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不能堅固。
在專督之大員。
固罪無可逭。
而該督身任總理。
亦咎有攸歸也。
○又谕曰、内務府奏、新編回人佐領内。
應補骁騎校一員。
領催四員。
薩哈勒索丕、着加恩授為骁騎校。
仍賞緞二端。
其同來之扪多索丕、呢雅斯索丕、業經編入佐領。
若扪多索丕、能管轄人戶。
即拔補領催。
○吏部議奏、禦史李绶奏稱、向例刑部司員。
遇出有三缺。
咨二留一。
其應留之缺。
滿漢接算。
未經分别。
嗣後請應留滿缺漢缺。
各自接算。
查刑部司員。
滿五十九缺。
漢五十七缺。
多寡雖屬相等。
而所出則漢缺較滿缺為多。
若如該禦史所奏。
恐漢缺所出既多。
所留亦多。
猶屬不甚平允。
應令一滿一漢。
輪流間題。
倘有不能按次、必需通融題補之處。
臨時奏明辦理。
從之。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直省各屬。
自春徂夏。
雨澤頻沾。
二麥收成。
合計約有八分。
正定以南。
已次第收割。
糧麥市價。
俱就平減。
近于二十六日。
保定一帶。
複得雨深透。
即日可接種晚禾。
得旨、京師亦得沾足雨澤矣。
看來天恩将次普被。
慶慰之餘。
益切虔悚耳。
○江西巡撫阿思哈疏報、南昌等十三縣、報墾老荒新田一十五頃有奇。
○以鑲白旗蒙古副都統愛隆阿、為正白旗護軍統領。
仍兼原旗蒙古副都統。
左翼前鋒統領瑪瑺、仍兼正白旗漢軍副都統。
○旌表勒嫁捐軀之湖北蕲州民陳常聞妻陳氏。
○是月。
兩江總督尹繼善奏丹徒、丹陽、運河。
于乾隆八年定例、六年大挑一次每年止擇段撈浚。
惟十三、十九、兩年因江口至西壩泥淤。
遂将此段改撈為挑。
又十四年應行大挑勘明河水充裕。
僅就淺處撈浚。
展至十五年始挑。
此各年大挑、撈淺、分别辦理之情形也現在徒、陽、二縣運河。
系乾隆二十三年興挑。
自應一律深通。
遲一二年再行撈浚。
乃冬間水涸。
仍有淤淺。
重運遄臨。
勢不得不行撈浚。
查淤淺之由。
實因江潮挾沙而上。
加以坍山土松岸陡。
一經大雨。
泥土坍卸。
河身易淤。
是以大挑後。
仍須逐年撈浚。
嗣後如有應撈工段。
臣親往查勘。
斷不敢委之屬員。
緻滋糜費。
報聞。
○湖南巡撫馮钤奏、四月初八日。
接準江蘇撫臣陳宏謀劄開、查拏兵部書吏茹勝謙。
即委長、善、二縣。
密赴善化縣典史茹元署中、搜緝無蹤。
當提茹元、并在署之親屬朱适均等。
親加研訊茹勝謙實未來楚。
惟其父茹栻、與其妻舅王正文、來署索欠。
已經回京。
又究出茹元在京。
那借茹勝謙贓銀捐官。
及朱适均曾與茹勝謙、同辦功牌事件。
即委員将茹元、朱适均、解部審究。
并咨浙省、于茹元胞兄餘杭縣典史茹紹龍署中搜緝。
又知會湖北一帶。
沿途追緝茹栻、王正文并案根究。
現經湖北咨到。
于河南襄城縣地方。
業将茹栻、王正文、二人追獲。
就近解京。
得旨、覽。
○陝甘總督楊應琚奏、查甘省各标營額馬五萬一千餘匹。
除征兵乘騎未回五千餘匹。
撥缺未補四千三百餘匹。
又此次撥赴巴裡坤牧放三千匹外。
實存四萬三千餘匹。
已足供差操之用。
所有缺額之馬。
自可徐議通融籌辦。
無需亟補、向内地采買。
緻費周章。
至新疆經理一切事宜。
自當酌量情形。
與口外辦事大臣。
會商妥辦。
得旨、覽奏俱悉。
卷之六百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