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供前經犯案。
遣解至鳳陽府所屬顧鎮地方。
因解役隻剩兩名。
遂與同解竊犯張秃子。
砸鎖脫逃等語。
解送遣犯。
自應慎重佥差。
沿途盡心防範。
乃張三等遣犯五名。
止有二役押解。
以緻積猾乘機免脫。
玩忽疎縱。
莫甚于此。
地方官所司何事。
江省州縣積習。
于此等遞解要件。
竟視同具文。
較他省為尤甚。
不可不力行整饬。
着傳谕尹繼善、托庸。
查明張三等各犯。
接解脫逃之各州縣。
及專轄之鳳陽府知府。
一并具摺嚴參。
不得少為姑息
○是日、駐跸陳家莊大營
○丁亥。
谕曰、托庸奏、鳳陽水利同知梅長遇等、承挑睢河工程。
河身淤淺。
多未挑挖。
虛費玩工。
請旨革審等語。
河員積習。
惟以草率工程。
冒開帑項為事。
為上司者。
不能實力查辦。
何以使锢疾得瘳。
托庸據實參奏。
甚屬可嘉。
所有同知梅長遇。
及協辦委員州同州判等、俱着革職。
交與該撫。
會同尹繼善。
高晉、審明後。
除伊等現在承辦工程。
不準開銷外。
仍令戴罪留工。
所有明年工段。
着落加緊挑浚。
以懲積玩。
李永标、亦着查明參奏
○谕軍機大臣等、烏什城。
與布噜特接壤。
安集延人等、時來貿易。
事務頗多。
着派副都統素誠、前往烏什。
更換永慶。
素誠系新經任事之員。
恐一人不能獨辦。
現在庫車事簡。
有鄂寶已足辦理。
着圖勒炳阿、前往烏什。
同素誠辦事
○又谕曰、永貴等奏稱、阿克蘇阿奇木伯克色提巴勒氐。
因伊舊居烏什。
祖父墳墓在彼。
請将從前房産之入官者。
稍為撥給。
遣三四戶人前往守視。
所給官項。
由阿克蘇抵交等語。
色提巴勒氐。
前在軍營。
頗屬奮勉。
已加恩授為散秩大臣。
阿奇木伯克。
奉職亦屬盡心。
今以先壟之故。
請派數戶前往守視。
自宜允行。
所有給與田産。
着加恩賞賜。
不必由阿克蘇抵交。
着傳谕永貴等、遵照辦理。
并曉示色提巴勒氐知之
○又谕曰、馬乾宜奏謝調補河北鎮總兵一。
摺。
内有假期已滿。
随自靈州起程。
赴楚姚本任。
途次西安。
接讀調補恩旨。
順赴河北新任之語。
前馬乾宜。
以伊母年老。
懇請改補近省。
因降旨将伊調補河北。
伊自知奏懇在先。
豈有不聽候谕旨。
假滿仍赴楚姚原任之理。
明系在途觀望。
為此飾詞取巧。
不脫綠營卑瑣惡習。
馬乾宜。
着傳旨嚴行申饬
○又谕曰、托庸奏、查看毛城鋪引河之唐家灣。
高低地勢。
恐将來一開草壩。
水性直注洪睢。
請添建滾水石壩。
并接築子堰等因一摺。
着即鈔寄尹繼善、高晉、令其确核情形。
會同詳悉妥議具奏。
尋奏唐家灣。
系近河灘地。
漲坍無定。
草壩可随時鑲修。
斷難建立石壩。
相機啟閉。
亦不緻有直注洪睢之慮。
至請倒勾河以東。
接築子堰。
查倒勾河以東。
向留空地百餘丈。
以洩漫灘之水。
入唐家灣引河。
若築子堰。
則漫水無歸。
必緻淹浸民田。
托庸所奏、均毋庸議。
得旨、朕早料汝等議駁也。
○是日、駐跸李劉莊大營
○戊子。
皇太後登陸。
至德州行宮駐跸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定西陲文武員弁赴任憑限。
吏部等部議覆、兵科給事中範宏賓條奏、安西口外新升文武員弁。
請酌定赴任憑限。
查例載自京至肅州。
憑限八十五日。
巴裡坤。
哈密等處。
均在肅州迤西。
離肅六百餘裡及三千餘裡不等。
應照程途遠近。
分别加增臣等酌定自京至安西、給限一百日。
哈密、一百十五日。
巴裡坤、一百二十日。
烏噜木齊、一百四十日。
至在外推升。
由原任地方領憑赴任者。
按照裡數填給。
從之
○是日、駐跸德州行宮
○己醜。
上恭送皇太後登舟。
由水程還京
○江西巡撫常鈞疏稱、奉新、萍鄉、蓮花、萬安、永新、玉山、廣豐、鉛山、興安、南康等、十廳、縣、乾隆二十五年分。
開墾荒地三頃五十六畝有奇
○旌表守正捐軀之安徽太和縣民康有倫女康氏。
山東長清縣民韓某女韓氏
○是日、駐跸新莊大營
○庚寅。
上遣額驸福隆安。
赴秦家莊。
皇太後禦舟問安
○谕曰、顧汝修。
奉使冊封安南。
回途辄自單銜移書。
诘責該國王。
見小乖謬已極。
閱其書藳。
見可鄙可笑之處。
不一而足。
如開章臨别贈言一語。
以尋常友朋之誼。
例朝使與外藩。
已全不識立言之體。
其他更何足指摘。
第以顧汝修猥瑣之見。
或自許為不辱君命。
欲将此藳誇耀入集。
則不可付之弗問也。
安南蕞爾邊藩。
世奉朝貢。
今以嗣封請使。
其恭順自不待言而見。
即因其接诏之初。
咨商儀節。
以該國敬天五拜為請。
正使德保。
與顧汝修移文斥之。
該國王即恪遵三跪九叩。
可謂成禮蒇事矣。
至以該國築館曠野。
多陳兵衛。
以為蔽人之明。
塞人之聰。
近于暧昧。
此成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