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傳知額爾克沙喇等、整兵暫駐。
俟虛銜藍翎塞音。
台吉都噶爾等、探得确信。
即行進剿等語。
初聞哈薩克搶掠烏梁海之報。
即谕莫尼紮布。
前往查勘。
今車淩烏巴什聞信。
即領兵追襲。
殊屬可嘉。
俟查辦确實。
再加恩獎賞。
此時成衮紮布、若業已起程。
仍入京與宴。
或尚在朿裝。
即留彼辦理亦可。
所得信息。
作速奏聞。
○以頭等侍衛特克慎、為山東登州鎮總兵。
○丁亥。
谕軍機大臣等、努三奏稱、追襲瑪哈沁等、至博斯克埒克嶺。
據向導等、恐賊人在附近藏匿。
派索倫營總巴圖魯端濟勒圖、厄魯特巴圖等、領兵搜捕。
伊等随後策應。
如未能弋獲。
即遵旨徹回等語。
努三雖派官兵追賊。
仍須親往督率。
若擒獲渠魁。
即解京正法。
餘人俱遵節次谕旨辦理。
将厄魯特等酌量遣往烏噜木齊。
其帶領前來各隊官兵。
徹回巴裡坤。
辦給車輛。
各回原處。
或賊已遠揚。
亦作速奏請徹兵。
俟來年再為辦理。
○戊子。
谕軍機大臣等、德文奏稱、齊淩紮布等、解送回人内。
有喀什噶爾等處、男婦六十七名口。
安插庫車。
葉爾羌等處、男婦五十七名口。
安插沙雅爾等語。
從前兆惠等、請将收降回人。
安插吐魯番。
曾谕以大功既成。
伯德爾格、塔哩雅沁、烏沙克等回人。
俱從寬免死。
其餘回衆。
不必遠行安插。
即留于各城。
若系葉爾羌、喀什噶爾之人。
業已前來。
亦無庸複回。
遇便安插。
此次人數不多。
即如所奏辦理。
但此等随從逆賊之人。
恐怙惡不悛。
逃竄滋事。
着駐劄大臣等、留心約束。
稍有可疑。
即酌量辦理。
○軍機大臣等議覆、兩廣總督李侍堯奏、防範外夷規條。
一、禁止夷商在省住冬。
查每東貿易夷船。
自進口以至歸棹。
原有定期。
本不許潛留内地。
近因行商等、或有挂欠未清。
以緻該夷商等、藉詞留寓省會。
難免勾結生事。
今該督請于銷貨歸本後。
依期回國。
即有行欠未清。
亦令在澳門居住。
将貨物交行代售。
下年順搭歸國等語。
系為立法制防起見。
應如所請辦理。
但恐不肖行商。
知夷商勢難久待。
有意掯留壓滞。
嗣後遇有此等情弊。
一經告發。
地方官将奸商按律處治、毋貸。
一、夷人到粵。
宜令寓居行商、管束稽查。
查夷商到粵。
寓歇行商館内。
原不許任意出入。
若非官充行商。
招誘投寓。
不獨勾引出入。
無從覺察。
而交易貨物。
多不經行商通事之手。
更滋弊窦。
應如該督所請、嗣後令夷商歇寓。
責成現充行商。
加謹管約。
房屋或有不敷。
并令行商自行租賃。
撥人照看。
毋許出入漢奸。
私相交易。
但行商等不得以摻縱在已。
有意把持。
短價勒掯。
并令地方官留心訪察。
嚴加查禁。
一、借領外夷資本。
及雇倩漢人役使。
并應查禁。
查向來夷商到粵。
祇許将帶來貨物售賣。
置買别貨回國。
其一應禁止出洋之資。
不得私販。
近來内地行店民人。
多有向夷商借本貿販。
冀沾餘潤。
應如該督所請、令借領資本之行商人等、據實首明。
勒限清還。
免其提究。
嗣後倘有違禁借貸勾結者。
照交結外國、借貨诓騙财物例問拟。
借銀、查追入官。
至夷商所帶番厮人等、足供役使。
原不得多雇内地民人。
此後除設立通事買辦外。
如有無賴民人。
貪财受雇者。
交地方官嚴禁。
倘有徇縱。
一并懲治。
一、嚴禁外夷雇人傳遞信息積弊。
查外來夷商。
投行交易。
自不得任其藉詞采聽。
雇倩腳夫。
傳遞消耗。
以緻與内地奸商、往來交結。
應如該督所請、嚴谕行商腳夫人等。
嗣後一切事務。
俱呈明地方官。
聽其酌量查辦。
倘有不遵禁約。
即将代為覓雇、及遞送之人。
一并嚴治。
至西洋人寄住澳門。
遇有公務。
轉達欽天監。
饬令夷目呈明海防同知、轉詳督臣。
分别咨奏之處。
亦應如該督所請辦理。
一、夷船泊處。
請酌撥營員。
彈壓稽查。
查夷船收泊。
所帶夷梢衆多。
種類各别。
性多暴悍。
既易滋事行兇。
而内地奸民蜑戶。
複潛為勾引。
今該督奏稱、向派廣協外委一員。
帶兵十二名。
不足彈壓。
應準于督标内、揀派候補守備一員。
專駐該處。
督同守寮弁官。
防範稽查。
從之。
○吏部議覆、直隸布政使三寶奏稱、順天府四路同知。
本系專司捕盜。
而管理各州縣刑錢事務。
與知府、直隸州、同。
現在所用關防。
兼永平、保定、河間等府銜。
未免名實不稱。
請将關防更換為順天府某路刑錢捕盜同知關防。
惟西路有稽察水利工程。
應增水利二字。
應如所請。
從之。
○己醜。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據蘇昌等奏、在籍禦史孫紹基等、因知府邱铨、欠債不償。
長随謝恩、戳死康應選一案内。
紹基指臬司名色。
撞騙邱铨父邱必達銀三千兩。
請旨一并革審等語。
孫紹基曾任言官。
告病回籍。
乃不知安分守法。
指撞婪贓。
甚為無恥。
孫紹基、及州同張兆霖、俱着革職。
與案内有名人犯。
該督等一并嚴審究拟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據蘇昌等參奏、禦史孫紹基、州同張兆霖、指名撞騙一摺。
已降旨将孫紹基等革審矣。
在籍搢紳。
武斷鄉曲。
最為政事人心之害。
屢經訓饬整頓。
近來頗知安分自守。
不敢幹與地方公事。
交通賄賂。
乃孫紹基告假在籍。
辄敢指名臬司。
肆行撞騙。
受賄累累。
大幹法紀況禦史職司風憲。
又豈尋常在籍官可比。
該督等一經訪實。
即據實參奏。
執法不撓。
深屬可嘉。
着傳谕蘇昌等、所有廣西柳州府知府邱铨、已有旨革職解楚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