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
應如所請從之
○是日、駐跸避暑山莊。
至己巳皆如之
○丙寅。
谕、據蘇昌奏、粵東田房稅契銀兩一項。
原系另款存貯。
以備本省建造工程等項動支。
今積至一百二十餘萬之多。
現在京外各處。
或有需用。
請即酌撥八十萬兩。
解交收用。
又另摺。
請将廣東圍基。
堤岸。
二項。
鹽羨生息銀二十九萬餘兩。
解交内府工程處備用各等語。
各省閑款銀兩。
存貯既多。
原可酌量籌辦。
然應存應撥。
止須據實陳明。
聽候敕部定議。
毋庸為他處工程。
鰓鰓過計。
蘇昌此奏。
似聞圓明園現有修葺之處。
故欲将此閑款充用。
所見甚小。
前熊學鵬。
亦有請将商捐辦理差餘存我銀兩。
解交内府之奏。
兩人用意略同。
殊不知圓明園工程。
一切皆仍舊貫。
需費無多。
奚緻遂煩督撫經營籌畫。
況天子不言有無。
外府内府。
均屬一體。
又何必事此挹注之勞耶。
蘇昌等既為此奏。
恐各省督撫。
尚有未能盡喻者。
着将此通行傳谕知之。
蘇昌摺。
并交部議奏
○又谕、據蘇昌等奏、廣西象州猺山地方。
七月初旬。
連日大雨。
山水驟發。
大樟等村莊廬舍。
間有被淹。
撫臣馮钤。
已前往查勘撫綏。
并稱所傷田禾無幾。
勘不成災。
毋庸再予赈恤等語。
今歲粵西早稻豐收。
晚禾亦俱長發。
象州一隅被水。
雖據該督撫查明。
所傷田禾無幾。
實不成災。
但倉猝被水之後。
小民口食。
未免拮據。
除已照例撫綏外。
如有貧乏不能自存之戶。
仍着查明。
加恩赈恤。
務俾得所。
并将本年應徵糧賦。
酌量情形。
分别緩徵。
副朕轸念邊氓至意。
該部遵谕速行
○谕軍機大臣等、新柱等奏稱、承辦葉爾羌鼓鑄錢文之同知圖桑阿。
千總戴鵬等、自乾隆二十五年。
設立錢局以來。
辦事頗屬勤慎等語。
圖桑阿等、承辦鼓鑄錢文。
已閱三載現屆徹回。
着加恩交部議叙
○戶部議覆、原任貴州布政使亢保咨稱、前準部議。
署事官不兼本任者。
全支署任養廉。
其本任養廉。
留與署任支食。
第黔省向例。
署員兼本任者。
全支本任。
半支署任。
其一半扣作缺曠。
其不兼本任者。
半支署任。
半支本任。
是以每年缺曠。
足敷試用人員。
另給一半養廉。
及别項腳費工食之用。
今署員不兼本任者。
概令全支署任養廉。
黔省以小署大。
遞行委署。
不兼本任者居多。
似此層層全食。
截曠無餘。
給發不足。
應照舊例支食等語。
應如所請。
并行知各直省。
仍照舊例畫一辦理。
從之
○丁卯。
谕、據容保奏稱、江甯漢軍官兵内。
有領催一名。
生員二名。
兵二十四名。
皆系承襲勳舊佐領。
世管佐領。
世職有分之人。
可否将伊等送回京城該旗之處等語。
着傳谕容保。
令其詢問。
所有伊等佐領世職。
如有嫡派應襲之人。
情願仍回原旗。
即送京帶領引見。
酌量賞給差使行走。
如不過承襲有分而不能襲。
及無力遷徙眷口。
情願為民者。
準其改入民籍。
容保查詢明确後。
分别咨行各該旗。
入于出旗冊内辦理
○又谕、據福德奏稱、明年徹回恰克圖貿易之人。
請将彼處閑房。
令喀爾喀兵丁居住。
并密谕與俄羅斯之布裡雅特柰瑪爾。
烏梁海人等、令其招徕特古斯懇。
至依琫地方閑房。
由烏裡雅蘇台。
運米一萬石。
前往存貯等語。
俄羅斯生性卑鄙。
兼懷谲詐。
徹回貿易。
令喀爾喀的兵丁居住。
福德所辦。
尚屬留心。
但今年既已令伯德爾格回子前往。
莫若俟其貿易完畢。
回去之後。
将彼處留看房屋商民。
盡行徹回。
派喀爾喀兵丁四五百名。
酌令居住。
如此辦理之後。
柰瑪爾、烏梁海、如有前來歸附者。
收納亦無不可。
今且不必示意于衆。
再依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