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生番焚殺一案。
所奏各摺。
具見悉心籌畫。
妥協周詳。
已于摺内批示。
着賞給小荷包八個。
以示嘉獎
○調廣東雷瓊鎮總兵甘國寶、為福建台灣鎮總兵。
碣石鎮總兵葉相德、為雷瓊鎮總兵。
高州鎮總兵歐陽敏、為碣石鎮總兵。
以龍門協副将馬宜乾、為高州鎮總兵
○己未。
谕、湖南瀕水州縣。
因本年五月。
雨澤稍多。
湖河漲溢。
田廬間有被淹。
益陽、龍陽、武陵等縣。
情形較重。
曾經降旨。
着該撫查明撫恤。
今據李因培奏五月十八。
九等日。
辰沅山水驟下。
武陵城外長堤。
正當其沖以緻堤口潰漫。
該縣城鄉房屋多有坍倒。
人口亦有淹斃等語武陵此次被水頗重朕心深為轸念着該撫即速查明被災戶口先行撫恤一月。
口糧俾窮民均資接濟。
所有坍損房屋人口并着詳查酌賞其水退地畝分别借給耔種。
令各及時耕作。
如有一時不能涸出處所。
難于補種者。
并着确查成災分數。
另行照例辦理該撫其董饬所屬。
實心查辦毋緻闾閻稍有失所。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李因培奏、五月十八九日辰沅山水驟下武陵長堤潰漫。
被災頗重已降旨令該撫查明赈恤一月矣。
至摺内所稱。
提臣李國柱、督率該縣王永芳、帶領兵夫。
日夜堵禦。
其四鄉被水之民。
并分遣丁役。
備船赍糧安頓等語。
看來該縣王永芳。
似屬能事之員。
如該員平日居官尚優。
着該撫存記。
遇有應升缺出。
将該員奏明簡補。
以示鼓勵。
至武陵為常德附府首邑。
知府所辦何事。
現在何往。
何以祇令知縣獨任其勞。
摺内并未提及。
着查明核實覆奏。
此旨到後。
如李因培已起身赴閩。
即着常鈞查辦。
将此一并傳谕知之
○庚申。
谕軍機大臣等、據綽克托奏、薩雅克部落。
有布噜特瑚圖什噶爾紮屬下之厄魯特庫本等盜馬來投。
即遣人往問瑚圖什等。
據瑚圖什稱。
情願将厄魯特呈獻。
但懇将所竊馬匹賜還。
請賞瑚圖什綢疋。
并将庫本等騎來馬匹發還等語。
綽克托所辦非是。
厄魯特來投。
止須撥發伊犁。
何必遣人去問布噜特等。
若布噜特來問。
但雲天朝體統。
來者即納。
現已安置伊犁。
給伊生理。
便足了此事矣。
蓋此系厄魯特自願來投并非布噜特甘願獻出。
何得濫行賞赉。
至厄魯特騎來之馬。
令布噜特帶回。
尤屬乖謬。
現在伊犁。
雅爾。
由哈薩克來投者甚多。
共帶來物件馬匹并未給回。
哈薩克布噜特。
事屬一體。
豈可參差辦理。
殊屬不曉事體。
着申饬。
嗣後有來投之厄魯特。
俱照哈薩克來投者。
一體辦理
○辛酉遣官祭火神廟
○谕、近派海明更換七十五。
海明到彼。
七十五不必來京。
即由彼處赴烏什。
協同永貴辦事。
讷蘇肯、着為三等侍衛。
交烏什大臣差遣委用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楊應琚奏、辦理莽匪一案。
已将賊黨召猛烈、召猛珍、及召散親屬。
俱各擒拏。
惟賊首召散等。
尚未弋獲。
現令總兵華封、劉德成、分路搜緝等語。
莽匪巢穴。
業已掃除。
賊黨并就擒捕。
惟召散等。
竄身逃匿原屬釜底遊魂。
不難計日擒戮。
若因此一二小醜。
令總鎮大員。
統兵搜捕。
久稽時日。
既徒緻虛糜軍饷。
且其事亦不值如此辦理。
該督自奏明追捕以來。
已兩月餘。
曾否緝有蹤影。
未據續報。
倘此時召散等。
業已就擒自可竣事。
若尚未拏獲。
即應将該鎮等所領官兵徹回另籌設法躧緝諒此等逸匪。
經剿平懲艾之後。
縱使苟延殘喘。
斷不敢再行滋事。
設使稍有蠢動。
亦不難再行查辦。
以淨根株。
着将此傳谕楊應琚等知之。
并将現在搜捕情形若何。
據實覆奏。
尋奏、土司叭先捧。
人雖勇往。
尚欠老成。
是以留整欠官兵二百名。
現于内地土司内。
選擇能幹土目。
給土千總。
土把總銜。
令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