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
地勢袤長。
山嶺環繞。
境内有崮山、長城、二驿。
南北交沖。
知縣、典史、二員。
遇事每多掣肘。
查該縣張夏鎮。
當崮山、長城、兩驿之中。
請将鄒平縣縣丞。
改設長清、駐劄。
張夏鎮。
又青、萊、兩府交界之景芝集。
系諸城、安邱、高密、三縣毗連之所。
人煙稠密。
請将安邱縣縣丞。
移駐景芝集。
從之。
○予故固原提督豆斌、祭葬。
入祀昭忠祠。
谥壯節。
○丁醜。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各鹽政織造等。
夏節貢物。
以備賞赉之需。
雖行之已久。
但迩來絺繡。
太求精巧。
既害女紅。
長此焉窮。
非朕敦尚樸素之意也。
甚至華藻被于葛褥。
天中五日以外。
無所用之。
迎涼适凊。
亦不宜于憩息也。
其禁之。
○又谕、今歲入春以來。
雨澤未霈。
米價稍昂。
經朕疊頒谕旨。
量發倉米。
分遣大員。
在五城、圓明園各處、及通州地方。
設廠平粜。
以濟民食。
但當青黃不接之時。
又值閏月。
八旗兵丁。
向無閏月支給甲米之例。
未免買食維艱。
着加恩于閏六月、賞給一月甲米。
俾兵丁饔飱優裕。
不藉籴食。
市價自必愈加平減。
于闾閻生計。
均有裨益。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馮钤奏、請于湖南各屬常平倉存貯項下。
撥谷三十萬石。
運赴江南。
聽其平粜轉運。
已降旨令尹繼善察江省情形。
或留用一二十萬石。
其餘谷石。
另行碾米。
于明歲漕船之便。
搭運至京。
如江南無須此項。
即行全數運京。
近聞江省米價。
甚屬平減。
而京師今歲雨澤未沛。
五城及通州各處。
俱發倉分廠平粜。
不限米數。
正須酌盈劑虛。
通融經畫。
俾闾閻生計充裕。
着傳谕尹繼善、現在江省米多價平。
所有楚省撥谷。
自應碾米運京。
多多益善。
不必存畛域之見。
其地方倉儲。
亦可乘時采補。
一切裨益民生之事。
該督通籌熟計。
妥協辦理。
○定邊将軍兆惠等奏、臣等從前拟将和阗、阿克蘇、分為兩路。
因和阗被圍。
且有通喀喇土伯特、痕都斯坦之路。
俟應援事竣。
進攻葉爾羌。
而阿克蘇之兵。
兩面夾攻。
兼堵截賊人逃往巴達克山等要隘。
若兵多。
則分攻喀什噶爾。
可以互相牽制。
今兵數不多。
恐逆賊拒守葉爾羌。
必須兩路合兵攻圍。
俟克城後。
再分兵略地、及堵截來援賊衆。
今接奉分兵谕旨。
謹錄送富德、令其定議具奏外。
臣舒赫德即将阿克蘇所有馬駝内。
擇堪用者、前往和阗。
安撫回衆。
其酌調布噜特屬人、及查拏哈薩克錫喇。
臣等于三月初八日。
即遣侍衛成果、布延泰、傳檄布噜特。
候回報定奪。
谕軍機大臣等、富德至特穆爾圖諾爾。
攻喀什噶爾。
舒赫德前往和阗。
皆從前酌定者。
今富德已定和阗。
自當由彼進發。
兆惠雖令富德定議。
恐往返需時。
可傳谕富德、令其徑從和阗進兵。
攻取葉爾羌。
一面堵截賊逆等逃竄之路。
昨據舒赫德請前赴和阗。
令巴祿在阿克蘇辦事。
已降旨停止。
即此時業已起程。
亦仍回阿克蘇。
此旨着速行馳遞。
○湖南巡撫馮钤奏、郴、桂、兩廠。
向計産鉛十六萬斤。
近年出産漸微。
倘黔省所帶鉛。
不能如期運到。
即缺鼓鑄。
請于例買黔省白鉛二十萬斤外。
增帶二十萬斤。
并耗鉛統交巴陵秤收。
轉解供鑄。
需費如例于地丁動用。
此次加買黔鉛。
所以留備缺乏。
嗣後仍抵運常例之鉛。
毋庸格外加帶。
得旨允行。
○戊寅。
谕、據雲貴總督愛必達參奏、古州鎮總兵唐開中。
性情執拗。
舉動乖張。
考驗官弁。
濫行保送。
一經駁回。
辄生訾議。
又将截存銀兩。
動用後、始行詳請核銷。
且不能約束營員。
撫輯邊境。
每借事端妄議更張。
并無故來至貴州省城。
遠離職守。
不勝總兵之任。
請革職以示炯戒等語。
總兵為鎮守大員。
必須持身公正。
紀律嚴明。
方可為将弁表率。
唐開中執拗乖張。
率意妄行。
本應革職治罪。
但念其所犯。
尚與營私作弊者有間。
且漢仗尚優。
曾經出兵受傷。
着革職。
加恩賞給遊擊銜。
前往軍營随營差遣。
如軍務告竣。
即令其在屯田處所。
效力贖罪。
愛必達摺并發。
○谕軍機大臣等、吳達善題參副将高宗瑾。
委令總理解送軍營羊隻。
托病推卸。
規避不職。
請革職。
發往烏噜木齊屯田效力。
所奏甚是。
高宗瑾身為副将大員。
而遇事推诿。
若僅予革職。
實不足以蔽辜。
甘省距烏噜木齊尚遠。
此等無恥懶惰之人。
若令其領咨前往。
中途不免捏病逗遛等弊。
着傳谕吳達善、委員押赴烏噜木齊。
交與屯田大臣等收管。
令其當差效力。
以為官員規避者戒。
○又谕曰、富德奏稱、途遇守備傅能等。
領綠旗兵五十餘名。
從哈喇哈什脫出。
如伊與齊淩紮布等、固守情節。
仍願随同進兵。
因其困憊。
令往兆惠軍營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