抑或徹回之處。
作速奏聞
○又谕、據阿裡衮奏稱、準将軍成衮紮布等來文。
酌撥官兵口糧三百石。
送赴軍營又雲。
兆惠候辦齊口糧。
即前赴伊犁等語。
看伊等現在情形。
未必能沖寒即往。
着遵朕旨。
或在濟爾哈朗過冬。
或在烏噜木齊亦可。
伊等此時、想已會合一處。
即将駐劄地方。
及昨交議馬匹數目速為議奏。
再來京請訓可也。
○又谕、據烏梁海人等告稱、阿爾台以外。
那林布噜勒、阿巴蘭克伊特等地方。
尚有隐匿之烏梁海等。
或阿睦爾撒納、果勒卓輝等賊。
藏匿于此亦未可定。
已谕護送哈薩克來使之和碩齊等。
詳細搜查恐逸賊頗多。
又加以阿睦爾撒納在彼。
兵不敷用。
着傳谕車布登紮布、納木紮勒等。
派唐喀祿帶兵二百名。
同侍衛二人。
在彼處适中之地駐劄。
候和碩齊信息。
如有阿睦爾撒納、及大隊賊人在彼。
伊等即接應和碩齊。
仍報知駐劄科布多大臣。
添兵接應。
其和碩齊有具奏事件。
即送交唐喀祿轉遞。
唐喀祿系獲罪之人。
今令其效力自贖。
宜知奮勉。
車布登紮布、即妥協辦理。
○吏部議覆、禦史朱嵇奏稱、上司護庇州縣。
往往于應幹處分。
即為之聲言公出。
以圖開脫。
州縣托借公出。
無論事前事後。
皆留開脫之地。
以緻被害之民。
控訴艱難。
命案因之以增。
請敕下督撫。
嚴加整饬。
非緊要事件。
不得輕調州縣。
報稱公出。
更宜詳對時日。
不宜舛錯虛捏。
應如所請。
嗣後各督撫、非緊要公件。
輕調州縣。
混行詳委者。
即行查參。
照孤懸城守例。
罰俸一年。
至州縣遇有公出。
一面叙明事由。
并公出月日。
申報該管府州查明。
并無虛捏那移情弊。
逐一叙明。
出具印結。
月底通報存案。
将來一切詳報文案内。
扣除公出之處。
俱令各上司照案核對。
謊報那移。
即行揭參。
如系尋常事件謊報者。
照謊報公出例。
降一級調用。
不行查出之該管官。
罰俸一年。
如系緊要事件。
規避降革處分。
捏報公出者。
照越獄捏報公出例、革職。
不行查出之該管官。
降二級調用。
州縣官帶印公出。
遇有命盜案件。
原許代行官員、先事拘拏。
分别羁保。
候印官回署審理。
但代行官向未定以考成。
未免膜視。
請嗣後州縣具報公出。
将委代之官。
一并聲明。
其地方一切重大事件。
據報到案。
悉心拘提。
分别保押。
候印官回署查辦。
倘不行查究。
緻成人命等項重案。
即将代行官照州縣之例議處。
從之。
○戊寅。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昨因阿裡衮奏、成衮紮布軍營奏報。
皆由濟爾哈朗馳遞。
竟置珠勒都斯于不問。
已降旨交部察議。
仍令帶兵會合滿福。
如額敏和卓、告稱沙喇斯、瑪呼斯等。
逃往哈喇沙爾。
即會同進剿。
想此時已帶兵前往矣。
但滿福自奏阿勒輝台站被掠後。
并無奏報。
深為廑念。
是以谕阿裡衮速探信息。
其探信之道。
不過由第一台起。
查至何台阻隔。
即已知信息不通之由。
乃并未如此辦理。
朕所不解。
此時額敏和卓、若來告賊衆已往哈喇沙爾。
阿裡衮即前赴協剿。
如未有實信。
即速往接應滿福。
沿途所得信息。
作速奏聞。
○又谕、昨谕副都統哈甯阿、不必巡查兆惠等所設台站。
即帶兵接應滿福。
想此時已會兵一處矣。
滿福久無奏報。
着哈甯阿将帶兵已至何處。
辦理情形如何。
速行具奏。
○又谕吐魯番貝子額敏和卓、昨據爾報稱、遣人前赴哈喇沙爾。
探取叛賊沙喇斯、瑪呼斯等信息。
如賊衆赴哈喇沙爾。
即帶兵前往辦理。
朕已傳谕巴裡坤辦事大臣阿裡衮雲。
如沙喇斯、瑪呼斯等賊人。
回至哈喇沙爾。
可帶兵往會額敏和卓剿捕。
此時爾差遣探信之人。
亦應歸告。
如賊果回哈喇沙爾。
爾即告知閻相師、作速知會阿裡衮。
會同進剿。
倘未由此路。
亦知會阿裡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