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散給。
接濟口食。
複念德州等處。
毗連直隸。
被災稍重。
着将極貧各戶。
前旨加赈一月者。
再加恩展赈一月。
其次貧各戶。
亦着格外加赈一月。
以普惠澤。
至明春東作時。
有應行借粜兼施。
以資力作者。
仍照例查辦。
至此次極貧次貧普加一月赈糧。
或于新正奉到谕旨後散給。
或于年内豫行接濟之處。
着阿爾泰。
循照前旨。
酌量情形妥協經理。
将此再行傳谕知之
○又谕、據舍圖肯奏、派往巡查私薓之署領催富昌阿等、行至賽馬集。
有郭衛等帶領四十餘人。
将伊等捆打。
城守尉官忠、比時不即嚴拏。
防禦額爾格讷。
不行親捕。
止遣領催察罕往拏。
以緻全犯逃逸等語。
盛京積習。
頹懷已極屢有此等事件。
殊屬不法逃犯郭衛等、着交該将軍開明名姓年貌。
行咨原籍督撫。
務期盡數捕獲。
城守尉官忠。
防禦額爾格讷。
領催察罕等、俱着革職。
解交刑部從重治罪。
該管各州縣。
平日不能約束。
臨時又不實力協捕。
所司何事。
亦交該将軍一并查參
○又谕曰、永貴等奏稱、霍罕額爾德尼伯克。
遣使呈書。
叙述前後事情。
内如呼瓦特。
系呼什齊布噜特。
舊為喀什噶爾阿奇未。
後被額爾德尼殺害。
伊弟納喇巴圖。
近日來投。
曾奏準安插。
額爾德尼。
若慮其造言離間。
情見乎辭。
又如鄂斯等處。
本布噜特故地額爾德尼。
乃飾辭以為己有。
但書中尚有給還之意。
已複書嚴饬。
遣拖穆齊圖等往谕。
若有抗拒情形。
即請備兵征讨等語。
霍罕額爾德尼伯克。
與布噜特雜處。
互相侵奪。
亦所時有。
伊自内附以來。
尚屬恭順。
即所叙各情事。
亦未至關系重大。
永貴等谕以情理。
自必遵行。
可以無須用兵。
萬一必須兵力永貴亦祇可辦理軍務。
其領隊進剿。
仍須愛隆阿。
伍岱。
前往。
伊等業已派赴伊犁。
着傳谕永貴等、候額爾德尼回音。
相機辦理
○又谕曰、永貴等奏、詢問從巴達克山來投之回人阿布都喇伊木等。
知布拉呢敦妻子。
現随摩羅巴喇特。
摩羅密諾羅斯二人度日。
又據素勒坦和卓禀稱、素勒坦沙親信之密爾咱色得克。
與伊相好昨曾緻書通問。
拟于素勒坦和卓覆書之便。
作為己意。
令密爾咱色得克。
開導素勒坦沙。
将布拉呢敦妻子送出若仍在遲疑。
即遣素勒坦。
和卓。
前往索取等語。
此事前經新柱。
額敏和卓。
籌辦。
今所奏尚屬可行。
但昨已命素勒坦和卓。
往愛烏罕辦事。
永貴諒已遣令前來。
俟到京請訓。
前往愛烏罕。
順道至巴達克山索取布拉呢敦妻子。
甚屬近便。
着傳谕永貴等知之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鄭州民師窪兒妻樊氏
○己亥。
谕曰、山東運河道李清時。
六年俸滿總河張師載。
送部引見今年東省運河。
台莊等八閘。
現在興工疏浚乃運河道員專司正資董率經理張師載等、于此時令其離任來京。
未免過于拘泥。
李清時着速行回任。
六年俸滿。
不過照例送部。
非刻不可緩之事。
即前後通融數月。
亦無不可嗣後年滿引見之道府各官。
其任内設有承辦要事。
着該督撫等酌量情形。
或先期送部。
或待事竣。
再行給咨不必斤斤扣算時日。
轉緻有曠職守。
着将此通行曉谕各督撫知之
○定盛京将軍節制奉天府府尹例。
谕向例盛京将軍。
管轄旗人。
奉天府府尹。
兼理民事原無統轄。
嗣因盛京系滿洲根本之地。
所有州縣官員皆定為滿缺。
凡應行查拏私薓。
經将軍派委官兵前往。
地方各官自宜會同查緝。
乃近日拒捕毆差之事。
不一而足。
地方官竟視同膜外。
鄉長保甲并不協力擒捕。
此皆因将軍。
府尹不相關涉各分畛域之所緻是以各屬員。
亦存旗民分管意見。
并不和衷辦理。
于地方事務。
甚無裨益不可不為變通。
在府尹為全省大吏。
雖不可便為将軍屬員。
亦當令其聽将軍節制。
庶旗民事務歸一。
一切辦理。
不緻參差。
嗣後奉天府府尹。
着聽将軍節制。
遇有應行查拏人犯。
該地方州縣官。
即協同将軍差委之人。
協力查拏。
如仍有似此拒捕毆差。
以及脫逃等事。
将該地方官。
交部一并治罪
○定簡放東三省副都統城守尉例。
論盛京吉林。
黑龍江等處。
向因風俗淳樸。
地方甯谧是以三省旗員。
皆放本處之人即副都統城守尉大員亦有簡放本處者。
據今看來大非昔比犯人偷薓拒捕。
種種不法皆由該管官員。
平日互相徇縱不能約束所緻。
該處大員之缺。
若仍放本處之人。
彼此回護頹俗斷難整饬。
嗣後遇有東三省副都統。
城守尉缺出。
或由京師遣往或于别省調補。
着交該部。
臨時将在京。
及各省應放應調人員。
開列職名請旨。
着為例
○戶部議準。
調任江蘇巡撫陳宏謀奏稱、清河桃源。
宿遷。
沭陽。
四縣。
地不産米。
民間完納漕糧不便。
請嗣後照海贛二處例。
折價官辦于每年秋成時。
赴司領銀采買。
令産米各州縣。
及該管道府。
加結轉詳。
核實徵收。
如有浮冒。
照例查參。
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