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妥員。
押解赴粵審訊。
其家人宋二。
亦着一并拏解。
務令沿途小心防範。
無緻疎虞
○又谕曰、明山在廣東。
現有查辦事件。
一時不能即赴江西新任。
莊有恭。
管理江蘇巡撫。
交代尚需時日。
所有任内一切應辦之事。
宜照前加意詳悉辦理。
專候明德。
到蘇接辦。
再行起程。
不可存五日京兆之見。
稍有疎忽。
着将此傳谕莊有恭。
并明德。
知之
○乙亥。
協辦大學士刑部尚書暫管江蘇巡撫莊有恭疏報。
乾隆二十九年分。
常州府屬靖江縣。
新坍田十一頃八十三畝有奇。
新漲田四頃三十六畝有奇
○以故輔國公巴爾堪曾孫經讷亨。
襲爵
○以江蘇驿鹽道高積。
為貴州按察使
○丙子。
上禦勤政殿聽政
○谕軍機大臣等、據佛德奏、各省官員衙署。
自道府以下。
不免間有殘損。
其丞倅州縣等署。
類多傾圯。
請通融酌辦。
準予借動閑款。
從容扣還一摺。
衙署為辦公之所。
莅事親民。
觀瞻攸系。
豈可任其歲久傾圯。
不加修葺。
乃各員在任。
或安于簡陋。
惟事因循。
或視同傳舍。
略不經意。
則公廨必緻日久頹廢。
勢将何所底止。
佛德此奏。
尚屬可行。
着各該督撫。
就該省情形。
通盤籌畫。
除現在完整。
并近年動項建蓋者。
毋庸置議。
仍令自行黏補外。
其實系年久坍塌。
必須購料修理者。
準予借動閑款。
各按舊制。
酌量興修。
計其歲入養廉。
分年扣還。
俾公私均有裨益。
可于各督撫奏事之便。
傳谕知之。
佛德摺并鈔寄閱看
○丁醜。
上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添建熊嶽。
金州。
鳳凰城。
開原。
牛莊。
五處倉廒。
從盛京将軍舍圖肯請也
○戊寅。
上禦太和殿視朝。
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幸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楊錫绂奏、駱馬河水。
相傳以為專濟江廣重運。
其餘斷不輕開。
今歲四月間。
因江浙幫船淺阻。
商之河臣。
開水濟運。
江廣船至。
湖水亦未告竭。
請嗣後四五月間。
糧艘經過時。
江浙船至。
則開柳園頭。
俟江廣船至。
再兼開王家溝。
二處石閘。
令該汛守備。
專司其事。
并請于<?車它>車頭口門。
及一隅頭小湖口門。
俱設立閘座。
以資啟閉。
又沂河之水。
亦足供邳宿以下運河。
請于邳境蘆口。
改築草壩。
截水歸運等語。
諸水原因濟運而蓄。
若漕渠水足敷運。
自應遵守章程。
設遇水小之年。
亦複拘泥成例。
則重運未得其利。
而餘船阻滞已多。
未免膠柱鼓瑟。
且放水濟運。
俾湖身騰空。
或遇上源沂河漲注。
使之容受有地。
于海。
沭。
水患。
亦可稍減。
自屬一舉兩得之道。
着傳谕高晉。
悉心相度。
妥協辦理具奏。
楊錫绂摺并鈔寄閱看
○又谕、前因微山湖蓄水過多。
遇夏秋漲溢之時。
瀕湖窪地。
每緻淹浸。
經崔應階等奏請。
宣洩微湖水勢。
以水志一丈為度。
于韓莊閘。
添建新閘以殺其勢。
并挑荊山橋以暢其流。
辦理以來。
漸着成效。
朕今歲南巡回銮時。
舟行所經。
詢悉該處情形。
知湖濱窪地。
近多涸出。
農田耕作有資。
但湖水暢消既久。
潴蓄未充。
亦恐艱于濟運。
事難兩利。
深廑熟籌。
今據楊錫绂奏稱、湖内之水。
須存一丈二尺。
用至五月。
八閘底水。
尚可得四尺餘寸。
足供挽運。
若止存一丈。
則五月間八閘底水。
止存二尺六七寸。
重運難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