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緻不肖官吏。
得以從中取事。
一經察出。
則惟該督撫是問。
朕巡省所至。
凡行宮豫備等項。
已屢經詳谕該督撫等、一切務從簡樸。
從前三次辦理。
已不免踵事增華。
傥将來彼此效尤。
日甚一日。
何所底止。
且如朕在京及圓明園。
每日視事之所。
雖細如頂格糊飾之類。
不過随時黏補。
不求一律鮮華。
此亦廷臣所共知。
若以偶然駐頓之地。
當上屆已經整葺即小有滲剝。
不過略加補苴。
便已妥協何必更增繁費。
前此地方官。
知朕絲毫不肯累民。
動以商捐藉口。
殊不知官取給于商。
而商人所捐。
孰非民間所給該督撫惟應實力約省。
凡有需用。
隻許支取例給之項。
及前此賞用所餘。
據實冊報查核。
其商捐一節。
着永行禁止。
又扈從官員。
并已給船乘載。
何須豫備公館。
在扈跸大臣等、朝夕侍直該班。
既不能四出居停。
其各衙門官員差使稍緩者。
即泊舟稍遠。
亦無難從容退食。
乃有司等辄以此為名。
緻不肖胥役保甲等。
占貼民房。
勒索滋弊。
此風斷不可長亦着嚴饬禁止。
毋得稍為寬假。
或大臣官員等、自需住宿。
則聽其出赀僦賃。
不許地方代為購覓。
以杜擾累。
此後公館一事。
亦竟宜停止
○戶部議準。
直隸總督方觀承疏稱、東河冷口。
擦崖子。
榆木頭。
青山口。
龍井關桃林口。
界嶺口義院口大毛山、龍須門、了頭溝、寬城站八溝、十三汛旗地額徵糧銀。
向系四旗通判經徵。
路遠徵納不便。
請改歸八溝同知。
就近徵收。
從之
○旌表守正捐軀之直隸武清縣民胡玉良女胡氏
○己亥。
上禦勤政殿聽政
○谕、京師自三月以來間得微雨。
未能普遍。
麥田望澤甚殷。
朕心深為轸念。
宜申虔禱。
期沛甘霖。
着禮部即查照定例。
敬謹舉行
○谕軍機大臣等上年因直隸近京窪地。
秋霖過多。
一切平粜借種常平倉谷。
應行采買補額者頗多現在麥田。
未得透雨。
應多方先事豫籌。
以資儲撥之用奉天山東河南三省收成俱屬豐稔米石必當饒裕着傳谕該将軍府尹及該撫等奉天購辦米四十萬石山東河南每處各購辦米二十萬石。
各就本處糧價。
酌量核定。
先行知會方觀承通融計算直隸糧價自屬寬餘除抵給該處市值之外兼可協濟運腳挹注尤為便利。
所有委員彼此遞運接收事宜。
俱特派大員并彼此移咨妥協經理仍将所派之員即行奏聞迅速辦理
○又谕現在直屬望雨甚殷一切赈務。
均須董率經理。
方觀承為本省大員。
必當身親督辦。
于地方尤為有益。
且近因糧價稍昂已降旨令奉天、山東、河南三省。
購買米八十萬石。
運赴直隸接濟。
亦須該督豫為籌畫儲撥。
至審訊宣化邪教一案。
現有兆惠等專司審鞫。
且口北道玉神保。
近在同城。
遇有應交事件。
盡足以資調遣。
方觀承着即來京候朕面降谕旨。
即速前往應行查勘地方。
專心辦理。
所有宣化審案。
方觀承系。
首發承審之人。
此後摺奏。
仍着一體列銜
○庚子。
谕軍機大臣等、據兆惠等奏、查審宣化邪教案内之曹生泰現未拏獲。
應将已獲各犯。
先行治罪一摺。
此案現獲之犯。
既據查審明确。
自應按律定拟。
先行完結其曹生泰一犯。
書寫經符。
筆迹顯然。
将來拏獲到案。
自可續行完結。
兆惠等不必因該犯未就弋獲。
在宣久候。
着将李繼印各犯。
辦理完後。
即行馳驿回京。
至曹生泰。
雖系遊方靡定。
察其情形。
諒亦不過邊口内外。
匿迹潛蹤。
着傳谕方觀承。
明德等、遴委幹員。
會同該地方官。
上緊躧緝。
拏獲之日。
即解軍機處查審定罪
○辛醜。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吏部議處疏消積水遲延之天津府同知程健等革職一本。
地方遇有積水不能即時設法疏浚。
緻妨農業。
有司自應予以處分但此案辦理不善。
即方觀承等均難辭咎。
不獨該員等、因循贻誤所緻。
且伊等籌辦遲延尚非出于有心。
與禦史永安等、所參武清縣知縣黃良棟等、縱役累民者有間。
若概予革職。
恐各該員現有承辦地方事件。
一時盡易生手。
于公務轉無裨益。
着将伊等居官如何之處。
詢問方觀承。
如平日辦事奮勉。
尚堪造就者。
即加恩準予從寬革職留任。
若才具本屬平庸。
不過循分自守。
即照部議革職
○予故輔國公衮楚克紮布。
祭如例
○壬寅。
欽差協辦大學士尚書兆惠等奏、曹生泰已于山西天鎮縣拏獲。
據供。
聞拏投首。
途中即被盤獲。
質之捕役。
亦雲路遇。
自說姓曹。
并未諱飾各等語。
臣等察其詞色。
似屬實情。
報聞。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
帝實錄卷之六百八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