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奏、磁州知州莊鈞禀報。
河南布政使輔德于初一。
日在安陽縣。
将周琬鎖拏。
初二日委員解赴刑部等語。
着傳谕舒赫德。
俟周琬解到。
即日令其解送行在候審。
不必在部停留
○丁酉。
谕軍機大臣等、昨阿永阿等奏、俟湯聘到楚質訊後。
再行起程等語。
此案前後情節。
業已傳谕。
伊等在楚。
無應行查辦之處。
即湯聘到後。
亦無庸再行質訊至湯聘辦理後案瞻徇袒護。
其情罪雖不至如愛必達之有心欺飾。
周琬。
沈作朋之朋比為奸然亦不能輕于宋邦綏。
着照宋邦綏之例。
交該督李侍堯。
于地方應辦工程。
在二三萬之數者。
令其認修。
俟工竣奏聞後。
再令回籍。
阿永阿奉到此旨。
即速起程。
将案内應行起解各犯。
押赴行在。
沿途加意防範。
毋稍疎虞。
葉存仁可遵前旨。
仍回豫撫之任。
并将此傳谕李侍堯知之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安州、靜海、青縣、獻縣、滄州、南皮、故城、東光、甯津、蝗蝻現已撲除。
惟任邱縣屬七裡莊。
與鄚州相連。
生有蝻子畝餘。
景州。
慶雲與東省接壤地方。
亦間有生發。
布政使觀音保。
即赴各處督捕。
雄縣報有蝗蝻。
臣即親往查辦。
得旨。
汝直隸之事。
往往不如山東河南。
慎之
○以甘肅甯夏道富尼漢。
為安徽按察使
○戊戌。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曰、開泰審拟巴塘喇嘛。
教誘番民聚衆一案。
及回奏博爾和患病各摺。
支離巧飾。
乖謬已極開泰當喇嘛等滋事之初。
并不親往查辦。
經朕饬谕。
始勉強一赴打箭爐。
聊以塞責。
輾轉遞委之道府知州等官。
不待人犯解審。
辄借查閱營伍為名。
前赴川南。
此有何不可緩之事。
乃置邊地重案于膜外。
轉亟亟于常行事件乎。
在開泰不過中存畏怯。
托名避去耳。
其實似此居心行事。
即查閱營伍亦複何裨。
初不料滿洲世仆中。
竟有庸懦無能。
如開泰其人者。
種種謬誤。
深負簡任。
着革職。
賞給頭等侍衛。
自備鞍馬。
前往伊犁。
随明瑞辦事。
四川總督着鄂弼補授。
明山。
着補授陝西巡撫。
其廣東巡撫着阿思哈補授。
明山未到陝西之前。
巡撫印務。
着阿裡衮前往。
暫行管理。
鄂弼俟阿裡衮到陝西時。
即行前赴新任
○又谕、向來各省督撫。
于地方應辦事務。
往往饬委屬員。
以次轉詳遂成通例。
此于尋常事件則可。
若案情重大督撫自應躬先董率庶足以資彈壓而杜欺蔽。
乃積習相沿。
并不問事理之。
輕重。
動辄批委屬員。
督撫既委之司道。
司道複委之州縣。
層層輾轉推延。
初若不與己事者然。
夫為通省表率之大員遇事不能親身奮往。
而以責之遞委之州縣。
不知州縣官事權本輕。
且不免有庸懦無能之輩混廁其間。
安望其必能奮勉集事哉。
即如開泰于喇嘛堪布等、教唆生事之初并不親赴該處查訊。
經朕降旨申饬。
始行一赴打箭爐。
坐辦塞責。
旋委道府知州審訊。
伊複藉口巡閱營伍竟往川南一帶。
查閱回省。
其畏葸不堪不态。
來摺已自繪其狀。
是其平日養尊處優。
若以略一舉足。
即有失督撫之體者獨不思督撫遇地方要務。
不辭勞瘁。
親身督辦。
所屬官民豈不益加敬憚。
何失體之有。
若徒遊衍衙署。
坐失事機。
不真可鄙之甚乎。
又如愛必達。
徇庇沈作朋。
縱盜誣良一案。
使愛必達早能親提确訊。
不難将案情徹底清厘。
何至為沈作朋所愚弄。
扶同回護。
自蹈欺罔。
以速罪戾乎此等耽逸偷安。
掩飾朦混之惡習。
恐現在督撫中。
尚不乏人。
幸而未值楚蜀兩省之事。
不至盡露其短。
若易地以處。
亦未必不蹈此覆轍也。
朕日閱内外章奏。
于尋常案件。
何嘗不交部議。
若情節稍關緊要或迹介疑似者。
即不憚再三體察。
日進軍機大臣。
及各部旗大臣。
觌面咨詢。
務使一切政務。
無畸重輕之失。
凡以事必親曆。
始得其真。
督撫大吏。
皆朕所倚任之人。
朕尚不敢好逸惡勞。
為督撫者。
固宜托名敦體。
惡勞好逸乎。
嗣後務宜各加猛省。
痛改前非。
母溺于宴安酖毒。
及以掩飾彌縫為得計。
既于政務有益。
且可自免愆尤。
亦何憚而不加淬勵乎傥仍不知悛悟。
一經發覺。
則開泰。
愛必達之炯鑒具在。
斷不能幸邀曲貸也
○谕軍機大臣等、前準馮钤陛見。
令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