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等者。
即行具奏發落。
其尋常案件。
亦着速為完結。
毋得稽延滋累。
并行令直隸總督一體辦理。
○又谕、甘省上年被災各州縣。
疊經加恩撫恤。
展赈已至七月。
其河州、狄道、環縣、東樂等四處。
被災次重。
雖已照例領赈。
當此青黃不接之際。
窮黎謀食維艱。
朕心深為轸念。
着加恩一體展赈三個月。
按月支給。
俾小民糊口有資。
自可力勤耕作。
以待秋成。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據碩色奏稱、永州鎮總兵高瀚。
現患足疾。
步履維艱。
請予解退等語。
高瀚人本無可取。
前于陛見時。
觀其弓馬。
亦甚平常。
既經患病。
着令休緻。
永州鎮總兵員缺。
着福勒赫補授。
所遺員缺。
着官德滋補授。
○谕軍機大臣等、方觀承籌辦剝運事宜一摺。
已于摺内批谕矣。
此時北河水勢微弱。
南糧頭幫。
已抵津關。
雇船起剝。
雖系多用空間民船。
而沿途客商船隻。
仍恐不免壅滞。
已有旨令将先到糧船内。
截留四十萬石。
存貯天津北倉。
将來水勢長發。
續到船隻。
直抵通倉不必更資起剝。
既省目下購覓剝船之煩。
此後遇有需用之處。
即可就近轉移。
所有截留存貯轉運諸事宜。
上年方觀承甫經督辦。
定有章程。
其如何辦理情形。
着詳細奏聞。
尋奏、糧艘将次抵津。
因北河水勢微弱。
應将先到各幫截留四十萬石。
存貯北倉。
以免剝運。
但前幫截留。
後幫繼進必速。
若北河水尚發。
續至仍需起剝。
不如于先到各船。
視每船應剝若幹。
于北倉起卸。
截留原船之米抵通交兌。
其中亦有隻減截十之三四者。
所截無多。
起兌甚易。
以次截至千數百船。
遇河水長發。
繼進自可無阻。
其旗丁例出剝費。
由運官扣存者。
仍按所起米數。
交坐糧廳收貯。
此米如不需赈粜。
全漕回空後。
坐糧廳會同地方官。
以所存剝費雇船。
由北倉運至通倉。
一月即可轉輸全竣。
如有撥用。
則将剝費留充下年之需。
北倉無占貯之米。
其可以備緩急截剝之用。
又不止在本年。
得旨、甚屬妥協。
如議行。
○又谕、據吳達善奏、甘肅春種情形一摺。
内将上年被災之臯、金、等縣。
展赈三月。
銀糧兼散。
現在按月分領。
以防耗費。
辦理甚是。
其河州等四處。
應行加赈地方。
現已降旨加恩矣。
至該省望雨之處甚多。
朕心深切轸念。
所有祈求雨澤事宜。
前已降旨。
令該督虔誠申禱。
此時更宜多方設法祈求。
并博訪能祈雨澤之人。
齊心協力。
以冀感格。
或得甘霖普降。
有禆農田也。
至清理刑獄。
亦祈求雨澤之一端。
該省各州縣。
所有杖徒以下罪犯。
或應釋放。
或應減等。
着傳谕吳達善、令其督率各屬。
分别辦理。
○又谕、據開泰奏、金川與革布什咱構釁一案。
各土司仍在相持。
未曾對敵。
現在姑為駕馭。
俟番地山雪漸融。
随時察看。
再行相機辦理等因。
各土司互相攻擊。
節據該督提等奏到情形。
業經屢降谕旨。
令其相機辦理。
不必繩以内地官法。
看來革布什咱等、與金川相持不下。
不過欲衆分金川之地。
莎羅奔、郎卡、盤踞金川。
