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縣丞經曆内。
揀選調補。
從之
○戶部議覆、雲南布政使顧濟美奏、請離任官員。
有應追銀。
于原籍通省内确查結報。
方準題免等語。
查離任官。
凡幾有應追之項。
令任所督撫、查明并撫隐寄。
取具印結。
移咨本旗、本籍、确查後。
本旗、本籍、加結題免。
定例已屬周詳。
若如該布政使所奏。
于原籍通省。
一一關查。
恐承追之員。
恃有此例。
得以卸責鄰封。
轉緻查追不力。
應毋庸議。
得旨、依議。
部駁甚是。
此等行追之項。
原因貪婪無恥之輩。
詭計寄頓而設。
彼既無恥詭寄。
即不必過而問之。
亦未嘗不可。
然國家設法。
不得不防其濫。
亦惟在督撫、及承追地方官。
實力查察。
倘有司奉行不力。
該督撫原可據實參奏治罪。
若必多設科條。
關查通省。
究亦不過具文塞責。
于實政有何裨益耶
○戊子。
上奉皇太後幸靜宜園駐跸至辛卯皆如之
○谕軍機大臣等、據書山等奏、庫車。
沙雅爾。
每年交納官糧。
及官借耔種。
所收糧數。
共三千一百四十餘石。
除支給官兵口糧。
飼秣台站馬駝外。
尚餘一千餘石。
以備接濟往來官兵等語。
庫車既有餘糧。
諒各城自不少。
往來官兵。
未必需用如許。
與其存貯虛耗。
或酌量減價。
折給官兵鹽菜銀兩。
既于伊等日用有益。
而官糧亦不緻陳積。
朕意伊犁回部各駐劄大臣。
俱當照此辦理。
若該處情形不便。
亦即據實陳奏。
着傳谕舒赫德。
通籌各處情形。
是否可行。
酌議具奏
○軍機大臣議覆、舒赫德等奏稱、由回子地方馬兵内。
揀派三百四十名。
步兵内。
揀派一千名。
遣往伊犁外。
其餘馬兵。
一千三百七十名。
步兵。
二千七百六十七名。
共計兵四千一百三十餘名。
分駐各城。
視各城之大小。
酌量辦理。
其伊犁添設兵。
亦量彼處收獲數目。
陸續移駐等語。
現在回城駐兵。
即照舒赫德所奏。
葉爾羌。
留駐馬兵五百名。
綠營兵六百名。
喀什噶爾。
馬兵四百名。
綠營兵六百名。
英吉沙爾。
馬兵一百名。
綠營兵二百名。
阿克蘇。
馬兵三百名。
綠營兵六百名。
和阗。
綠營兵二百名。
烏什。
綠營兵一百五十名。
庫車。
綠營兵二百六十七名。
賽哩木。
拜城。
綠營兵一百五十餘名。
各守倉庫城郭。
以備出卡差委。
将揀派馬兵三百四十名。
俟收麥後遣往伊犁。
得旨、依議速行
○戶部議準、漕運總督楊錫绂疏報、袁州衛幫旗丁王吳、船糧于湖口縣洋江梅家洲遭風。
漂沒無存。
請照例豁免。
從之
○蠲緩湖南常甯、耒陽、零陵、祁陽、東安、道州、甯遠、新田、郴州、永興、桂陽、臨武、等十二州縣、乾隆二十五年、旱災額賦
○以故科爾沁和碩親王紮木巴勒紮木素子恭格喇布坦、襲爵
○予故輔國公三都克紮布、故輔國公巴桑、并祭葬如例
○予追贈都統品級端濟布、祭葬如例。
并入祀昭忠祠。
谥壯節。
○旌表守正捐軀之江蘇高郵州民靳雄妻趙氏。
河南襄城縣民盛國士女盛氏
○己醜。
甘肅巡撫明德奏、前奉旨撥運川楚錢、解甘協濟。
兩年以來。
已撥到錢四十餘萬串。
正月内。
因河東錢價大減。
業請将湖南、湖北、兩省停撥。
今河西錢價大平。
川錢亦請停撥。
得旨、着照所請行
○以大學士來保、協辦大學士鄂彌達、劉統勳、兵部尚書梁詩正、左侍郎觀保、刑部尚書秦蕙田、左侍郎錢汝誠、都察院左都禦史劉綸、入觐兩江總督尹繼善、為殿試讀卷官
○山東巡撫阿爾泰疏報、勘實蘭山縣、乾隆二十四年分、開墾旱田、共一百三十六頃九十六畝有奇
○豁除山東鄒平、魚台、冠縣、館陶、蘭山、等五縣。
砂石荒下地、共四頃八十三畝有奇額賦
○旌表守正捐軀之山東利津縣民張文生女張氏
○庚寅。
上閱健銳營兵
○策試天下貢士陳步瀛等二百一十七人于太和殿前。
制曰。
朕寅奉天命。
式承丕基。
緬惟古昔帝王。
制治求甯。
履謙持泰。
載稽典策。
如見其心。
朕早作夜思。
勤求郅理。
而撫躬省治。
弗敢自安。
乃者集慶迓庥。
諸福骈翕。
疆宇頌其式廓。
雨旸順以節宣。
當扆永懷。
惟增祇惕。
爾多士際慈壽之維祺。
應槱薪之雅化。
魚魚阙下。
當必有明于經術。
通于吏道。
審悉乎程材訓俗之端者。
其誦厥志。
以達予聰。
夫學者載籍極博。
必原本于六經。
易有四尚。
詩有六義。
書有古今。
禮有經曲。
春秋有三傳。
能舉其大義。
詳其條貫欤。
注、一也。
而有曰傳、曰箋、曰學、曰集解之别。
疏、一也。
而有曰釋、曰正義、曰兼義之殊。
立博士者。
或十四人。
或十九人。
先後何以不同。
立石經者、或一字。
或三字。
紀載何以互異。
多士亦能洞悉其源流。
而略陳其梗概否也。
朕崇尚經術。
時與儒臣講明理道。
猶複廣厲學官。
蕲得經明行修之士而登之。
其何以克副期望之意欤。
緻治要在審官。
考課之方。
代詳其制。
論者謂自漢以前。
大率詳于外吏。
而略于京朝。
然觀成周六計弊吏。
而日要月會歲計。
不遺六官之屬。
兩京以六條察二千石。
丞相禦史。
雜考郡國計書。
而在三府者。
光祿勳歲行進退。
至唐京官之考。
主之郎中。
外官之考。
主之員外。
其後先法制同異。
可晰言之欤。
迩者慎簡長吏。
既令督撫舉堪任郡守之材。
武途副将以上。
甄擇入告。
其在京曹司。
複饬堂上官于會同察計外。
各疏其賢否。
用資校核。
何道而使人揚其職。
群僚敦行實。
大臣禀虛公也。
進士一科。
得人為盛。
伊古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