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未一舉行。
而庸劣無知之員。
及怠惰不堪之兵丁。
頗有以朕之不往為是者。
此皆愚賤之人。
偷安自便。
不知大體之論。
國家武備。
關系緊要。
不可一日廢弛。
朕之不往。
乃朕不及皇考之處。
朕自知之。
蓋皇考德盛化神。
睿思廣運。
巡幸所至。
日理萬幾。
略無曠缺。
與在宮中無異。
朕則從朝至夕。
殚竭心力。
尚恐經理未周。
實無暇及于校獵行圍之事。
此朕不及皇考者也。
皇考神武天授。
挽強貫劄之能。
超越千古。
衆蒙古見之。
無不驚服。
而朕之技射。
不及皇考矣。
皇考聖體康強。
如天行之常健。
春秋已高。
猶不減壯盛之時。
而朕之精力。
又不及皇考矣。
是以臨邊講武之事。
未曾舉行。
祇于前歲令皇子出口行圍。
以習訓練。
而武弁及旗員引見。
皆試以技射而後用之。
朕欲俟經理政事。
悉皆得宜。
即當于農隙之時。
躬行狝狩之禮耳。
仰見皇考世宗憲皇帝、雖十三年未經行圍。
而聖心實欲訓練滿洲。
人皆娴于武事。
朕每年秋幸木蘭。
亦仰體皇考效法皇祖之心。
為教養滿洲之道也。
且于圍中批答奏章。
事事辦理如常。
從無停擱。
即随圍官員兵丁。
亦時加賞赉。
伊等當體朕心。
講求騎射。
不可習于偷安。
廢棄滿洲舊習。
将此通谕八旗知之。
○又谕曰、九如所襲公爵。
原系恩封。
着領侍衛内大臣、會同宗人府、于承襲有分人員内。
揀選帶領引見。
九如之子。
亦着一體揀選。
○又谕曰、廣東鹽運使範時紀、以八年俸滿送部引見。
念該員為漢軍世族。
而現在伊家。
并無官至大員者。
範時紀着加恩留京以副都統用。
○授一甲一名進士畢沅、為翰林院修撰。
一甲二名諸重光、一甲三名王文治、為翰林院編修。
○旌表守正捐軀之直隸曲陽縣民劉世明妾李氏。
○甲子。
谕、馬步射、清語、為滿洲根本。
今值三年閱看之期。
子爵博清額等三十二人、着在侍衛上行走。
輕車都尉李文桂等九人、着在銮儀衛行走。
其餘竟有步射生疎。
不能清語者。
朕思馬步射、清語、乃我滿洲分内應學之事。
閑散世職。
除進班外。
并無差務。
尤宜勤學。
且三年閱看一次。
時日甚長。
果能向學。
斷無不精熟之理。
斯皆由平日偷安。
該管大臣等、又複不勤加教訓所緻。
若不力為整饬。
日趨日下。
必緻廢棄滿洲舊習。
此次如輕車都尉劉文敬、騎都尉福柱、常在、登寶、雲騎尉關柱、兌清額、恩騎尉王志誠、三官保等、理應罷斥。
姑加恩寬免。
俱着罰俸一年。
嗣後務宜留心勤學。
各該管大臣等、亦應時加訓練。
若仍前懶惰因循。
下次閱看時。
必不輕貸。
○谕軍機大臣等、據實麟等奏、巡查台灣營伍摺内。
于兵丁及畨目等、偻舉捐賞之語。
科道巡視台灣。
量為獎賞。
如系舊有成例。
豈竟無支用之項。
豈有該禦史等、自京攜帶銀兩。
往彼置買煙布。
以備捐賞之理。
着傳谕楊廷璋、吳士功等、查明向來此等賞需。
作何酌量支用公項。
抑或該禦史所定養廉内。
原系酌計從容足用。
臨時作何豫備分賞之處。
一并詳悉确查。
據實奏聞。
○乙醜。
内閣、翰林院、帶領丁醜科散館修撰、編修庶吉士、引見。
得旨、修撰蔡以台、編修鄒奕孝、已經授職。
其清書庶吉士王大鶴、彭冠、劉亨地、王紹曾、鄭燨、李宗寶、俱授為編修。
周升桓、授為檢讨。
漢書庶吉士蔣士铨、李汪度、施培應、薛甯廷、汪新、錢大經、戴第元、陳蘭森、焦汝翰、李翊、柯瑾、俱授為編修。
曹學闵、吳湘、于宗瑛、何曰佩、阿肅、俱授為檢讨。
鄭鴻撰、王士棻、俱着以部屬用。
田玉成、富森泰、俱着留館再教習一年。
薛田玉、劉成駒、朱陽、俱着歸進士原班铨選。
○谕據耀海等參奏、貴州委員金甲、押運白鉛船隻進京。
行至開河袁口等閘。
于啟闆後。
任意停泊。
又縱容水手人等、阻撓糧艘。
拴毆汛兵。
甚屬滋事不法等語。
已傳谕方觀承、遴員前往接替押運。
其運員金甲、着革職。
即令直隸委員拏交刑部。
按律審拟治罪。
○吏部議覆。
陝西巡撫鐘音奏稱陝西榆葭道所轄僅榆林府屬五州縣且與知府同駐一城。
其員缺可裁。
請即歸并延綏道管轄。
改為延榆綏道。
移駐榆林府。
再該道舊轄鄜州所屬洛川、中部、宜君、三縣。
距省較近。
請改歸督糧道管轄。
應如所請。
并鑄給延榆綏道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