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裡坤。
由屯等、應請交部議叙。
得旨、副都統由屯、領兵沿途剿賊。
擒獲鄂哲特等。
收其遊牧。
甚屬奮勉出力。
由屯着賞給世職。
與效力官兵。
交部議叙。
其得傷官兵。
照例賞給銀兩。
仍交部議叙。
○以甘肅涼莊道來朝、為廣東按察使。
○乙酉。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阿爾泰奏、曹縣黃河灘地。
有魚子化為蝻孽。
随馳赴該處搜捕。
并飛知胡寶瑔一體查辦等語。
瀕河州縣。
經上年被水之後。
魚子化蝻。
勢所不免。
正當先事豫防。
勿使滋蔓。
阿爾泰聞知。
即親赴查辦。
甚合事機。
該處毗連豫省。
胡寶瑔務當查察所屬、倘有萌生。
即行迅速搜捕淨盡。
方無贻患。
其上下江二省。
上年亦有被水處所。
該督撫等各當留心。
直隸天津一帶。
亦曾有被水者。
着方觀承豫行防範。
總之水退之地。
蝻孽易生。
所當及早絕其根株。
毋緻臨時再籌撲滅。
将此傳谕各該督撫知之。
○又谕、前經降旨。
令提督豆斌、于巡查台站時。
将所有山林幽僻處所藏匿之賊人。
務須加意搜尋。
逐一剿殺。
并将戈壁内哈布塔克、拜達克、及阿濟必濟等處之賊。
一并搜除。
以靖地方。
今據永貴等奏稱、據奎屯等處台站筆帖式呈報庫爾河源山内。
有呼爾璊台吉巴彥等、在彼藏匿。
且博羅通古台站馬匹。
亦被賊人偷竊。
和爾郭斯、奎屯、等處。
亦不時見有瑪哈沁人等。
特遣守備馬蛟雲、委署章京達爾紮桑、于種地兵内帶領百餘人。
前往搜拏等語。
着再傳谕豆斌、速行領兵前進。
詢問永貴等、務将巴裡坤迤西一帶。
山林幽僻處所藏匿之賊人。
嚴速剿除。
其在庫爾河源山内藏匿之賊。
及博羅通古台站。
偷馬賊犯。
并和爾郭斯、奎屯、等處之瑪哈沁等一并擒捕。
無俾潛匿滋事。
倘有疎縱。
惟豆斌是問。
○是月。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直隸各屬被旱、及稍有得雨情形。
得旨覽奏俱悉。
京師亦覺望澤。
若旬日不雨。
則可惜今春天恩矣。
迩日雖雨而未沾足。
實切憂企。
一得甘霖。
即速奏來。
○江蘇巡撫托恩多、奏謝調任廣東巡撫恩。
得旨、覽。
恐汝不勝蘇撫繁任。
廣東尚可稱職。
一切汝應實力黾勉。
○江南河道總督白鐘山奏、奉谕令高晉分駐徐州。
協同辦理。
臣惟有同心協力。
和衷妥辦。
不敢少存推诿歧視。
得旨、覽奏俱悉。
自來總河、與副總河必不和。
而汝又與高斌有嫌若此心不化。
将來必緻兩敗俱傷。
且汝老矣。
以私言之。
得一相助之人。
以公言之。
為國家造就一好總河。
以繼汝後。
汝功更大。
當實心悅服此訓。
勉力行之。
○浙江巡撫楊廷璋奏覆、前奏于不近民居。
及非依山傍麓之江塘二十餘裡。
請添設堡夫十二名。
以資巡防看管。
以二十餘裡之塘堤。
設夫十二名牽算。
約計二裡一夫。
實非每夫派定管塘二裡。
緻工長力薄。
難以周顧也。
且江塘俱系石工。
均有護沙。
非若海塘節節需人防範。
今因地設堡。
責令常行巡防。
稍有坍卸。
即為修補。
似可無有名無實之弊。
得旨、如所議行。
多募夫而不實力稽查。
亦屬虛糜也。
○福建按察使史奕昂奏、新頒定例。
凡州縣相驗。
初供及正犯到案日期。
俱應咨部存案。
