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窩留馬朝柱逆黨。
捏造匿名揭帖。
經董老九即木克德讷、寫就。
貼于各衙門牆壁。
請将董老九、解部發黑龍江等處。
充當苦差等語。
董老九即木克德讷、系乍浦駐防旗人。
理宜守分當差。
乃敢與奸民商寫匿名帖、各處粘帖。
誣陷曹大章、殊無法紀。
且改易匪名為董老九、其恣意生事。
不肖已極。
從前不但旗人無此惡習。
即民人中。
亦必系極惡之徒。
方有此事。
稍知安分者。
斷不出此。
着交該管大臣。
傳集該處旗人。
眼同正法。
俾共知懲創。
木克德讷敢于肆行至此。
皆因伊父不能教訓所緻。
着将伊父及妻子。
俱發黑龍江、給兵丁為奴。
再所寫匿名帖内。
有逃人王四徒弟、鄂阿六、鐘大保、及退甲出旗開鋪之張三等。
名字俱似旗人。
交該管大臣查明。
果系旗人。
即行治罪。
旗人敢與奸民交結。
無所不為。
改名效法漢人。
竟忘身系滿州。
殊屬可恨。
皆由該将軍、副都統等、平日不嚴加管束。
因循怠玩所緻。
該将軍、副都統、俱着交部察議。
并着傳谕八旗。
及各省駐防地方。
嗣後仍有似此肆行者。
照此辦理。
斷不輕恕。
将此曉谕中外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從前因辦理回部。
将伊犁屯田事務。
暫行停止。
今回部各城。
迎降相繼。
大功計日可成。
來年駐防伊犁之兵。
亦已豫為分派。
則屯田以省轉饷之勞。
自不可緩。
軍營綠旗兵丁。
駐防各城。
所用無幾。
應行派往伊犁。
并酌派回人等。
令納木紮勒、三泰等、辦理屯田。
或将魯克察克、哈喇沙爾、烏噜木齊、等處屯田兵丁。
移至伊犁。
再于内地派出兵丁補缺。
可傳谕兆惠、納木紮勒、永貴、定長、黃廷桂等、咨商定議具奏。
一面将應辦之事。
先時豫備。
○又谕、據車布登紮布奏、現派壯兵。
往烏噜木齊、支領口糧。
前赴庫車等語。
車布登紮布、久在軍營宣力。
因降旨令其自阿濟必濟、回遊牧休息。
且庫車、沙雅爾、賽哩木、阿克蘇、烏什等城。
俱已降服。
現進兵葉爾羌、擒拏霍集占。
大功即日告蒇。
車布登紮布仍遵前旨。
将喀爾喀兵、帶回遊牧休息。
至厄魯特汗羅布藏多爾濟、所領厄魯特兵丁。
亦宣力有年。
俱着帶回遊牧休息。
再富德、前令其赴葉爾羌、協剿逆匪。
如兆惠已擒霍集占。
則彼處大事已定。
富德亦無庸前往。
着将所領索倫、察哈爾兵丁。
酌量路途近便。
留于辟展、吐魯番等處。
伊即行來京。
其索倫、察哈爾、兵丁到時。
巴理坤辦事大臣。
照例辦理。
令其由内地驿站。
各回本處。
将此旨傳谕車布登紮布、富德、遵照外。
并谕阿裡衮知之。
○又谕曰、阿桂奏、來京請訓。
馳赴西路軍營。
酌派所領侍衛官員二三名。
索倫兵二十餘名。
将行裝自布延圖、先送至巴裡坤等語。
阿桂所領官兵。
久在軍前。
自應調回休息。
可傳谕阿裡衮、伊等抵巴裡坤。
即派官兵照看行裝。
令其由台站各回遊牧休息。
以示體恤。
○癸醜。
谕、刑部現在辦事乏人。
永貴未到任之前。
石柱、着兼署刑部侍郎事務。
○又谕、兩江總督尹繼善等、以河工告竣。
年谷豐收。
臣黎望幸情殷。
請于庚辰之歲。
載舉南巡令典等因合詞具奏。
朕惟東南河道民生。
時萦宵旰。
前者翠華再莅。
每切咨詢。
不敢自逸。
茲當大工既蒇。
澤國安瀾。
于焉攬辔觀風。
上以驗曩時往來指畫之勤。
下以考在事大臣宣化承流之績。
理亦宜之。
顧各督撫等、前後奏報工程。
披章如睹。
而嵇璜、裘曰修等、又以親承訓示。
甫經複命回京。
條析敷陳。
情形頗悉。
乃者大江南北。
年谷順成。
民氣和樂。
封函疊至。
仰見上蒼福佑。
額手為南黎稱慶。
此意與封疆諸大吏共之。
猶念積潦初除。
污萊日辟。
正宜乘時勸谕。
俾瘠土并化膏腴。
以培元氣。
現降旨各督撫、勘明濱河地畝。
有秋獲雖登。
而小民牛犁耔種。
不能接濟。
緻曠土尚有未耕者。
