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事交軍機大臣議奏外。
車布登紮布、桑寨多爾濟、着傳旨申饬。
○參贊大臣阿裡衮等奏、臣于六月初六日。
奉旨起程回京。
初七日、自喀什噶爾、行至葉爾羌之雅木紮爾。
本日據駐防玉斯屯阿喇圖什城把總等報稱、回人搶掠台站人馬牲隻。
圍困城堡。
又準提督董孟報稱、伯克邁喇木、往尋舊居之伯什克勒木村莊。
并未在家。
随派兵查緝。
于中途遇邁喇木所屬回人七騎。
即行拏解。
惟哈三和卓脫逃等語。
臣速回喀什噶爾。
據董孟告稱、聞商伯克邁喇木、妄造阿睦爾撒納、越庫庫讷克嶺。
已取阿克蘇之言。
希圖煽惑人心。
肆其搶掠等語。
臣即派兵查拏。
行至伯什克勒木附近。
已有賊衆千餘排列。
臣率官兵八百餘名力戰。
賊始入城堅守。
複以槍炮攻圍。
是夜四鼓、阖城呼号乞命。
即行招撫。
詢據供稱、邁喇木同三四人渡河潛逃。
随追獲邁喇木所屬托克托默特、瑪穆特索丕等。
知向牌租阿巴特一路逃走。
即行尾追。
至克色勒河。
據居人雲、牌租阿巴特之阿奇木伯克呢雅斯。
聞邁喇木逃來。
遂與同行。
不知所往。
臣分途追捕。
務期擒獲。
此次陣亡得傷官兵。
及随吐魯番公品級茂薩、擊賊得傷之回人等。
續行查明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阿裡衮聞賊回搶掠台站之信。
即回喀什噶爾。
擊敗賊衆。
撫定回人。
豐安、揚甯等、擒賊通信。
此次雖非大征戰可比。
但應機立辦。
甚屬可嘉。
阿裡衮着交部議叙。
伊子拜唐阿豐盛額、着授為藍翎侍衛。
額敏和卓、豐安、揚甯、茂薩、亦着交部議叙。
色提巴勒氐、托克托和卓等。
酌量獎賞。
其力戰有功。
及陣亡得傷官兵。
俱着查明報部。
議叙議恤。
又谕曰、阿裡衮現在領兵追賊。
諒能擒獲。
若業經脫逃。
必往布噜特遊牧。
倘不窮追務獲。
則回人等無所懲創。
且布噜特将來為逋逃之薮。
此風斷不可長。
着舒赫德等、加意追捕。
如已入布噜特。
即遣人曉示利害。
令其擒獻受賞。
或稍有隐匿推诿。
可速整兵。
攻其無備。
以振軍威不可遲疑誤事。
○阿裡衮又奏、臣等擊敗邁喇木所糾回衆千餘人。
複悉力攻城。
賊首夤夜于城北掘牆逃走。
臣即追至牌租阿巴特河。
正在造筏欲渡。
哨探官兵。
及克色勒布伊之阿裡木伯克等告稱、邁喇木會同呢雅斯逃走。
随追至薩林都。
尋蹤入布噜特。
即派總管巴雅爾、公茂薩前追。
臣領兵将布噜特出入要隘防守。
因提督董孟患病。
調總兵揚甯等巡查堵截。
六月十八日、巴雅爾等報稱、追至和羅木魯克、見賊衆方欲會食。
即拏獲邁喇木、呢雅斯、将其家口屬人剿殺。
收獲馬騾軍器前來。
臣逐一審訊。
因呢雅斯、聞多倫回人等、傳說阿睦爾撒納之信。
告之邁喇木。
适值議派邁喇木輪班進京。
聞和什克伯克等戶口。
俱送京安插。
恐被留在内。
與呢雅斯商議。
行文搖惑人心。
而官兵來剿甚速。
随糾集回人。
倉猝拒捕。
及攻潰潛逃。
投向呢雅斯。
呢雅斯又已将所縳兵丁二十人殺害。
遂與同逃。
供認不諱。
現派官兵将邁喇木、呢雅斯、解京。
行文沿途大臣官員。
加意防範。
谕軍機大臣等、阿裡衮奏、倡亂回人邁喇木、呢雅斯等、俱已擒獲。
此次辦理迅速。
甚屬可嘉。
伊子豐盛額、着加恩授為三等侍衛。
次子倭盛額、着授為藍翎侍衛。
公品級茂薩、總管巴雅爾等、奮勉追賊。
殊為效力。
茂薩、着封公爵。
巴雅爾、着授副都統職銜。
今渠魁雖獲。
而逆黨多人。
必須擒治。
即如明伯克薩罕和卓、頗羅特和卓、皆肆行殺掠之賊。
摩羅額都色勒木、執縳牌租阿巴特城兵丁。
摩羅色勒木、将兵丁全行戕害。
深可痛恨。
着傳谕舒赫德、阿裡衮等、務須窮搜盡獲。
以彰國憲。
至呢雅斯供稱、噶匝納齊邁瑪第敏、見邁喇木所發逆書。
不肯钤用圖記。
遂往投喀什噶爾。
是伊并未從賊。
深可嘉尚。
着酌量獎賞。
英吉沙爾之哈子沙巴伯克圖裡野和卓等、接得逆書。
若當時即告之色提巴勒氐。
尚屬無罪。
或觀望欺隐。
則不可留于本地。
即拏解來京。
前谕拏獲賊匪。
不必解京。
今計阿裡衮派員押解。
已将一月。
舒赫德奉旨後、業已調回則已。
或彼此相左。
即在京辦理亦可。
其效力各官兵。
仍着阿裡衮查明速奏。
○安徽按察使王檢奏、定例外任官員。
除眷屬外、州縣準帶家人二十名。
府道以上。
遞加十名。
違數多帶。
降一級調用。
府道以上。
定額本寬。
攜帶常不逾數。
近日州縣、當谒選之始、招用長随。
多憑薦引濫收。
及久于外任。
更多置僮婢。
一署幾至百人。
無論招搖滋弊。
而一歲養廉。
亦不足供糜費。
請申明定例。
如違數多帶。
即行詳參議處。
得旨、此奏是。
着照所請行。
○實授阿思哈為江西巡撫。
○乙卯。
上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白鐘山奏、伏汛水勢盛長。
該處興、泰、二州縣。
高地尚無妨礙。
附近過水窪地。
已被淹浸等語。
此次大雨時行。
河水長發。
下河如興、泰、等處。
勢最低窪。
民田盧舍。
間被水淹浸。
在所不免。
白鐘山雖稱現在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