立法周詳。
猶有逾越分限之處。
緣州縣相驗通報後。
每觀望上司意指。
俟督撫批轉。
始行覆審。
其間延擱證佐候審。
廢時失業。
而刁黠犯屬。
往往尋覓訟師。
打點房差。
避重就輕。
令審官多方究诘。
迨輸服成招。
限已屆滿。
臣詳明督撫。
通行各府州縣。
凡人命相驗後。
如案犯已齊。
一面具文通詳。
一面即由府解司。
不必候批始行提縣。
至相驗後。
或案犯未齊。
如首犯已到。
即以首犯到案起限。
速行審結。
未獲餘犯。
聲明獲日另結。
若從犯先到。
供吐确實。
亦即先結從犯一面勒限嚴緝正犯務獲究結。
倘承審官延挨不辦。
立即查照違限月日。
揭報參處。
得旨、時常如此實力為之。
可也。
○河南巡撫胡寶瑔奏、豫省上年被水。
魚蝦遺子。
易生蝗蝻。
臣于入春時。
恐其生發。
勒限五日一報。
茲據睢州禀稱、蔣家窪等處。
蝻子生發。
臣即馳赴。
率同文武速行撲打。
嗣據杞縣禀報、睢州連界之黃家橋等處。
間亦萌動。
随令司道分路搜查。
俱已撲滅。
現在麥已登場。
實為豐稔。
秋禾長發無損。
不緻有礙。
得旨、最應實力妥辦者。
汝自然留心。
不待朕督責也。
○山東巡撫阿爾泰奏、挑浚江風口引河。
并修築壩工。
及挑浚陷泥、芙蓉、燕子等工。
估需銀二萬五千兩。
據沂州府詳、蘭山縣士民等呈稱。
情願自出夫力。
合作興舉。
除饬該府縣俯順民情。
将應挑處所。
聽民挑浚。
并将運到川米借給口糧。
以示優恤。
報聞。
○四川總督開泰奏、裡塘土司安本等禀稱、所屬番民。
多賴牲畜為生。
上年瘟疫流行。
牛羊倒斃。
又青稞歉收價昂。
通計五千三百餘戶内。
乞食鄰封者四百餘戶。
無力耕種者一千九百餘戶。
現在設法安撫等情。
查土司所屬。
原無議赈定例。
但裡塘為進藏要路。
該番民節年供應差使。
其為小心。
雖稱現在安撫。
誠恐秋收尚遠。
遇有差務。
未免周章。
請照乾降十二年秋間被霜、奏明每戶給赈銀五錢例。
酌賞銀三錢。
于本年鹽茶耗羨項下。
歸款核銷。
得旨、如所請賞給。
○貴州巡撫周琬奏、黔省各廠出産鉛觔。
經前任撫臣愛必達奏準。
每年酌撥二百萬斤。
運赴漢口售賣。
以供江南等九省鼓鑄。
嗣據委員禀報。
二百萬斤。
不敷銷售。
又經前撫臣定長。
議于額運外。
加運正耗鉛一百八十九萬斤。
節年辦理在案。
茲查漢口局内。
除銷售外。
現存積鉛六百五十餘萬斤。
已足供兩年銷賣。
應将額解楚鉛。
停運一年。
至湖南省本年需用鉛觔。
即令運解京鉛之委員帶運。
不緻贻誤。
報聞。
○甘肅巡撫吳達善奏、乾隆二十二年八月内。
奉文減捐起。
至年底止。
惟撫彜、山丹、等廳縣。
仍無報捐。
其餘張掖、武威、等十州縣衛。
已共收捐監生一百一十六名。
共京鬥糧八千一百一十一石。
所收糧數。
雖較前不及。
但為期止三四月。
非經久可比。
此後如長年收捐。
商民遠近聞風踵至。
報捐自必更有成效。
報聞。
○又奏、甘省各屬。
春夏以來。
民間耕牛染疫。
率多倒斃。
查從前舊例。
如遇農民牛隻倒斃。
原有借給牛本銀三兩。
或糧三石。
饬令買補之例。
除批饬甯夏府屬靈州、及中衛等縣。
照依前例借給牛本。
分作二年還項。
别屬或有續報之處。
均請一例辦理。
得旨、甘省常有牛疫之災。
何不講求醫治禳解之方耶。
卷之五百六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