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僻處邊陲。
山田旱地居多。
所産米糧。
僅供本省食用。
雖無外來搬運之虞。
而商販不通。
撥運不便。
亦難資鄰省接濟。
市籴為民食所系。
不可不亟為熟籌。
前此該督摺奏。
曾有禁止遊手無藉之徒。
混入滇省。
亦撙節冗食之一道。
現今糧價昂貴。
着傳谕該督。
即就彼處情形。
通盤籌畫。
或有可以裕其源而節其流。
俾闾閻生計。
永資利賴之處。
悉心妥議具奏。
至該督另摺所稱。
前數年因夏間得雨較少。
是以收成不豐。
今自六月望前。
省城節次獲有透兩。
遠近各屬亦屢得甘霖。
高低田畝。
處處沾足。
豐稔可期等語。
覽奏稍為欣慰。
但此時距秋成尚早。
該督具摺以後。
雨水仍否調勻。
約計秋成分數若何。
各屬米價能否稍為平減。
并着該督查明現在情形。
即速據實奏聞。
以纾廑念。
尋奏、滇省市粜事宜。
已酌令近省之安甯等十州縣。
每年酌量。
分别額糧多寡。
改徵本色折色。
運赴省倉以資平粜。
又滇省燒鍋。
專用稻米。
亦經出示嚴禁。
至六月望後。
雨水俱屬調勻。
禾苗暢發。
早稻已結實。
約計秋成。
在八九分以上。
紅白米價。
較五月分。
每石各減銀五錢三四錢不等。
得旨、覽奏俱悉
○又谕、據楊應琚奏、木邦土司呈稱。
因遭緬酋殘刻。
情願歸附。
請俟天兵到彼。
即将緬匪遣來監視之人擒獻。
并現今召散逃往緬甸。
已行文前往索取。
如其不獻。
應發兵辦理等語。
已于摺内批示。
楊應琚久任封疆。
夙稱曆練。
籌辦一切事宜。
必不至于輕率喜事。
其言自屬可信。
況緬夷雖僻處南荒。
其在明季。
尚入隸版圖。
亦非不可臣服之境。
但其地究屬遼遠。
事須斟酌而行。
如将來辦理。
或可相機調發。
克期奏功。
不至大需兵力。
自不妨乘時集事。
倘必須勞師籌饷。
或緻舉動張皇。
轉非慎重邊徼之道。
該督務須詳審熟籌。
期于妥善。
以定進止。
可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據楊應琚奏、召散胞弟緬僧召竜。
前來投首。
該犯雖自幼出家。
并無随同為匪情事。
但既系召散胞弟。
不便存留孟艮。
請發往伊犁安插等語。
召竜既系緬僧。
必能粗知緬匪情形。
着将該犯先行解京候詢。
若召竜于内地語言。
不能相通。
并着佥派一通事之人。
押同赴京
○又谕、去歲吳達善至江南迎銮。
曾面奏提督李勳。
年力衰老。
因調其來京陛見。
及召對時。
察其言動。
頗為明捷。
雖齒逾七十。
而精力未衰。
遂令仍回原任。
昨因辦理莽匪之事。
調伊為雲南提督。
李勳到滇後。
節次奏事。
頗中機宜。
且因首惡召散。
未就弋獲。
遠駐孟艮地方。
督率總兵嚴緝。
在提督中尚屬實心出力。
可資倚任者。
設如吳達善所雲。
豈衰頹之人。
能如此不憚勞劇。
黾勉從事乎。
看來吳達善。
不過因其前任湖廣提督時。
曾奏地方事件。
人皆憎嫉之。
吳達善初至楚省。
遽逞私臆入告。
夫以封疆大臣。
于朕前奏提臣優劣。
而任性毀譽若此。
其他尚可信乎。
吳達善着傳旨申饬。
李勳摺并着鈔寄閱看。
再舒赫德自甘肅回京時。
奏及該省首邑臯蘭縣。
有為上司代辦鋪設賞需。
及應付公事之項。
緻有賠累等語。
吳達善前任巡撫總督數年。
何以并未籌辦及此。
亦未據實奏聞。
可見該督不過奏對尚好。
其于地方事務。
并不認真整理。
嗣後務痛自湔洗。
諸事實心妥辦。
以無負委任。
若仍不知悛改。
恐不能長受朕恩矣。
至吳達善原系陝西駐防。
其地即總督所統轄。
尤當小心謹慎。
毋任其家屬。
恃符滋事。
倘管束不嚴。
緻有過犯。
朕惟于吳達善是問。
着将此一并傳谕知之
○辛卯。
吏部等部議準、前署陝甘總督刑部尚書舒赫德疏稱。
涼州理事同知。
已移駐伊犁。
其涼州理事同知衙署。
即改為涼莊理事通判衙署。
從之
○工部議準、巡視南漕給事中胡澤潢奏稱、各衛備弁。
俸滿引見。
由漕臣出具考語。
給咨送部。
其軍政之年。
令糧道詳核。
申送漕臣。
會同督撫具題。
從之
○壬辰。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曰、禦史李玉鳴奏、内務府辦理皇後喪儀。
其上墳滿月。
各衙門應有照例齊集之處。
今并未聞有傳知是否遺漏等語。
實屬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