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若輩利薮。
而地方不肖官吏。
需索勒詐。
徒滋弊端。
不若竟弛其禁。
招商采伐。
官為設口稽查。
令其輸納稅課山價。
于蒙古地方。
亦屬有益。
其如何妥協辦理之處。
着英廉馳驿前往。
會同塔永甯詳議具奏。
○又谕曰、固世衡、圖桑阿、非尋常失察可比。
現在交部嚴加議處。
歸綏道員缺。
着索琳補授。
河南按察使員缺。
着蔣嘉年調補。
明德前曾身獲重罪。
後經起用。
複有降調之案。
現屆百日服滿。
念其連年承辦軍需。
尚屬出力。
着加恩署理甘肅按察使。
○命翰林院侍講學士汪廷玙、提督福建學政。
○戊子。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成衮紮布奏稱、薩拉布拉克卡内馬匹。
被賊盜取。
此等賊人。
或在拜達克等處藏匿。
參贊大臣紮隆阿、已領兵前往搜捕。
仍應派員協助。
于令臣子額爾克沙喇。
率侍衛一二員。
前往策應等語。
紮隆阿未必經練事情。
熟習道路。
額爾克沙喇、則朕所深知。
與其同行。
不如獨往。
庶無掣肘之處。
可傳谕成衮紮布、即着額爾克沙喇、前赴紮隆阿軍營。
領兵搜捕瑪哈沁。
若兵力尚弱。
即于喀爾喀兵内。
酌量挑選。
将從前盜取烏噜木齊牧放馬匹。
此次盜馬賊人。
及沿途藏匿瑪哈沁。
務期擒獲剿除。
事竣後、在博克達山等處。
堵截逃竄賊衆。
若糧饷不繼該處與定長所駐頗近。
即行文支給。
紮隆阿仍回烏裡雅蘇台辦事。
現在辦理薩拉布拉克賊人情形并着奏聞。
○己醜。
谕軍機大臣等、富德奏稱、準兆惠咨、令巴祿領兵渡葉爾羌河。
會合夾攻。
但巴祿之兵。
必由聽咱阿布、呼爾璊前進、距葉爾羌甚近。
賊人見其勢弱。
必相抗拒。
且堅守河口。
即大兵亦不能徑渡。
于事無益。
請令巴祿由巴爾楚克前進。
于葉爾羌喀什噶爾之中。
據其要隘。
可以堵截賊人。
俾兩路聲息相通等語。
近因兆惠奏、定議令兆惠先取喀什噶爾。
富德取葉爾羌。
巴祿策應富德。
今據富德奏、巴祿不足為伊聲援。
無需進發。
所見甚是。
巴祿即相機據守要隘。
仍聽兆惠調遣。
若二城賊衆。
彼此潛通信息。
即行堵截搜捕。
與兩路會合。
俱着傳谕知之。
○又谕、昨谕成衮紮布、專遣伊子額爾克沙喇、搜捕盜馬賊人。
今據車布登紮布奏稱、伊等過阿爾台、沿途搜捕。
并無瑪哈沁等語。
是盜馬賊人。
原非大隊可知。
且額爾克沙喇此行。
已後車布登紮布兩月餘。
恐歸途天寒雪大或暫時停止前往。
俟回部平定。
再将此等瑪哈沁、徹底搜捕亦可。
額爾克沙喇、熟悉地方情形。
如必須一往。
即遵前旨起程。
或趱赴車布登紮布軍中。
若不能相及。
即可勿行。
着伊父子詳悉酌定辦理。
至馬匹被竊。
既非大隊賊人則守卡人等疎懈之咎難辭。
着嚴行申饬。
令其加意防範。
○又谕曰、舒赫德奏、奉到着回阿克蘇辦事之旨。
将交辦事件。
與富德議定。
于六月初十日起程等語。
前以永貴久在軍營。
令其回京。
續因舒赫德領兵策應。
阿克蘇辦事乏人。
故命永貴前往。
今舒赫德已遵旨回阿克蘇。
接辦事務後。
永貴即着回京。
○又谕曰、楊應琚奏、請添撥司庫銀二十萬兩。
采買甯夏府屬麥豆米榖備用。
此舉若因甘省歉收。
籌辦赈恤。
自屬應行。
如謂阿克蘇等處。
仍須籌備軍糧。
則正可不必。
蓋大兵現在起程進剿。
可以計日成功。
又據永貴等奏、軍營糧饷。
已由辟展挽運。
加以屯田收獲。
回人輸助。
自可源源接濟。
着傳谕該督、所籴糧石。
應酌量赈務需用情形妥協辦理。
并曉示商民。
俾知采買谷石。
原以供本地之用。
非為籌辦軍糧起見。
庶庸愚無識之人。
不至張皇傳說。
永貴摺、并着錄寄閱看。
○庚寅。
谕、據方觀承奏、各屬屢次大雨之後。
唐河沙河、白溝、拒馬、諸水。
同時并漲。
下遊悉歸澱内。
以至大清河尾闾不能宣洩。
轉由鳳河倒漾阻遏渾流。
而宣化上遊雨後漲發。
湓湧旁溢。
南岸四工堤頂。
漫開數丈。
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