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運使大員。
兼署糧道。
不思潔已奉公。
表率僚屬。
乃敢浮收倉米五千餘石。
且勒令解米鋪戶。
折收銀至萬餘兩之多。
甚至以上司轉向屬員。
長跪懇求。
行止卑鄙。
罔顧官箴。
實堪駭異。
王概着革職。
交與該督撫。
将案内各款。
逐一嚴審定拟具奏
○乙巳。
上禦太和殿視朝。
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幸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據舒赫德等奏、查辦廈門陋規一摺。
與前次所奏。
情事大概相同。
此案既經徹底查明。
自可即行完結。
現在楊廷璋。
定長。
明白回奏各摺。
已批交郊分别議處。
可将此傳谕舒赫德等知之
○又谕曰、明山參奏、鹽運使王概。
于署糧道任内。
浮收倉米。
勒令鋪戶折收銀一萬餘兩。
并查出潮屬各埠。
虧空饷銀各款。
請将王概家産嚴行查封以便追繳贓項等語。
已降旨将王概革職。
交該督撫嚴審定拟所有任所赀财。
着明山就近查辦。
其山東原籍家産。
并着崔應階。
即速嚴行查封。
毋緻稍有隐匿寄頓。
将此傳谕明山。
并崔應階知之
○丙午。
谕軍機大臣等、據蘇昌奏、保成等查出長汀等一十九埠商人銀鹽。
各有虧缺。
實由前任正副運同姚鋐。
張學舉。
不能随時體察。
及參革運使王概。
漫無知覺所緻等語。
昨明山以王概浮收倉米。
折收銀兩。
并查出潮屬各埠。
虧缺饷銀各款。
同該督合詞會參。
今蘇昌此奏。
似因從前曾言王概能事。
列之薦剡。
未免意存回護。
不知地方大吏。
統率屬員。
遇有才能可用者。
原可随時獎薦。
以勵其餘。
或日後改操。
自當立予彈劾。
若稍存成見。
即非大臣公正激揚之道。
且保成前往查辦鹽課。
本系蘇昌派委。
初無袒庇劣員情節。
又何必于事後略為瞻顧耶。
現在蘇昌調任閩浙。
此案已交與廣省督撫審拟。
蘇昌不必與聞。
其原摺着鈔寄明山。
并案查辦。
可将此傳谕知之
○調湖北巡撫常鈞、為雲南巡撫。
以甘肅布政使王檢、為湖北巡撫。
安西道恒光、為甘肅布政使。
調湖北布政使三寶、為四川布政使
○丁未。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戊申。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阿桂奏、查看土司互擊情形一摺。
現在金酋等、不過自行蝸鬥。
并無獲罪天朝之事。
前降谕旨甚明。
即阿爾泰到京所言。
亦止于此。
将來相機籌辦。
窾要實亦不外乎是。
亦不屑别有所設施也。
但阿桂摺内。
有于九月間前赴查邊之語。
阿爾泰現已到京陛見。
若照常回任。
八月初旬。
早可抵川。
朕因阿桂有應豫行前往體訪之處。
是以令其待至七月。
候送木蘭。
再行起程。
然量其程期。
遲亦不過在仲秋之末。
即可到川。
若阿桂俟其回川後。
再行巡查。
則轉似另設一總督。
專辦其事。
既于觀瞻未協。
若竟爾停止。
又未免有失信番酋之迹。
莫若此時。
早為部署起程。
一切留心察勘。
事竣回省。
則阿爾泰亦即到川之時。
彼時會晤。
将土酋行徑詳悉告知。
亦可熟籌妥辦。
于事理庶為允協。
而阿桂來京後。
此間亦詳知番中情形矣。
将此即傳谕阿桂知之
○己酉。
谕軍機大臣等、據方觀承奏、調任安肅縣知縣謝昌言。
盤獲賊犯馬三醜。
供系山東德平縣回民。
夥同李二張八等、在江南懷遠壽州等處。
屢次行劫。
前經懷遠縣拏獲張八。
供出馬三醜。
曾與德平縣役劉如恒等、往來得贓賣放等語。
該犯以積案巨盜。
一經拏獲。
自應解往東省。
質訊賄脫實情。
再解安徽審拟。
但此等賊匪。
狡狯異常。
今往返押解。
地經三省。
僅委其責于解役數人。
恐途次不免疏虞。
着傳谕該撫。
自東省起解時。
務須添派妥員。
嚴密防範。
毋得稍有贻誤
○禮部議覆、江蘇學政李因培奏稱、生員補考限三個月。
由提調官面試。
将試卷令本生親赍。
赴學政按臨所在補考。
易滋弊窦。
請改為歲科按日。
在本地送補。
而于廪生欠考。
及告遊趕回錄遺鄉試各生。
轉多窒礙難行。
應仍令随棚補考。
先于本地府廳。
眼同該學教官面考。
将試卷封固。
另差門鬥赍送學政補考。
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