終非善類。
如果能協力瓜分。
正可聽其自然。
所謂以蠻攻蠻之一策也。
摺内所稱莎羅奔、郎卡、俱有畏懼乞憐之态。
向來苗性狡黠。
萬不可以此憑信。
轉啟事端。
即山雪消融之後。
其如何往彼察看。
再行辦理之處。
亦毋庸稍涉張皇。
惟在該督提等、密饬該管文武、得其實情。
相機辦理。
一切行所無事。
鎮靜以處之可耳。
各土司文書。
大概系用唐古忒文字。
該處繙譯。
恐不盡其詳細。
一并傳谕該督等、嗣後接到各土司文書。
除一面辦理外。
即将原文進呈。
此次該土司文書。
如尚未發還。
即速馳奏。
則彼地情形。
自無不洞悉矣。
○又谕、前因兆惠等籌議進剿。
所需兵馬過多。
因思數年來。
進剿準噶爾、哈薩克。
皆系大舉。
即如初次西路進剿。
僅用兵一萬六千。
馬五萬。
駝七千餘。
彼時從巴裡坤至伊犁。
沿途皆厄魯特遊牧。
反覆無定。
今全部蕩平。
惟逆回竄伏巢穴。
較之準噶爾難易何如。
兆惠等俱親曆行陣。
豈不知此。
朕意有勁旅五千。
即可橫行無敵。
就令不足。
則以萬人當之。
何至尚虞力弱耶。
伊等身當重任。
聞朕令将派出兵數減省。
萬一不能集事。
必有後言。
然事勢本可不需。
亦何必固執成見。
且自阿克蘇至葉爾羌。
不過如巴裡坤、至烏噜木齊千餘裡之遙。
而霍集占摧敗數次。
尚有何力量。
此皆伊等所宜籌及者。
可傳谕兆惠、富德等。
惟就現在兵力。
應機速進。
○又谕、據舒赫德奏稱。
公品級伯克鄂對之子鄂斯璊、年雖少而辦事敏練等語。
伯克鄂對駐守和阗。
甚屬奮勉。
是以加恩賞給公品級。
今伊子在庫車辦事。
亦能盡心效力。
着加恩賞鄂斯璊三品頂孔雀翎。
舒赫德即傳旨獎谕。
○吏部議準、署湖北巡撫莊有恭疏稱、興國州幅<巾員>遼闊。
吏目巡緝難周。
請将興國州之興教、下豐樂、宣化、興瑞、東鄉、仁義、上樂平、永樂、朝陽、歸化、撥歸富池巡檢管轄。
辛亭、豐義、善福、永章、永城、寶政、懷仁、崇仁、樂歲、安樂、中豐樂、上豐樂、辛安、撥歸黃颡口巡檢管轄。
豐葉、伏近、長慶、永伏、修善、上陽、辛慈口、吉口、宣教、辛興、下陽、辛從慶、修淨、下雙遷、上雙遷、仍令吏目稽查。
從之。
○又議準、湖南巡撫馮钤<锍-釒>稱、長沙府屬浏陽縣。
向設巡檢一員。
駐梅子園。
後移縣南澄潭江。
仍名梅子園巡檢。
居民既少。
距縣複近。
酌議将梅子園巡檢。
移駐永安市。
寶慶府屬武岡州。
有蓼溪、紫陽、硖口、石門、巡檢四員。
其州同一員。
并無專管政務。
查高沙市為由州赴川黔要路。
商販絡繹。
雖隸蓼溪司巡查。
不足彈壓。
請将武岡州州同、移駐高沙市。
又邵陽縣地方遼闊。
東路系赴省通衢。
距湘鄉甚遠。
跬步皆山。
村莊星散。
各州縣解勘人犯。
皆由此經過。
防範難周。
請将蓼溪司巡檢、移駐邵陽縣黑田鋪。
從之。
○刑部議覆、湖北按察使沈作朋、條陳例禁。
一、例載外省民人。
買貴州窮民子女。
無官媒花押。
及數過三人者。
照略賣本律徒流。
例文專指貴州。
直省辦理不一。
嗣後如遇奸徒興販人口。
賣為奴婢。
杖一百。
流三千裡。
賣為妻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