并予格外加恩。
官為借給。
使得資東作而厚西成。
其果盈甯之象。
與歲俱增。
則機杼倉箱。
熙恬滿目。
其足以佐時巡風景者。
不更多耶。
且明歲車駕臨幸索約爾濟。
又再定伊犁後。
若左右哈薩克。
東西布噜特。
及回部各城。
以次平定歸降。
不無觐谒宴赉之典。
車馬之煩。
所當少恤。
且歲屆辛巳。
即恭逢聖母皇太後七旬大壽。
普天同慶。
如于是年敬奉安輿。
重臨江浙。
庶幾省方問俗。
嘉地利之畢登。
喜民生之益懋。
于以仰悅慈懷。
壽祺康豫。
當推恩錫福。
俯慰元元望幸之忱。
俟臨期另行降旨。
所有庚辰年南巡之奏。
暫停舉行。
毋庸具摺固請。
先将此通行曉谕知之。
○又谕、江南、山東、河南、等省河道工程。
全行告竣。
節據各督撫等奏報、年谷順成。
秋收多在八九分以上。
朕深為窮檐志慶。
顧該處有向來積潦已久。
如山東之濟甯、魚台、各州縣。
江南之徐州、鳳陽、所屬。
河南之歸德、陳州、所屬。
濱河地畝。
荒廢頗多。
今已逐經涸出。
正應及早墾種。
其或尚有未經涸出者。
更宜加意設法疏洩。
及時補種。
以收地利。
乘此民力稍裕之時。
地方有司。
多方勸谕。
務使野無曠土。
方為無忝厥職。
至其中或有實在窮民。
秋成所獲。
僅資口食。
而牛具耔種。
實不能接濟者。
着該督撫等、确切查明。
即行請旨借給。
期于東作有資。
西成共慶。
以副朕轸念黎元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曰、金德瑛參奏、大興縣冒籍廪生丁泗、既不遵例改歸原籍。
複勾通謝國賓等、扶同出結。
出身硬證。
已将丁泗除名。
并請将謝國賓等斥革等語。
冒籍生童。
向來相沿日甚。
最為惡習。
理應嚴究。
其定限一年。
勒令自首改歸。
原系從寬辦理。
予以自新之路。
今丁泗既不遵守功令。
複串通本地劣衿。
捏結朦混。
而謝國賓等、從中包攬。
舞斃營私。
若僅予斥革。
将來故智複萌。
易名冒考。
事所必有。
終無以杜夤緣頂冒之斃。
且衆人亦不能共知懲創。
所有丁泗、謝國賓等、俱着交刑部治罪。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舒明奏稱、俄羅斯界。
所設阿噶爾等卡。
被和托輝特之烏梁海等賊人。
搶奪馬駝。
緻傷兵丁。
已派喀爾喀台吉達瑪琳紮布等。
會同和托輝特紮薩克達什朋楚克、協力擒拏等語。
此等烏梁海。
皆青滾雜蔔舊屬。
從前應行治罪。
因其素性愚昧。
特加寬貸。
理宜安靜守分。
乃敢肆意妄行。
情罪可惡。
着傳谕成衮紮布、于北路索倫兵内。
酌量帶領進剿。
或即于喀爾喀、派老成曆練之人。
以所部兵丁。
追獲渠魁。
正法示衆。
不可緻令漏網。
○又谕、據成衮紮布奏、杜爾伯特汗車淩烏巴什所屬。
厄魯特都楞、至布延圖、盜竊傷人。
請将都楞正法。
其從賊蒙和爾岱、重加鞭責。
并咨杜爾伯特汗、令其将就食人等押回等語。
杜爾伯特所屬、在布延圖左近居住就食人等。
行竊亦所難免。
惟當嚴饬台站。
留心巡察。
即偶有進卡者。
逐之不回。
從重處治亦可。
若屢咨該部落汗、令其禁止察拏。
伊等或轉生疑懼。
此次即照成衮紮布所奏。
嗣後不必行咨。
着遵此辦理。
○又谕、禮部奏、據朝鮮國王報稱、内地偷采人參民人劉子成、潛行越境。
特委員解送鳳凰城等語。
劉子成偷采人參。
且逃至外國。
大幹法紀。
着傳谕将軍清保、俟解到時。
即正法示衆。
毋緻脫逃。
○又谕、據黃廷桂奏、嘉峪關口。
先後盤獲固原逃兵李子雲等、并靖遠營逃兵孫林、共七名。
解肅訊明正法等語。
此等脫逃兵丁。
一經拏獲。
自當即行正法。
斷不可稍存姑息。
所有未獲餘犯。
仍應嚴饬内外各關口。
上緊速拏務獲。
毋使漏網。
其在嘉峪關口、盤獲逃兵之各弁兵等。
着該督查明。
酌量獎賞。
以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