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五年。
庚辰。
七月。
戊午。
皇三子永璋薨。
○谕軍機大臣等、胡寶瑔奏、衛河建壩挑河。
以利漕運。
所需銀兩。
照例于鹽規銀内動支一摺。
衛河系漕運所經。
既有淤淺處所。
自當動項疏築。
以裨實用。
況胡寶瑔于辦理地方水利。
自必實心經理。
不肯為屬員慫恿浮冒。
但向來有司陋習。
率以多辦歲修工程有事為樂。
摺内所稱嗣後每年照此辦理之處。
則不可不及今酌定章程。
示之限制。
蓋前此十數年來未經挑建。
漕運亦無甚阻礙。
其非必須每年興工。
已可概見。
今或以相隔年久。
悉心相度修治。
舊日淤墊一清。
向後或三年一小修。
或五年一大修。
至及期鸠工。
專派道府大員核實督修。
責令立限保固。
如有侵蝕。
按例着賠。
庶屬員不敢滋弊而運道、得以深通。
着傳谕胡寶瑔、令其逐一确查。
妥議具奏。
尋奏、今年疏築之後。
既得一律深通。
挑淤器用齊備。
仍可留貯下次取用。
遵谕三年小修五年大修。
凡工竣後、即令照例具結保固。
如限内淤阻。
承辦官賠修。
鸠工稽查。
責成糧道督辦。
倘各縣承辦不實。
及有侵蝕等弊。
即行揭報題參上司失于覺察。
一并議處。
得旨甚妥。
○又谕、昨谕将倡亂回人邁喇木呢雅斯等、在本處正法。
又因業經解送。
即着來京審結。
今思回部辦事伯克等。
俱系頭目。
若一面具奏。
即于該處正法。
則造言生事之徒。
轉謂駐劄大臣等激變。
又殺之以滅口且将來大臣等、亦不能保其竟無擾累。
甚有關系。
嗣後回部伯克。
身犯重罪。
除持械拒捕、臨陣剿殺外。
若已經拏獲。
不可即行正法。
四品以上。
着拏送來京。
五品以下。
審明具奏。
請旨。
着傳谕駐劄各大臣知之。
○又谕曰、海明奏稱、葉爾羌伯克等、采玉呈獻。
揀選送京。
并請谕和阗伯克、有獻美玉者。
賞給緞疋等語。
朕命大臣等駐劄回城。
原以鎮撫新疆。
綏徕初附至揀選玉石。
何關緊要。
舒赫德尚知此意着傳谕伊等嗣後除舊例照常貢玉外回人等有求售及來獻者。
酌給價值。
不可傳知回衆令其采辦。
至大臣等、果能實心辦事。
自必優加恩遇。
若辦事平常。
雖購得美玉亦複何益伊等知此。
庶識事體之輕重矣。
○又谕曰、阿裡衮奏稱、拏獲編造謠言惑衆。
搶掠台站賊匪邁喇木、呢雅斯訊供傳自多倫回衆阿睦爾撒納于庫庫讷克嶺外空處糾集多人。
定于七八月間、來阿克蘇等處居住不久即至葉爾羌喀什噶爾等語阿睦爾撒納、久已物故。
多倫回衆。
皆系新降之人。
或編造謠言。
恣行傳布。
或邁喇木等、懼罪捏誣多倫回衆。
亦未可知。
着寄信納世通、留心細察。
不可洩露。
令阿裡衮将邁喇木等解送。
俟審明後果系多倫回衆、有此等編造謠言之人。
再行擒捕治罪。
但多倫回衆。
皆近日移駐。
撫循伊等、甚為緊要。
看來書山不能辦理此事。
着納世通前往喀什噶爾妥辦。
寄信舒赫德知之。
○己未。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方觀承奏直屬易蔚、等州。
以次接到晉省甯遠通判關文。
知六月下旬。
有飛蝗落于甯遠之八墩窰村。
旋又飛起。
漸近邊牆。
現在會同總兵和成、薩音圖等、查辦等語。
飛蝗所至。
一經停落。
必有遺種。
今歲直屬蝗蝻。
皆上年搜捕未盡所留餘孽。
現在既有飛蝗從甯遠漸近邊牆。
自必有飛集之所。
若不亟為查出。
盡力撲除。
并刨挖種子。
務使淨盡。
勢必又為明年之患輾轉萌生。
将何窮已。
方觀承既經查辦。
當以今年為戒。
廣搜迅捕。
毋使留遺。
方為永杜後患之計。
廣昌等州縣。
雖已饬令防範。
其紫荊關、長城嶺等處、石薄叢積之處。
亦宜豫行留心。
再鄂弼前奏善岱地方。
有蒙古葦塘所出飛蝗來食禾稼。
已親往撲盡。
此番甯遠所屬。
既有飛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