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交部察議
○賜霍罕額爾德民伯克敕書曰、從前喀什噶爾駐劄大臣。
遣章京挖穆齊圖、率同伊什罕伯克阿布都喇伊木、谕爾給阿濟比鄂斯之地。
阿布都喇伊木、潛遣其親信郭帕和卓等、緻書于爾。
謂回部和卓木等、皆見誅戮。
惟爾尚存。
此次索還侵地。
來使不過數人。
未曾派兵。
爾但示以不懼。
勿出迎候。
且喀什噶爾等城。
留兵甚少。
爾當領衆前來。
我為内應等語。
爾亦權詞相答。
謂現與丕色勒構難。
俟可行時。
再相約會。
此等情節。
皆經發覺。
審訊明确。
故将阿布都喇伊木等、立寘重典。
家口亦皆從坐。
大臣等以爾心懷叵測。
請發兵問罪。
朕思阿布都喇伊木。
向随霍集占等為逆。
本應誅戮因其獻城納款。
是以加恩錄用。
今負恩謀叛。
孽由自作。
爾歸附以來。
頗知恭順。
此次一得逆書。
若即行首出。
必重加恩賞。
原爾之情。
蓋恐阿布都喇伊木或仍狡辯。
緻生事端。
是以未敢出首。
姑緩言相複。
則與逆犯結約。
原非爾本心。
朕觀爾行止。
尚屬曉事。
設爾竟如所約。
襲取喀什噶爾。
豈不思葉爾羌。
阿克蘇。
和阗。
皆有官兵。
伊犁有将軍大兵駐劄。
爾能守喀什噶爾乎。
恐大兵一至。
霍罕。
安集延。
盡皆殄滅。
悔之何及。
爾蓋籌計及此。
故數月以來。
并未私遣一信。
知爾不敢負朕恩。
而罪尚可逭也。
今已谕駐劄大臣等、不必進兵。
爾荷朕包荒大度。
當益加恭順。
恪守藩服。
以期永保福祿于無窮。
倘有不逞之徒。
以叛逆之事誘脅爾者。
即據實以聞。
勿為所愚。
特谕
○旌表守正捐軀之直隸清樂縣民劉邦吉妻劉氏
○丁卯。
上以秋狝木蘭。
奉皇太後自圓明園啟銮
○谕、朕此次巡幸木蘭。
沿途經過地方。
所有本年應徵地丁錢糧。
着加恩蠲免十分之三該部即遵谕行
○是日駐跸南石槽行宮
○戊辰。
以荊州将軍色克慎、為正黃旗蒙古都統。
青州副都統素玉、為荊州将軍。
鑲黃旗滿洲副都統永瑞、為青州副都統。
山海關副都統傅玉、為鑲黃旗滿洲副都統。
鑲黃旗蒙古副都統伊勒圖、為山海關副都統。
鑲藍旗漢軍副都統弘晌、為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頭等侍衛範時绶、為鑲藍旗漢軍副都統
○是日、駐跸密雲縣行宮
○己巳。
以歸化城副都統德爾格。
為東陵内務府大臣。
正紅旗滿洲副都統集福。
為歸化城副都統。
實授德勒克。
為正紅旗滿洲副都統
○是日、駐跸要亭行宮
○庚午。
谕軍機大臣等、從前因安西水草肥美。
立有孳生馬群。
自辦理軍需以來。
群内骟馬。
多撥征兵乘騎。
其兒骒馬匹。
亦有兼備乾糧之用者。
現在軍務告竣。
業經數載。
該處地方既于牧放為宜。
前此撥用所餘之馬。
曾否孳生蕃庶。
足以補立馬群。
及此時該督作何籌畫辦理之處。
可傳谕楊應琚。
令其查明具奏
○禦史羅暹春奏、廣東巡撫明山、參革運使王概各贓款。
情罪重大。
實駭聽聞。
伏思調任閩浙總督蘇昌。
在粵年久。
于所屬監司大員。
狼籍如此。
姑容至今。
直待明山再任廣撫。
始行敗露。
其不能有早舉發。
非年老糊塗。
即有心瞻徇。
咎已難辭。
況王概近在同城。
該督豈真一無聞見。
乃于本年大計。
且薦舉卓異。
是城何心。
将來水落石出。
該督自有應得處分。
但以密迩劣員。
不劾反舉。
不公不明。
豈複堪以節制海疆。
表率文武。
臣謹繕摺糾參。
得旨、此奏是。
失察之咎。
蘇昌實不能辭。
至節制海疆。
乃出自朕簡用。
非禦史所當言。
若不明降谕旨。
恐啟将來科道把持督撫。
馴緻門戶之漸。
羅暹春着饬行。
餘着蘇昌明白回奏。
尋奏、臣因王概不避嫌怨。
兩年之内。
催完商欠等銀七十餘萬兩。
辦理尚屬奮勉。
是以列入薦剡。
初不知其喪心病狂。
于糧道任内。
竟有婪贓之事。
雖會同明山參奏。
而前此不能早為覺察。
罪無可逭。
得旨、該部嚴察議奏
○是日、駐跸兩間房行宮
○辛未。
谕軍機大臣等、據禦史羅暹春。
參奏蘇昌與王概近在同城。
而該運司狼籍如此。
不劾反舉等因一摺。
已批谕發鈔。
并令蘇昌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