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實際者。
亦不過興學校行保甲等事仍屬空言無補。
即如保甲一事。
有司如果實力奉行。
何至地方遇有匪徒逃犯不能迅就盤獲耶究之有治人。
無治法。
不在虛設科條。
使徒循具文以課吏。
于實政又何裨益乎。
若因和其衷保舉段成功一案。
謂凡督撫所保之人。
皆不足信。
則又未免因噎廢食。
夫段成功侵帑。
不法。
未嘗不終歸敗露。
明正刑章。
亦足以昭炯戒。
豈有因此一人之獲罪而疑凡膺薦剡之員。
皆由奔競。
亦無此政體且使天下皆如段成功之輩專以逢迎幹進為事則段成功之案。
又何由查察得實乎。
至摺内所稱賢能本屬兩科。
能吏足以理國事。
而賢吏乃以培國脈之語則謬妄實甚。
夫賢與能理本一緻。
豈容歧而為二。
設官所以養民。
即錢谷刑名。
何一不關斯民要務。
能者擘畫裕如。
闾閻陰受其福。
非賢而何。
周書推賢讓能。
又曰舉能其官。
不聞厘為二事。
右賢而斥能也。
若如劉天成所言。
則是碌碌無能之徒。
居官一無所表見。
轉得自诩為悃愊無華。
不知其于地方公務。
廢弛已複不少。
如是而号為賢員。
民生其又奚賴。
若督撫所薦不公。
謬以小有材者為能。
或且夤緣奔競。
則言官風聞。
原可參奏。
且朕所簡任督撫大臣。
以及兩司道府。
亦皆擇其能理民事者而用之。
果皆能于其職。
則大法小廉。
吏治自有成效。
此即賢也。
劉天成之意。
不過為庸懦者流。
文其陋劣。
而強判賢能為二。
支離害理。
且誤襲前人撫字心勞之說。
掉弄筆頭。
以逞其猥鄙之見。
殊屬琑屑。
總之朕理庶務。
惟求實迹。
似此摭拾空言。
有虛名而無實益者。
一概不足動聽劉天成着饬行
○禮部帶領甘肅、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省、選拔貢生引見。
得旨、胡贊麟馬乾怡、馮元吉、牟钤、孫世榮、歐煥舒、伍葆光、林潤莊、馬聯臻、潘鲲、楊焯、萬鐘傑、劉朝彥、周大本等、十四名。
着以知縣試用羅暲、楊震春、南國棫、呂镛夏嶽陳寶鼎楊藩、向彭齡、周猷蘇于榮苟宗魯胡嘉言鄧世欽張德化康濟隆、徐延翰、梁肇文、楊玉衡、饒慶捷、陳名儀、莊玉馨、張文聰、葉儀、歐陽立魁、李龍濤、曾琪、張良玉、楊自強、王廷、楊绂、劉超凡、邬維慧、申興瑞、祝世清、朱文淵、劉憲吉、鄒銈、李世英等三十八名。
着交吏部詢問。
願以教職用者。
以教職用。
願以佐貳等官用者。
以佐貳等官用
○丙辰。
戶部議準、貴州巡撫方世俊奏稱、清平縣永興廠山形豐厚。
礦鉛旺發。
試采有效。
應請設廠開采。
每百斤抽課二十斤。
除每年支給各營操演鉛觔外餘即撥運該省錢局鼓鑄。
從之
○調正紅旗護軍統領慶泰為鑲紅旗護軍統領。
正黃旗護軍統領舒泰、為正紅旗護軍統領。
以正白旗滿洲副都統傅景、正黃旗護軍統領。
仍兼副都統
○丁巳。
旌表守正捐軀之山東博平縣民李天章妻喬氏。
廣東長甯縣民賴必鎮女賴氏
○戊午。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曰、楊廷璋奏、查辦黎匪仇殺客民一案。
所有文武功過。
據實舉劾等語。
崖州知州缪廷機、署瓊州鎮标試用守備沈作砺、擒拏多匪。
甚為迅速。
并着該督出具考語。
送部引見總兵甘國寶、道員王錦、辦理與有勤勞并着交部議叙萬州營遊擊廖國寶斬獲賊匪多人頗屬能事該弁已經病故着該部察例議恤。
定安縣知縣倪邦良于黎匪犯案漫無覺察又不親往查拏左營守備陳君相。
防汛月餘不能實力搜擒俱着革職。
其辦理未協之巡檢千把總。
并着咨部斥革
○谕軍機大臣等楊廷璋辦理黎匪一案。
及查審小鎮安夷人竄入界内情形不憚煩暑。
往來兩省。
殊為可念。
着賞給小荷包八個。
以示嘉獎
○又谕曰、蘇昌訪參台灣淡水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