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尚未奏到。
着傳谕方觀承、鄂弼、務宜彼此關會。
于經過之處。
尋查蹤迹。
于停落之處。
搜盡根株。
不可互相推诿。
以緻贻患其如何辦理。
并即速行奏聞。
尋方觀承奏、臣專委涿州營參将。
帶領弁目。
前往廣昌、協同地方文武。
于晉省交界察探。
如有飛蝗停落。
一面撥夫撲捕。
仍一面知會鄂弼、一并殄除。
報聞。
○辛酉。
谕、今年為朕五十誕辰。
已降旨臣工等。
不得以合詞慶祝。
踵事繁文。
至督撫等各進土宜方物。
朕不過以其封疆大吏。
藉聯上下之情。
未可徑斥。
若藩臬兩司。
其位次本不宜貢獻。
前庚午年、早經傳旨饬禁。
惟托庸等數人。
以兼管關差織造。
故不在遣卻之列。
乃今日調任甘肅布政使許松佶、具摺進貢微特不悉朕意。
于體制亦屬冒昧。
已饬奏事處發還。
恐直省各員。
未能遍曉。
效尤之習不可不防其漸。
并将此明白宣谕知之。
○又谕曰、李侍堯等奏、縣令才不勝任。
請分别改教勒休。
已有旨交部。
至所稱樂會縣知縣俞元禧、年逾六旬。
不能坐堂理事此則吏治阘茸之尤。
州縣身膺民社。
雖日事聽斷猶恐民隐不能周悉。
乃一坐堂且視為畏途。
又安用此長吏為也。
朕臨禦天下。
無日不召見臣工。
疇咨庶政。
矧任親民之官而頹廢至此。
不但難勝司铎。
即僅令休緻。
豈足示懲。
該督等所奏。
殊非澄叙官方之道。
俞元禧、着革職李侍堯、托恩多、俱傳旨申饬。
○谕軍機大臣等、成衮紮布等奏稱、布延圖卡座虛銜藍翎伯吉呈報、聞特楞古特人等。
搶掠烏梁海内大臣察達克等、已領兵迎敵。
随派福祿、領兵二百名防卡等語。
哈薩克特楞古特、烏梁海等互相盜竊。
事所時有。
未必有大隊前來。
若果有之。
亦非察達克等所能禦。
但喀爾喀等、每易于傳說驚疑。
着傳谕成衮紮布惟宜密為辦理仍通饬各卡座嚴加防範。
并派員巡查。
不可疏懈
○又谕曰、豐讷亨奏稱、烏爾圖布拉克卡座拏獲瑪哈沁。
供稱、布噜特一千餘戶移來阿特巴什居住。
詢之厄魯特藍翎侍衛色布騰據稱、阿特巴什、原系厄魯特遊牧等語準噶爾蕩平。
凡有舊遊牧。
皆我版圖。
布噜特曾經歸附。
豈可妄行踰越。
即應體察驅逐但現在問之霍集斯又雲原系布噜特之地。
為準噶爾所侵。
大兵平定之後。
布噜特等已移居三四年等語。
自應查勘明确。
若果系準噶爾故地。
則在所必取非可以空言曉示。
遂能驅逐者。
此時且佯為不知待來年添駐兵丁回人再行相機辦理其或此地原非準噶爾所有。
又在特穆爾圖諾爾、及巴勒珲嶺之外。
自當聽其遊牧。
即系準噶爾之地。
而遠處邊末。
與我界不相聯附者。
亦不必張皇遣兵驅逐。
着傳谕舒赫德阿桂等、知之。
○又谕、回地現在駐兵。
伊犁屯田亦駐劄兵丁。
需用火藥自多。
或系内地運往。
或即用回地火藥。
着舒赫德查明具奏。
如回地火藥可用。
宜多為采買解交阿桂收貯并着傳谕阿桂知之。
○壬戌上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谕曰、成衮紮布等奏稱、卡座侍衛伯吉具報、據阿勒坦諾爾總管紮喇納克等禀稱俄羅斯博勒和納克舍楞布圖揚帶兵搶掠烏梁海等交界。
成衮紮布派骁騎校那爾錫等曉谕烏梁海防範。
複咨副将軍等防範遊牧。
俟有确據後傳集遊牧兵丁前往等語。
昨據成衮紮布以特楞古特構兵前來察達克等領兵迎往之處具奏。
朕尚謂此事未真。
令成衮紮布等妥。
為偵探今據總管紮喇納克等複稱俄羅斯兵到其中為首者又與舍楞之名相同。
俄羅斯因我等索取舍楞甚急。
不能不與。
又懷觀望是以配兵潛助舍楞使之搶掠烏梁海等。
及加詢問。
則謂舍楞複逃。
搶掠與伊等無涉以為支吾之計此事誠非喀爾喀等、所能獨辦。
必須另費辦理着傳谕成衮紮布、今且不必張皇、傳集遊牧兵丁第查采此舍楞、是否系我等索取之舍楞。
察達克帶兵能否保護遊牧不緻被賊搶掠之處查明具奏再車布登紮布、車木楚克紮布系特派照料烏梁海遊牧之人。
着二人先往查辦。
成衮紮布祇須帶兵往布延圖卡座接應。
遣副都統莫尼紮布前往查探并傳谕察達克圖布慎、今年汝等未往木蘭甚是嗣後俟奉旨時再行前往。
○癸亥。
谕軍機大臣等、阿爾泰題參沂水縣知縣大章違例。
擅責吏員趙芬身死。
請旨革職一本。
趙芬私砍祖茔樹株。
并主使伊子斧傷族人情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