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往确勘等語。
入夏以來。
直屬大雨時行。
各河漲發。
而山西上遊諸路。
亦均得透雨。
山水下注。
永定河堤埝。
緻有漫沖。
着派安泰、赫爾景額、即速馳驿前往。
看視情形。
并留赫爾景額在彼。
協同該督、将漫口克日堵築。
毋緻再有侵溢。
其水過村莊。
現在有無淹浸。
及應行加恩撫恤之處。
着方觀承一面勘明妥辦。
一面奏聞。
該督職司河道。
不能先事豫防。
着交部照例察議。
其疎防之河道各員。
俟查參到日。
一并交部察議。
○又谕、據楊廷璋奏、福建水師提督馬大用。
現在患病。
行動勉強。
一時難以脫體。
請解任等語。
馬大用着準其解任調理。
病痊之日。
來京候旨補用。
其福建水師提督員缺。
着馬龍圖補授。
林洛、着調補台灣鎮總兵。
甘國寶、着調補海壇鎮總兵。
黃世桓、着調補閩粵南澳鎮總兵。
所遺太原鎮總兵員缺。
着醜達補授。
醜達現在軍營。
其未到任之先。
着塔永甯于山西通省副将内。
揀選一員。
暫行署理。
○谕軍機大臣等、方觀承奏、永定河南岸四工堤頂。
漫開數丈一摺。
已差安泰、赫爾景額、馳驿前往。
察看情形。
令安泰先行馳奏。
并留赫爾景額在彼。
協同該督。
督率堵築矣。
看來直屬當大雨時行之後。
又兼山西上遊一帶。
亦得透雨。
山水漲發。
以緻急流直注。
間有沖漫之處。
量其體勢。
雖非南河可比。
但此過水村莊。
既已望雨于前。
複經被水于後。
窮民殊堪轸念。
該督應即遵旨詳悉查看。
分别妥辦。
至摺内所稱漫出之水。
是否由牤牛河等處、仍歸津水窪入澱等語。
該督尤宜迅速體勘。
于固安、永清、各屬。
相其端委。
設法疏浚。
毋使或有旁溢。
為地方滋累。
所有現在水勢情形。
仍令該督一面先行查明具奏。
尋奏、永定河南岸四工漫水。
系由大孫郭村、順固安東界之道溝、西十餘裡。
流向永清縣城。
繞壕而南。
分流散漫。
循黃家河舊河身。
入霸州所屬之津水窪。
歸勝定澱内之徑直河。
計長七十餘裡。
水道經由之村莊。
多在高阜。
總未淹及房屋。
田稼間有傷損。
水退尚可補種荍麥。
旁漫易消。
并無橫沖為患。
得旨、知道了。
究以速開引河堵漫口為是。
不可以其歸澱而緩視之。
入澱久。
則淤泥深。
為害大矣。
慎之。
○辛卯。
谕曰、馬大用簡任提督。
節鎮海疆。
任閩二年。
于水師營伍、訓練有方。
克稱厥職。
現在患病。
已降旨令其解任調理。
病痊之日。
赴阙補用。
并着加恩照原品在家食俸。
以示優獎。
○谕軍機大臣等、富德奏稱、伯克霍集斯、請遣伊親信之伯克巴喇特。
以回字文書。
招撫布拉呢敦。
并據稱、此策有效。
當受恩榮。
但慮不能成事為懼等語。
伯克霍集斯、既感激朕恩。
招降以離賊黨。
深可嘉悅。
着加恩賞給緞疋。
至伊輸誠設策。
果如所算。
自必加恩。
萬一布拉呢敦執迷不悟。
罪有所歸。
與霍集斯何與。
若布拉呢敦悔過歸誠。
即令其從征葉爾羌。
事竣再來京入觐。
若但遣人乞降。
當以從前谕旨。
及此次招降。
皆因布拉呢敦人頗誠實。
不以霍集占之狂悖。
如欲免罪安生。
非親身前來不可。
着傳谕兆惠、富德等、遵照辦理。
○又谕曰、富德奏稱、黑龍江署參領巴岱。
在瑚爾起等隊内。
奮勉出衆等語。
巴岱着賜号額爾克巴圖魯。
賞銀一百兩。
又回人摩裡斯拉木、至和阗、額裡齊。
以大兵前來。
曉示賊衆。
緻被戕害。
甚屬可憫。
雖經賞伊家屬房産。
仍賞銀五十兩。
着富德傳谕回衆知之。
○又谕、據舒赫德等奏稱、酌議平定回部後。
将各城回衆。
稍令休息。
于十分内派出一分。
遷往伊犁屯田。
餘人令其協助資糧。
其從前曾往伊犁者。
仍行派出等語。
雖有所見。
尚未深悉情形。
此等烏沙克回人。
與厄魯特雜居年久。
未免漸染惡習。
反覆無定。
恐駐防兵丁數千人。
難于彈壓。
此次退兵。
尚應大加懲創。
其餘脅從之衆。
亦不便居其故地。
或移往吐魯番安插。
距内地既近。
而額敏和卓、亦能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