廪祿。
茲時巡莅至。
二臣鹹扶杖迎谒。
耄耋而神明不衰。
惟國之瑞。
朕甚嘉焉。
其各加太子太傅。
以寵異之。
沉德潛之孫、錢陳群之幼子、各一人。
并賜舉人。
一體應禮部試。
二臣益忻愉恬養。
以跻期頤。
副朕優高年眷舊臣之意
○阿克蘇辦事副都統卞塔海奏、二月十五日。
領兵往援烏什。
次日抵烏什之喀喇和卓。
遇賊八百餘人。
追擊捉生詢問。
據供、素誠被害。
阿奇木伯克阿布都拉、被拘禁等語。
臣當将烏什城外關隘據守。
十七、十八、晝夜擊賊。
殲百餘人。
十九有馬步賊多名。
出城抗拒。
因衆寡不敵。
雖複殺賊百餘人。
官兵亦陣亡七八十名。
現屯駐哲爾格濟克德。
飛咨德福。
添兵策應。
其葉爾羌、喀什噶爾兵。
亦經催取赴援。
谕軍機大臣等、卞塔海奏、伊領兵前往烏什。
捉生詢問。
知駐劄大臣。
已為逆回戕害。
現在據城聚衆。
抗拒官兵等語。
初意回人小有變亂。
或不過械鬥案件。
今乃戕害官兵。
焚劫倉庫。
此固素誠等平時辦理不善。
以緻滋事。
而回人等敢行叛亂。
情罪可恨。
若不盡行剿絕。
将來駐劄大臣。
何以辦事。
适據明瑞奏。
一聞德福所報信息。
即派觀音保、領兵前往。
此時納世通、額爾景額、應亦赴援。
自可計日蒇事。
但逆回潰敗之後。
必分路潛逃。
斷不可防範稍疎。
緻使漏網。
倘有投往額爾德尼伯克處之人。
即向伊索取。
此時卞塔海等辦理若何。
乃作速奏聞
○又谕、今日據卞塔海奏、伊領兵前往烏什。
知素誠已被戕害。
連日與賊相持等語。
正欲谕明瑞、領兵往辦。
适據奏至。
已令觀音保、前往應援。
加以各城陸續出兵。
諒逆賊無難擒戮。
茲命明瑞前往。
非專為剿賊。
特令其詳察起釁情由。
大臣等駐劄新疆。
平日失于撫馭。
惟偏護内地人等。
恣意擾害回人。
及偾事後。
又複張皇失措。
為若輩所輕視。
即如派送沙棗樹科。
何至二百人之多。
其為辦理不善顯然。
再烏什原系霍集斯駐劄之地。
或伊屬人聳衆生事。
亦未可定。
明瑞此行。
固不宜輕縱回人。
亦不可偏護官兵。
務得其實情。
加以懲創。
始于地方有益。
俱着據實奏聞
○阿克蘇辦事布政使德福奏、現署阿奇木事務伊什罕伯克薩裡之弟額伊敏、告知逆回交銀。
遣與噶匝納齊伯克沙資雅東、及安集延回人。
往霍罕額爾德尼伯克求援。
額伊敏乘間脫出報信。
得旨、額伊敏為賊所遣。
乘間脫出。
報知信息。
殊屬可嘉。
着傳旨嘉獎。
仍賞緞五疋
○大學士兼管刑部尚書劉統勳等奏、研究陝省盤獲胡得玉、據供、實系山西張京涵親子張機。
其年歲妻室、住址鄰右、及逃出情節。
均确鑿可據。
但陝省承審時。
因疑成誤。
今據實詳覆。
并俟江省将胡中藩解到。
再行核拟具奏。
得旨、此事究屬荒唐。
細心推究。
按例定拟可也
○以江蘇按察使錢琦、為四川布政使。
蘇松糧道朱奎揚。
為江蘇按察使
○戊午。
工部議準、浙江巡撫熊學鵬疏稱、會稽縣境瀝海所一帶舊石塘。
因久未加修。
現俱坍矬。
請普加高四丈。
從之
○己未。
谕、浙江進獻詩賦、考取一等之進士張培、馮應榴、舉人吳壽昌、俱着授為内閣中書。
遇缺即補。
陸費墀、着特賜舉人。
授為内閣中書。
學習行走。
與考取候補人員。
挨次補用。
其二等之黃瀛元等十四名。
着各賞緞二疋
○又谕曰、原任禮部侍郎蔡世遠之子蔡長汭、原任江蘇巡撫邵基之孫邵洪。
俱着賞給舉人。
一體會試
○喻軍機大臣等、昨據德福奏。
烏什噶匝納齊伯克沙資雅東等、為賊遣往霍罕。
求援于額爾德尼伯克。
有同行之額伊敏。
脫出送信等語。
額爾德尼伯克、前與阿布都喇伊木、互相通信。
今沙資雅東等數人内。
或有阿布都喇伊木親戚。
意圖報複。
或額爾德尼伯克、尚有通信往來之事。
亦未可定。
明瑞至烏什時。
亦當留心查明。
如額爾德尼伯克、果有此等情事。
即藉此移兵進剿。
事平後、霍罕雖不必駐劄大臣。
自可另授伯克管理。
俱着據實奏聞
○又谕、回部自内附以來。
朕加意輯甯。
俾各安生理。
豈意烏什回人等。
忽戕害官兵。
搶掠倉庫。
情固可恨。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