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
築砌窪池。
蓄水分槽。
在在如式。
不特牲畜供飲無缺。
兵商亦資利賴等語。
劉順委辦戈壁水泉。
能實心經理。
甚屬可嘉。
着交部議叙。
○谕軍機大臣等、據開泰奏、川省挑選營馬。
及購買土馬。
共八百餘匹解甘等語。
前因黃廷桂奏、川省氂牛。
不适于用。
曾降旨令開泰停止辦牛。
至馬匹一項。
川省既經起解。
且據黃廷桂、亦已咨覆。
于肅州驗收。
是甘省又可得此八百餘馬添補之用矣。
黃廷桂可擇其骨力強大、足供馳驅者。
加意餧養。
以備軍營調撥。
其土馬或酌量撥補驿站。
自亦足供應差使。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據吳達善等奏、遵旨将厄魯特哈爾察海等。
俟送到時。
賞給産業。
同綠旗兵食糧。
嗣後有似此者。
查照辦理等語。
昨因厄魯特剿殺之後。
餘衆無多。
若概行誅戮。
恐聞風驚懼。
以緻各處藏匿。
故将哈爾察海等。
如此辦理。
但此等降人。
情節不一。
着傳谕吳達善等、嗣後有似此送到者。
俱着奏聞請旨。
哈爾察海等、亦不必安插巴裡坤。
俱發往安西。
歸入綠旗兵内差遣。
仍加意約束。
勿緻脫逃。
再醜達自軍營送回巴裡坤駝隻。
倒斃甚多。
所存俱屬疲瘦。
是全不盡心照管。
吳達善何以并不參奏。
着一并傳詢。
○戊辰。
春分。
朝日于東郊。
上親詣行禮。
○詣雍和宮行禮。
○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據黃廷桂奏稱、軍需辦解将竣、請暫停可緩之糧運。
以便農功。
具見悉心調劑。
其所稱豫備正餘馬、一萬七千匹。
四月初間。
可抵肅州等語。
着饬交各該員。
加意飼秣。
至春深時。
口外青草豐茂。
陸續酌撥。
送赴巴裡坤一帶。
分廠牧放。
膘分易于滋長。
兼可省内地刍豆。
且免五六月間、經行戈壁之勞。
将來遇有調遣。
自可就近趱赴。
不患長途疲乏。
可傳谕知之。
○鑲紅旗滿洲都統奏、請将革爵之球琳、德明阿、該管佐領掣出。
得旨、上年革去球琳、德明阿、貝勒公爵。
不過因其庸惰。
用示懲創。
伊等原無重罪。
何至掣出佐領。
着仍照常管理。
并着各該衙門。
選球琳之子一人。
帶領引見。
賞襲公爵。
德明阿、或子或弟。
選一人帶領引見。
賞襲鎮國将軍。
○恩賞追剿鄂木布所屬烏梁海。
效力得傷之台吉班第等、并兵丁、銀緞有差。
○己巳。
谕、據夢麟等奏、河營千總高文魁。
把總張忠。
承辦艾山河工段。
較原估丈尺短少。
請革職枷号示衆等語。
現在河道疏築各工。
經朕親臨相度。
特派大員。
分路督率經理。
不惜千萬帑金。
為數省瀕水黎民生業計者。
所關甚重。
非尋常歲修工程可比。
凡屬在事人員。
自當激發天良。
實力承辦。
該弁等乃敢愍不畏死。
乘機短工侵冒。
情甚可惡。
僅予枷号。
豈足蔽辜。
着将該二犯、即照軍法穿箭。
押赴各工。
傳谕示儆。
至其所短工段原估之數。
可以按籍而稽。
何得因其尚未報銷。
遽曲為開脫。
思以薄懲了事。
夢麟、尹繼善、白鐘山、着交部議處。
仍着伊等即速确查。
按工計料。
該弁所有侵冒之數。
在千兩以内。
尚可按律定拟。
追繳完結。
若在千兩以外。
查勘既确。
罪無可逭。
即行奏明在工正法。
以昭炯戒。
再各處工段尚多。
恐不止此二弁。
伊等如因此轉緻心存徇隐。
自取罪戾。
則責有攸歸矣。
○軍機大臣等議奏、禦史劉宗魏奏、請嗣後盜賊搶奪、挖墳、應拟軍流人犯。
不分有無妻室。
概發巴裡坤。
于新辟夷疆。
并安西回目紮薩克公額敏和卓部落、遷空沙地等處。
指一屯墾地畝。
另名圈卡。
令其耕種。
其前已配到各處軍流等犯。
除年久安靜有業者。
照常安插外。
無業少壯。
曾有過犯者。
一并改發種地。
交駐防将軍管轄。
應如所請。
并将此外、情罪重大軍流各犯。
一體辦理。
從之。
○戶部議準、四川總督開泰奏、雲陽縣開添鹽井。
應增水陸二百十六引。
請于乾隆二十二年、發川餘引内、給銷。
課稅、即于是年起徵。
從之。
○以吏部尚書劉統勳、充續文獻通考館總裁官。
○命定邊左副将軍成衮紮布、侍衛圖沙布、蘇噜克沁、馳驿赴北路軍營。
○庚午。
谕、山西交城等四十州縣。
上年秋成稍歉。
已降旨将民欠常平倉谷。
分别緩徵。
其借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