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護。
尋奏沈廷芳人本迂腐。
自以出身鴻博。
每拘牽文義。
喜尚虛文。
于政事未能實力殚心。
且有好名習氣。
兼時有疾病。
一切察吏明刑。
終難望其整饬。
得旨、既無大過。
或可姑容。
若實下愚不移。
秋間再劾可也
○參贊大臣舒赫德奏、本年派出駐防伊犁健銳營前鋒校一員。
骁騎校一員。
前鋒三十七名。
察哈爾總管一員。
佐領一員。
兵八十九名。
厄魯特兵二十四名。
效力之原任總管舍通額等四名。
共官兵一百五十八名。
照例給馬、駝、鹽菜銀兩。
口糧羊隻。
每五人、給帳房一架。
并軍器等物。
又伊犁屯田都司一員。
守備一員。
千總二員。
把總二員。
外委把總二員。
兵四百名。
其鹽菜口糧等項。
與駐防兵同。
因伊等将來造屋居住。
每十人。
先給帳房一架。
其馱載口糧軍器耔種農具等項。
酌給牛駝馬匹。
此次官兵。
及屯田回人。
俱辦理已竣。
派副都統伊勒圖、侍衛棟保、蘇噜克沁、雅賽、帶領。
自阿克蘇送往伊犁。
所有撥往屯田回人戶口什物。
及護送起程之伯克等職名。
列單呈覽。
報聞
○浙江巡撫兼管鹽政莊有恭疏報、石堰場墾複坍地。
二萬七千五百十畝有奇
○己巳。
谕軍機大臣等、上年舒赫德等、辦理伊犁屯田回人起程。
朕于回部各城。
急公協助之伯克等、特命分别賞赉。
其回人等、蠲免常賦十分之一。
令續派回人五百戶。
着傳谕舒赫德。
将急公協助之伯克回人等、俱照前例辦理
○軍機大臣等奏、據海明奏稱、舒赫德、新柱、額敏和卓等、請将阿爾處之阿奇木伯克布噜特散秩大臣阿奇木。
調授塔什密裡克之阿奇木伯克。
查布噜特阿奇木、現在遊牧頗遠。
不能兼管。
令伊弟前往署理。
臣正在留心偵探。
至塔什密裡克等處。
并非要路。
阿爾虎、自本年八月以來。
布噜特、吐魯番、烏什、貿易人等。
行走六次。
若伊等所見過當。
又安敢以系臣所管。
妄生拘泥。
祈敕下新柱、額敏和卓、嗣後辦事。
可否與臣商确辦理等語。
欽奉谕旨。
交臣等察議。
查從前舒赫德咨商新柱。
以塔什密裡克等處。
與布噜特接壤。
而散秩大臣阿奇木。
系布噜特人。
随臣兆惠、臣富德等、實心效力。
曾奉恩谕、俟有布噜特接壤之伯克缺出補授。
是舒赫德等所奏。
原不因布噜特等、往來行走之多寡也。
今海明因現辦喀什噶爾事務。
而新柱等未經咨商。
遂行陳奏。
未免分别彼此。
又有偵探阿奇木之語。
似此無故猜疑。
更恐滋事。
但業經聖明洞鑒。
命舒赫德暫往喀什噶爾辦事。
候永貴交代。
海明調赴阿克蘇。
應請行文該辦事大臣等、嗣後惟計于公事有益。
不可稍分畛域。
得旨、依議。
海明。
着嚴行申饬
○直隸總督方觀承議覆、禦史七十五奏稱、多倫諾爾糧米。
皆資遠販。
貿易貨物。
較前雖增。
而情形與八溝迥别。
内地茶布。
俱自張家口販往。
毋庸重徵。
惟庫掄。
恰克圖。
各處。
貿易貨物。
及克什克騰木植。
其在多倫諾爾售賣者。
應如所請、一律增收課稅。
以杜私販。
下軍機大臣等議行。
○四川總督開泰、陝西巡撫鐘音奏、四川永甯道張再齡、赴任。
路過褒城縣青橋驿時。
并無多索夫役、喝打鋪戶之事。
惟任聽家人與鋪戶争鬧。
究屬約束不嚴請交部嚴加議處。
得旨、自是禦史張大其事。
張再齡。
無大過。
可寬也。
咨部知之
○葉爾羌辦事都統新柱等奏、葉爾羌、和阗、大臣官兵等、共二千五百四十七人。
所需鹽菜銀。
四萬四千八百兩有奇。
口糧等項。
一萬四千二百十七石有奇。
其葉爾羌徵收普爾錢文。
共三萬三千六百騰格。
糧石二千八百帕特瑪。
又入官地畝、收租一千餘帕特瑪。
和阗徵收錢。
除支用外。
共九千零二十五騰格。
糧石一千五百帕特瑪。
總計二城徵收錢。
可作銀三萬零四百兩有奇。
放給鹽菜銀兩。
仍不敷一萬四千三百兩有奇。
但二城糧、共五千八百帕特瑪有奇。
以一帕特瑪、準五石三鬥。
共得三萬零七百四十石。
除支給口糧外。
仍餘一萬六千五百二十石有奇。
酌照時價。
可補銀缺。
此外若仍有餘存。
即可留為修造軍裝之用。
報聞
○庚午。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