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二年。
丁醜。
十一月。
己醜朔。
谕、朕令刑部查奏、直隸審題富山故殺七十、遲延一案。
該犯于乾隆十七年六月、患噤口痢。
豈有至二十年二月始行病痊之理。
而病痊後又患血症。
直至二十一年二月、方行題結。
明系各承審官。
因循耽誤。
屢過限期。
飾詞捏報。
怠玩至此。
大非慎重刑名之道。
将此案承審審轉遲延之該督及司道有司等。
交部嚴加議處。
案犯報病。
不得過三月。
該部去歲雖定有成例。
現在如有逾限者。
該部即應查參。
其在未定例以前之案。
如遲至二年者。
俱照此案議處。
看來直隸既有此怠緩積習。
諒必不止一案。
而各省似此者。
亦複不少。
着該部于半月内、通行查明具奏。
嗣後每年秋審時。
并着九卿該部、留心查看。
有捏報犯人患病。
以緻遲延案件者。
即為舉出。
該部即行參奏若九卿及該部不能舉出。
尚待朕閱冊查問。
則責有攸歸矣
○谕軍機大臣等覽兆惠、雅爾哈善等奏摺。
現在軍營辦理情形。
總以明春進兵為要。
着成衮紮布等、遵旨來京。
至辦理沙喇斯瑪呼斯賊衆已命阿裡衮哈甯阿等。
陸續前往。
惟紮哈沁巴哈曼集等。
叛逃之後乘隙搶掠台站。
據雅爾哈善等奏。
捉生詢問。
知巴哈曼集、為得木齊哈勒拜所敗。
逃入烏勒郭蘇山内之沙紮海地方等語。
雖未可全信。
而賊衆究屬潛匿。
台站終有疎虞。
今雅爾哈善已派端濟布前往。
着傳谕成衮紮布、将哈甯阿調回令其協助端濟布。
若前行已遠即于濟爾哈朗軍營。
派兵一二百名發往。
倘端濟布等。
未能剿滅賊衆。
則成衮紮布等、起程來京。
沿途搜剿。
以清台路。
又叛逃之珲齊、額琳沁達瓦等。
已谕富德歸途之便。
就近搜剿。
并傳谕哈甯阿等知之。
○庚寅。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雅爾哈善奏稱、巴哈曼集屬人藏匿烏勒郭蘇山。
有逃往阿爾台之信。
此事容亦有之。
伊等或投俄羅斯或合烏梁海。
均未可定。
可傳谕車布登紮布、納木紮勒等。
即行文科布多軍營。
速交唐喀祿等令其沿途偵探。
協同剿殺。
其車木楚克紮布、所辦烏梁海情形若何。
作速奏聞。
○署定邊左副将軍車布登紮布奏、臣奉旨、于明年前往西路軍營。
請派出土謝圖汗部落之公品級紮薩克三都布多爾濟。
協理頭等台吉齊旺紮布。
賽音諾顔部落之紮薩克達什。
協理頭等台吉敦多布。
四等台吉庫爾奎。
紮薩克圖汗部落之協理台吉旺舒克等。
并調取喀爾喀兵二百名。
于達什達瓦、紮哈沁、厄魯特兵内。
挑選一百名。
将有馬之索倫兵。
挑選一百名。
若進剿時無需多兵。
即将現在軍營官兵之乏弱者徹回。
如蒙俞允。
請照例豫支整裝銀。
先行起程。
得旨、軍機大臣速議具奏。
尋議車布登紮布、請調取喀爾喀等兵更替軍營乏弱者。
事屬可行。
但喀爾喀災後。
生計頗艱多調不無勞費至厄魯特等、新經安插。
複令從軍。
未免驚擾。
且伊等性多貪狡。
軍前有違紀律。
于事無益。
應停調。
請将所奏兵四百名。
減為二百名。
派索倫兵一百五十名。
喀爾喀兵五十名。
再于達什達瓦屬人等、熟悉路徑者。
酌帶數人。
作為向導。
至所奏派喀爾喀公台吉等。
應準帶往。
所有派調官兵。
俱照例賞給整裝銀。
從之。
○赈恤江蘇清河、桃源、銅山、豐縣、沛縣、蕭縣、邳州、宿遷、睢甯、海州、沭陽、贛榆、山陽、安東、高郵、興化、寶應、砀山、淮安、大河、徐州等二十一州縣衛。
秋禾被災貧民。
蠲緩本年漕糧漕項有差。
○辛卯。
谕、各部院司員。
皆有應辦之事。
不宜以龍鐘衰邁者處之。
若因其無甚劣迹。
遂為勉強優容。
其于政務。
必緻廢弛。
且亦非整饬官方之道。
除保送記名禦史。
繁簡缺道府。
直隸州知州及曆俸未滿三年者外。
所有現任之郎中員外主事各官。
年逾五十五歲者。
俱着各該堂官、詳加甄别。
或精力雖衰。
尚能辦事。
及行走年久。
熟谙部務者。
分别應留應去。
通行帶領引見。
該堂官之秉公甄擇。
與姑息從事。
亦于是觀之。
○谕軍機大臣等、據豆斌奏稱、端濟布将向道巴雅爾等、送至巴裡坤。
并聲明伊等俱奮勉效力。
請遵旨照情有可原之例。
分賞官兵。
并行文黃廷桂等語。
所辦甚屬拘泥巴雅爾等、身在軍營。
較不從逃叛、前來送信之人。
尤為出力。
非但情有可原而已。
可傳谕黃廷桂、即曉示巴雅爾等。
辦事大臣、請将爾等分賞官兵。
大皇帝念爾等俱系效力之人。
恩旨送入内地。
即将伊等、派員解送來京。
○又谕曰、吐魯番貝子額敏和卓、遣人前往哈喇沙爾。
探取沙喇斯瑪呼斯信息。
即領兵前往托克三守候。
後因賊人未至哈喇沙爾。
又遣往和爾米斯和喇探聽。
相機進剿。
似此感激朕恩。
誠心效力。
甚屬可嘉。
着加恩給與貝勒品級。
明歲辦理葉爾羌、喀什噶爾等處。
令為參贊。
昨已降旨。
其益加奮勉。
以膺恩賞。
○兵部議準刑部左侍郎于敏中、請定巡查汛地之法。
應通行各省凡通衢驿路及荒村僻徑墩鋪傾頹兵丁缺少者。
按額添整。
仍饬專汛千把總等官。
按季巡查從之。
○壬辰。
谕軍機大臣等、據原任辰沅靖道黃凝道面奏、鳳凰營駐劄鎮筸、似可照永綏乾州二廳之例。
将鎮标左遊擊移駐。
與通判一員駐劄足資彈壓。
其總兵巡道。
仍可照舊移駐沅州。
并請将三廳改歸沅州府管轄。
較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