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瑞。
明瑞查驗封套。
系回覆喀什噶爾、葉爾羌、大臣之書。
因不知情節。
仍行發回。
今将來書譯出。
大概系辨明阿布都喇伊木通信一事。
謂大臣等勿聽小人之言。
看來無甚關系。
似無庸置議等語。
所見甚屬錯謬。
額爾德尼、并未呈書将軍。
柏琨并不細加譯看。
即送交明瑞。
已覺草率。
若因系納世通。
從前所辦。
不欲接管。
更屬推诿。
伊即不知情節。
豈無舊案可查。
且原書既經明瑞發回。
伊重加譯看。
有大臣等勿信小人之語。
自當将此事颠末。
一一指出。
方足見國家用法之當。
毫無偏聽于其間。
使之心服。
乃竟謂無甚關系。
含糊了事。
豈駕馭外藩之道。
且大臣等彼此更替。
将來後任者。
俱可将前事置之不問。
其贻誤尤不淺。
柏琨、着嚴加申饬。
如霍罕尚未有來使。
即着永貴、行文額爾德尼。
明白曉示。
明瑞雖非承辦此案之人。
但從前情節。
俱經知會。
此時又經譯出。
乃僅以發回結局。
亦屬非是。
并着傳谕知之
○己亥。
禮部議準。
貴州學政李敏行奏稱、各省鄉試士子。
毋許臨場改經。
希圖幸售。
查鄉會之年。
向例不準呈改。
直省或不畫一。
應通行禁止。
從之
○鑄給雲南奇兵營改設都司關防。
從雲貴總督劉藻請也
○旌表守正被戕之江蘇長洲縣流寓四川民馬玉潔妾呂氏
○庚子。
谕、據永玮奏稱、盛京宗室覺羅等學。
原定五年一次。
奏派大臣考試。
自乾隆二年起。
節經展限。
并未舉行。
本年又屆五年期滿。
請派盛京侍郎一二人。
會同臣及将軍考試等語。
盛京宗室覺羅等學。
五年一次考試。
所以分别宗室覺羅等力學之勤惰。
及該學總管等之賢否。
豈容屢次展限。
直至三十年之久。
伊等平日不以為事可知。
從前奏請展限之将軍。
及總管等。
交部查議。
着朝铨。
雅德。
會同永玮。
舍圖肯考試
○又谕曰、兆惠之公爵。
着伊子紮蘭泰、承襲
○太常寺奏每歲緻祭炮神。
向例紙繕祝文。
且在盧溝橋郊外。
非祠廟定所。
并未專設祭器。
嗣後請照各神廟。
改用祝版。
并設祭器。
以昭誠敬。
從之
○辛醜。
上奉皇太後幸卷阿勝境、侍早晚膳。
至癸卯皆如之
○賜扈從王公大臣、及蒙古王公台吉等食。
至癸卯皆如之
○伊犁将軍明瑞等奏、烏什賊衆投降情形。
谕軍機大臣等、明瑞、阿桂奏、本月初二初四等日。
攻敗賊人。
直抵城下等語。
看來伊等從前并未近城。
不過較納世通等、稍覺不遠耳。
至現在賊衆情形。
已覺困憊不支。
計接奉此旨時。
應早竣事矣。
逆賊等一心死守。
至于數月。
甚屬可惡。
今力窮求免。
斷不可允。
首惡額色木圖拉。
尤寸磔不足以蔽辜者。
即其屬人縛伊以降。
亦不可姑息。
仍當督兵進剿。
着明瑞、阿桂、遵照辦理
○壬寅。
谕軍機大臣等、普福從前屢獲罪愆。
朕複加恩用為兩淮鹽政。
若論辦理鹽務。
較高恒自更谙練。
但高恒能破除情面。
毫無瞻徇。
即如蔣尚桓。
範思皇逗留揚州。
希沾商人餘潤。
皆經高恒一一據實具奏。
普福前在鹽政任内。
豈無似此者。
并未見其奏及。
且如陸世龍。
捐官一事。
普福尚為歛資幫助。
直至安甯。
知事難容隐。
始行奏聞。
則其徇情掩飾。
已可概見。
試思此等銀兩。
鹽政豈能解囊相贈。
不過取給商衆。
此風不戢。
必至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