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丙戌。
河南巡撫胡寶瑔奏、漳河改流。
與直省接界。
經督臣方觀承查勘。
奏明興工辦理。
尋委員來豫。
會同豫省派員、督率開工。
先挑故道。
次築堤壩。
于三月初十日、引河歸流。
合龍之後、複行加幫趕築。
全工告竣。
報聞。
○旌表守正捐軀之福建晉江縣民梁玉女梁氏。
梁鮑女梁氏。
○丁亥。
谕軍機大臣等、耀海奏、漕船失風情形一摺、内稱本年自春入夏。
暴風時作。
少不留意。
即緻碰傷船隻等語。
今歲入春以來。
雨澤應時。
風飙絕少。
較往年情形迥别。
雖京師與山東運河。
未必盡如一轍。
然大緻不應迥相懸殊若此。
或因向來漕船失風之案。
多系随時報明。
漕運總督照例咨部辦理。
未經每案專奏。
而耀海以身任巡漕。
一有見聞。
即行入告。
抑或今歲該處風信。
實有較甚往年。
以緻碰損船隻。
朕又豈肯執京城以例運河。
轉啟地方官諱飾之漸。
着傳谕耀海、令将前數年漕船失風。
視今年案數多寡。
業該督等或奏或咨。
作何辦理之處。
詳悉查明具奏。
固不得稍存回護之見。
亦不得因此而轉為遷就之詞。
再旗丁自來陋習。
中途或盜賣漕米。
原數不敷。
或米色青腰白臍。
難以交倉收納。
每欲借遭風失水之名。
為自行掩飾之計。
倘此端一開。
于漕務尤有關系。
督運監運諸臣。
不可不悉心訪查、實力整理者。
着一并傳谕耀海、令其逐一體察。
秉公據實奏聞。
○兵部議覆、京口副都統鄂岱奏稱、京口水師左右兩營。
向例間年巡江一次。
為期較遠。
官兵不無疏懈。
嗣後除将軍到任巡查之年。
副都統不巡外。
其餘停操年分。
與副都統按年輪巡一次。
江防更屬嚴密。
應如所請。
從之。
○以兵部侍郎錢汝誠、刑部侍郎王際華、對調。
○戊子。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阿爾泰奏、時屆小滿。
天氣漸炎。
委員搜掘蝻子。
據蘭山、蒙陰、及新泰、沂水、等處。
間有生發。
現饬上緊殲除。
并親往察看。
嚴加督搜。
以杜贻患等語。
直隸及山東一帶地方。
上年冬雪沾足。
今春雨澤調勻。
似可不緻蝗蝻為患。
但時值夏炎。
上年撲捕後。
水草低窪之地。
不無遺孽。
今東省既有蹤迹。
則直隸地屬連界。
不可不先事豫防。
以杜将來潛伏蔓延之漸。
着傳谕方觀承、及官着、長福等、速饬所屬文武員弁。
實力查勘。
加意搜掘。
毋使稍有疏虞。
緻贻民害。
不得奉行故事。
循例文移催饬。
一任屬員虛詞禀覆。
遂爾了事也。
○又谕曰、舒赫德奏稱、伊犁屯田回人一千戶。
辦理陸續發往。
應設立阿奇木伯克等缺。
以資管轄。
拟設三品阿奇木伯克一員。
請旨補授。
自四品伊什罕、至六品密喇布伯克十五員。
或以現任伯克升補。
或于着有勞續之人。
酌選補用。
其五品以上伯克。
令戴孔雀翎。
六品伯克。
令戴藍翎等語。
伊犁阿奇木伯克。
着額敏和卓之子茂薩補授。
仍以公品級管事。
其四品以下各員。
應先于阿桂現在帶領之回人伯克内選補。
庶足以昭平允而示鼓勵。
其作何酌量選補之處。
着舒赫德、會同阿桂議奏。
所授伯克等品級。
及戴獎賞翎。
俱着照所請行。
○軍機大臣議奏、刑部核覆哈林太毆死傅林保一案。
臣等遵旨、将哈林太是否緣罪發遣之犯。
詢問該部。
據稱、凡系發遣之人。
俱于咨内聲明。
此案該将軍原咨内。
止稱該犯系鑲紅旗厄騰額佐領下閑散。
并無聲明字樣。
即如上年吉林将軍所咨、寶存兒戳死萬受一案。
兇犯寶存兒、系行竊發遣、入于鑲黃旗諾爾布佐領下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