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撥歸三河司兼管。
源高一甲。
撥歸大産司兼管。
并請鑄給海陽縣浮洋市司巡檢。
豐順縣湯坑市司巡檢。
印二。
均如所請。
從之
○吏部議奏、大理寺少卿顧汝修。
奉使安南。
于出境後。
擅用單銜移書诘責該國王。
有乖大體。
應照例革職。
得旨、顧汝修。
着革職
○以正黃旗漢軍副都統容保。
為江甯将軍。
理藩院郎中留保住。
為正黃旗漢軍副都統
○是日、禦舟駐跸林學莊
○壬申。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遣官祭銅山縣河神廟
○谕軍機大臣等、楊應琚奏、請将烏噜木齊。
貿易換獲馬匹。
撥補新疆移駐各營倒缺一摺。
業經軍機大臣覆準。
并議将肅州各營。
每年倒缺。
一體通融酌補等語。
着再傳谕楊應琚。
将肅州各營協。
每年倒馬缺額若幹。
向例領銀采買。
每匹價值若幹。
若似此轉移酌辦。
較之每年采買。
共可節省銀兩若幹。
一并查明具奏。
尋奏、肅州各營協。
每年約準倒馬五百七十餘匹。
巴裡坤。
烏噜木齊。
各營協。
二百七十餘匹。
安西提标所屬協路各營。
三百六十餘匹。
至各營協。
向例采買。
每匹定價八兩。
似此轉移辦理。
約每匹可省價四兩。
共可節省銀四千六百餘兩。
報聞
○是日、禦舟駐跸順河集
○癸酉。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命莊親王允祿等、恭奉皇太後由水程回銮
○上登陸。
取道徐州。
閱河
○谕軍機大臣等、楊錫绂奏、鳳陽衛旗丁苗必秀叩阍。
現提卷犯質訊一摺。
該犯所控霸占盜賣軍田。
如系駕虛妄告。
則刁健已極。
固應從重治罪。
即使情節屬實。
固不妨秉公清理。
而該犯身系旗丁。
即有冤抑。
先當赴該管衛弁陳訴。
倘不為申理。
亦尚有總漕衙門可控。
乃敢悍然不知畏法。
辄爾突仗叩阍。
其本罪斷不可稍為寬假。
該督當嚴行诘訊明确。
若苗必秀果系理直。
将本案照例完結外。
仍将該犯按沖突儀仗律處治。
以示懲警。
可傳谕楊錫绂知之
○是日、駐跸王家莊大營
○甲戌。
定将軍總督班次。
谕、各省将軍總督班次。
因将軍銜大。
俱在總督前。
此定例也。
但總督未兼别銜者。
理應如此。
若有加恩兼銜者。
即當照銜序定。
即如尹繼善、兼禦前大臣。
高晉、兼内大臣。
其銜俱在将軍上。
自應在将軍前列。
嗣後有朕如恩兼銜者。
其班次俱照此前列。
着為例
○谕軍機大臣等、據高恒奏、辦理拏獲私鹽車船變價充饷一摺。
船隻既可裝運鹽觔。
斷無一船僅變價二三錢之理。
明系該地方官。
一任書役估變。
不行稽查所緻。
該鹽政已咨商督撫。
将各該處拏獲船隻。
印烙解交運司。
驗明原船之堅固朽爛。
酌量辦理。
但各省皆有緝私之責。
車船變價。
猶其小者。
如此相沿陋弊。
必因漫不經心。
私鹽充斥。
職此之由。
着傳谕各該督撫。
嚴饬所屬。
嗣後務宜實力拏獲私販。
其車船務須詳驗明确。
從實估變。
如州縣官暨胥役等、或有變多報少。
與将原獲車船。
轉售私枭等弊。
即行查明參處。
高恒摺。
着鈔寄閱看。
可于直省督撫奏事之便。
傳谕知之
○參贊大臣阿桂等奏、葉爾羌等城回人。
續請移居伊犁者。
二百十四戶。
現交阿奇木伯克茂薩等安插。
年力精壯者。
給耔糧牛具。
令往屯田。
老弱有疾者。
暫交該伯克養贍。
年幼者。
俟其長成。
補屯田之缺。
再此項回人。
若俱令在河北固勒紮等處屯田。
亦尚可容。
但不如兩岸俱有莊屯。
于觀瞻既協。
而接濟穆素爾嶺台站。
更為順便。
因于霍濟格爾巴克。
海努克。
兩處。
各編設一屯。
報聞
○是日、駐跸周家莊大營
○乙亥。
谕軍機大臣等、據愛必達等、查審黃景運一案。
此内牽涉武職大小員弁甚多。
其骩法營私之徒。
固應徹底根究。
不得稍為寬貸。
而事關牽連人衆。
辦理必應嚴明簡捷。
一經得實。
即予定案完結。
在各犯既不得苟冀遷延。
滋串供拖案諸弊。
而此等武夫。
亦不得藉口滋蔓株連。
妄行怨憤。
總在承審者酌量輕重。
于案情關鍵處。
務在悉心究明辦理。
若其餘轉相攀引。
無幹緊要之人。
則不必多方窮治。
或緻别滋事端也。
将此詳谕愛必達。
馮钤。
知之
○又谕曰、鐘音覆奏、陝西地方官接待将軍嵩椿。
不遵定制一摺。
所奏殊屬颟顸。
從前因嵩椿面奏及此。
朕以體制所關。
是以降旨詢問鐘音。
令其饬查。
如果實無其事。
不妨據實具奏。
朕何難诘問嵩椿。
若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