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之。
○丙寅。
孝恭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軍機大臣等、年來有事西陲。
凡陣亡官兵。
俱經加恩議恤。
但大兵各路進剿。
屢次攻戰。
其中或有被賊傷害。
因衆人未經目擊。
疑為尚留賊地者。
今新疆平定。
此等迷失之人。
既未查獲。
即系陣亡。
伊等為國捐軀又複隐沒不彰。
殊堪憫恻。
着交各該處駐劄大臣、通行查核。
若有前經陣亡。
未行具報。
或止報未曾脫出者。
俱令詳查具奏。
候朕酌量加恩。
○又谕、從前德舒、領兵搜捕瑪哈沁遇害。
業經加恩照陣亡例議恤。
其随行各官兵。
有受傷及身故者。
亦着交部一體照例議恤。
○軍機大臣議奏、查北路軍台張家口外。
自第一台至十台。
額馬各三十五。
十一台至二十五台。
各二十五。
其間有戈壁台站者。
駝亦二十五。
今北路事既不繁。
其額馬三十五之站。
應減為二十五。
二十五者。
減為二十。
駝亦照數裁減。
其由烏裡雅蘇台、至喀喇沁之喀爾喀。
凡二十台。
額馬各五十。
駝二十。
亦屬過多。
每台俱應裁半。
從之。
○丁卯。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詷正黃旗蒙古副都統額勒登額、為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以護軍統領努三、兼管正黃旗滿洲副都統。
○戊辰。
福建巡撫吳士功奏、濱海漁船出沒。
即為匪盜潛蹤之薮。
謹酌議規條。
一、漁船于赴縣領照。
及商船改換漁船時。
先令船戶取具族鄰澳甲保結。
再令船戶出具舵水不敢為匪甘結。
并十船連環互結。
如有一船為匪。
船戶治罪。
餘船連坐。
澳甲不首報。
一并嚴處。
一、漁船春冬出入。
本有定期。
因未定查報之例。
往往在洋逗遛。
嗣後遇先進口之船。
即向查明未回各船。
現在何處。
倘屆期不還。
即禀明地方官、沿海行查。
如澳甲匿不查禀。
一并治罪。
一、漁船回口。
如攜帶貨物。
應令于置貨地方。
給單照驗。
以杜來路不明。
一、閩省商漁船。
向止于船頭編刻字号。
今應于船樯一體編刻福建省某府州縣某号船商、漁戶某人、字樣。
到處易于查驗。
得旨、立法可謂詳明。
行之尤宜實力。
○己巳。
上禦正大光明殿。
哈薩克阿布勒巴木比特來使瑚圖拜、阿塔赉、阿布赉來使額哷斯瑚勒、阿布勒比斯來使伯克奈、布噜特哈木巴巴來使玉森等、瞻觐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漠咱帊爾來京。
曾詢問葉爾羌、喀什噶爾、等處。
所有阿奇木、伊什罕伯克名目。
及各該員所管事務。
今質之霍集斯。
與漠咱帊爾所奏不符。
此由伊等各就所記憶為言。
原無足怪。
将名單交舒赫德、着将現在官名。
逐一查詢。
并詳悉核對。
如有遺漏錯誤者。
即行改正具奏。
○又谕、方觀承奏、通屬村莊。
生有蝗蝻。
官着、常複、就近督捕淨盡等語。
據該督所奏。
則通州一帶。
蝻孽似已盡除。
乃今日聞通州左近。
有飛蝗經過。
甚至徑裡蔓延。
此不特通州本地所生。
必更有所從至。
該督何以并不奏及耶。
看來該督近日雖不諱蝗。
卻以土螞蚱不食禾稼為支飾之語。
試思所謂土螞蚱者。
不過趯躍于草間耳。
若其成群而飛。
被隴而集。
尚得謂之不食禾稼之螞蚱乎。
現在該督赴通查辦漕運。
正可就近搜捕。
運腳一事。
尚有吉慶等在彼籌議。
而捕蝗則尤該督所當獨任其責者。
現巳派禦前侍衛、及順天府尹等、前往搜捕。
着傳谕方觀承、一面協同撲滅。
期于淨盡。
一面即根查此蝗究系起于何處。
作速奏聞。
毋得支飾。
今歲雨澤應時。
田禾豐茂。
秋成實有可望。
若令蝗蝻遺害。
或緻歉收。
豈不大可惜耶。
○庚午。
上幸同樂園。
賜哈薩克阿布勒巴木比特、阿布赉、阿布勒比斯、哈木巴巴、使臣等宴。
賜敕曰、哈薩克阿布勒巴木比特、阿布赉、阿布勒比斯、哈木巴巴等、爾等遣請朕安之瑚圖拜、阿塔赉等、由駐劄烏噜木齊大臣。
護送來京。
朕召見奏對後。
加恩宴赉。
賜爾等蟒錦、緞疋、、绫、器物、若幹。
其各祇受。
又賜來使等頂、翎、冠、服、朝珠、銀、緞、器物、各有差。
仍俾護歸遊牧。
據爾等使人奏稱、厄魯特之地。
現俱閑曠。
今阿布勒比斯屬人唐古塔爾、現在巴爾魯克。
納喇巴圖、在特穆爾綽爾郭。
哈爾克哷部落屬人額森克勒德卓羅木巴特、在塔爾巴哈台。
圖魯木拜屬人紮喇勒噶布、在阿勒坦額默勒、哈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