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武定。
現在農田似有望雨之意。
未知該撫抵署之後。
各屬曾否續報得雨。
并何處已屬沾渥。
何處尚在待澤。
及麥塍大田。
此時實在情形若何。
着即詳悉奏聞。
以慰廑念。
尋奏、通省惟兖州、曹州、雨澤稀少。
民間望雨。
省城因連日風燥。
土面稍乾。
麥收可有七八分。
早秋青蔥。
均無妨礙。
現在虔誠祈禱。
報聞
○吏部議準、直隸總督方觀承奏稱、天津縣西沽疊道。
經理須員。
就近請歸北倉大使管理。
其撥夫修墊等事。
必得兼銜彈壓。
查西沽舊有巡檢。
原管七十六村莊。
嗣裁歸典史。
應令北倉大使。
兼西沽巡檢。
其印信即照兼銜鑄給。
裁倉夫四名。
改設弓兵。
添設攢典一名。
典史所管村莊。
酌撥管轄。
即将疊道分段。
令各村認修。
從之
○戊申。
谕軍機大臣等、據舒赫德。
裘曰修奏、查辦廈門船行陋規一案。
訊系起自二十六年。
各道府廳縣等衙門。
俱有收受之項。
請将譚尚忠。
劉增等、革審等語。
該道府等、既有收受陋規之事。
自應如此辦理。
但黃仕簡原奏。
俱憑參将溫泰開單送款。
其所開總督一萬。
巡撫八千各數。
伊究何所确據。
若溫泰果能指出何人交送。
何人收受。
鑿鑿可證。
朕亦斷不肯為該督撫等稍存回護。
倘事涉影響。
而溫泰并不能逐一指出。
系該弁摭拾誣捏。
即屬此案罪魁。
自當徹底查辦。
方為吃緊窾要。
至此外府廳各衙門。
相沿陋規。
原屬易于辦理之事。
乃不向緊要處根究。
而徒欲張大其事。
是全未識輕重之宜矣。
且所開武職各衙門。
收受款項。
亦複不少。
是否即在三萬兩之内。
及該弁等、向來如何侵用各情節。
均應向溫泰究問。
而舒赫德等、并未詳悉查奏。
殊屬疎漏。
至另摺所稱知府劉增等、俱系該督撫保舉之人。
辄于查訊時。
即傳旨令定長解任。
裘曰修暫署撫篆一事。
未免欲速。
前曾面谕舒赫德。
到閩查辦此案。
若該督撫等、果如黃仕簡所奏。
濫索入已。
則其罪自不容輕貸。
應令定長解任質訊。
今摺内所奏情節。
并無接收确據。
定長等即有應得處分。
不過失察。
及保舉非人。
尚不至于革職。
且現在案情。
并無必需該撫質訊之處。
何必遽令解任耶。
此時想已訊得确情。
着傳谕舒赫德等、就案悉心分别妥辦。
毋事張皇急遽。
轉緻畸重畸輕所有軍機大臣查訊同知程霖等各供詞。
并着一并寄去。
可将此谕令知之
○豁除福建龍岩等州縣、乾隆二十八年、沖坍田地。
一百六十一頃七十六畝額賦
○旌表守正捐軀之山東肥城縣民柳輝瑕妻王氏
○己酉。
谕曰、忻妃薨逝。
加恩照貴妃例辦理。
着四阿哥、六阿哥、八阿哥、綿恩、穿孝。
其應行典禮。
交該部察例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圖勒炳阿奏、到任後親往司庫道庫。
逐項盤查一摺。
巡撫接任之後。
将盤查庫項緣由專摺具奏。
本屬照例應行之事。
但摺内祇将并無虧那。
不将現在庫貯數目若幹。
分晰聲明。
未免疎漏。
着将此傳谕圖勒炳阿知之
○又谕曰、鄧文亮捏造夢言□藝。
向學政衙門投遞詩文。
實屬謬妄。
但核其情節。
止緣冀幸功名。
流于狂誕。
尚無悖逆罪迹。
鄧文亮才從寬改為應斬監候。
秋後處決
○庚戌。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辛亥。
谕曰、方觀承奏、直屬堤河工程。
現在以次完竣。
着派兆惠馳驿前往。
會同該督赴工次驗收。
所有随帶司員。
并着馳驿
○又谕曰、方觀承奏、張家口建蓋移駐官兵房署。
一切工程。
需員督辦。
候補道員增福。
曾任多倫諾爾同知。
于宣屬邊口情形。
甚為熟谙。
請暫令來工督率等語。
着照所請。
增福準其前往直隸。
交與總督方觀承。
派令督辦張家口工程
○谕軍機大臣等、舒赫德等奏、查訊道府廳員。
供有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