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
從之
○辛未。
谕軍機大臣等、成哀紮布奏、準科布多副都統紮拉豐阿報稱、哈薩克阿布赉。
遣使貢馬九匹。
所帶馬匹四百餘。
已派台吉等、禁止貿易。
護送入觐等語。
哈薩克來使。
着派出為首者數人。
緩行前往熱河候旨。
伊等所帶馬匹頗多。
自必乘便貿易。
從前阿桂請禁哈薩克北路貿易。
盍慮伊等貪程途近便。
遂不肯遠至伊犁。
但伊犁。
烏裡雅蘇台。
皆屬内地。
如過示區别。
亦于體制未協。
惟應禁止私市。
概從官辦。
而稍增物值。
減其馬價伊等無利可圖。
自必專向伊犁。
即令其仍貪近便。
情願減價。
則烏裡雅蘇台官庫緞疋等物。
尚有雍正年間收貯者。
與其徒為朽腐。
即以易馬。
或就近牧放。
或酌量撥解。
亦無不可。
成衮紮布。
接奉此旨。
若業經禁止貿易。
即以朕旨傳谕。
準其一體開市。
伊等若謂物價較伊犁有加。
亦谕以蒙古地方。
價值情形。
難與伊犁一例。
至卡座台站人等、私行交易。
斷宜嚴禁。
有犯必懲。
并傳谕阿桂知之
○又谕、據成衮紮布等奏稱、哈薩克阿布赉。
所遣使臣塔瑪。
頭等台吉導拉特和哷等、二十三人。
路役七人。
至烏至雅蘇台時。
先酌派數人。
由驿赴京等語。
朕本年巡幸木蘭。
七月十五前後。
可至熱河。
若令伊等來京。
未免徒勞。
不若由彼遣赴熱河為妥。
着傳谕成衮紮布。
曉谕哈薩克使臣塔瑪等雲。
前曾具奏。
令爾等由驿赴京。
奉旨現當夏令。
京師過熱。
恐爾等不宜。
朕于七月至熱河。
往木蘭行圍。
爾等徐行至彼朝見。
派侍衛妥為照料。
從容行走。
可于七月前後。
令至熱河入觐。
如伊等已到烏裡雅蘇台。
不欲久待。
情願來京。
亦不必勉強
○壬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前楊廷璋、德福奏、拏獲私造敕書假冒世職一案。
查出鄒文等、先于乾隆九年。
即有捏造劄付轉賣之事。
則該犯等玩法作奸。
已非一日。
曆任督撫。
豈竟漫無覺察。
因令查明參奏。
今據該督。
将前任失察之各督撫奏到。
此内除業經身故之那蘇圖等、毋庸置議外。
楊廷璋。
既饬令該司德福行查。
此案始得徹底根究。
俾奸頑不緻幸逃憲典。
楊應琚。
莅任未久。
且在陝甘任内。
辦理諸務。
實心出力。
并着從寬免其議處。
吳士功。
現已贖罪自效。
亦着免其複行交議。
所有失察之鐘音。
陳宏謀。
俱着交部照例議處
○又谕曰、平郡王慶恒。
朕因其年輕。
尚可造就。
令其管理旗務。
自應諸事留心。
乃上年伊所管之旗。
有馬甲佟銘等、冒領宗人府銀兩之案。
而本年署理鑲藍旗蒙古。
又未查辦西甯冒領銀兩等案。
諸事推诿。
毫無振作。
非尋常失察可比。
慶恒着罰王俸五年。
不必管理旗務
○烏噜木齊辦事侍郎旌額理等奏、安西移駐烏噜木齊兵。
一千八百餘名。
約需住房三千六百餘間。
臣等于去年十月。
派員挑選屯田兵五百名。
查定各屯住址。
伐木刈葦。
分造房屋。
計本年八月内可竣。
報聞
○旌表逼嫁捐軀之安徽宿松縣民朱起瑞妻劉氏
○癸酉。
谕軍機大臣等、據順天府尹錢汝誠等奏、宛平縣巡檢朱斯獻。
押解赴楚候審要犯華九如。
于四月初五日起程。
今接湖撫馮钤。
五月二十六日來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