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
命鑲白旗漢軍都統四格、工部侍郎三和、俱在紫禁城騎馬
○是日起。
上以常雩祀天于圜丘。
齋戒三日
○戊戌。
谕軍機大臣等馮钤奏審究行竊衙署賊犯丁雲等。
亦系馬得鳌夥黨。
并陸續供出同夥為匪之馬老六等。
共四十八名。
現在飛咨陝省查拏等語。
馬得鳌案内。
未經就獲之夥犯尚多。
前已谕令該督。
饬屬嚴緝。
今馮钤複究出同夥賊匪四十八名。
不可不全行拏獲。
盡法懲治。
以絕根株。
着傳谕吳達善。
速即嚴饬各屬。
上緊緝拏。
務期盡數弋獲。
毋使稍有兔脫漏網
○又谕曰、阿思哈題、陳善賢、及伊女陳氏、勒缢身死一案。
先據新野令方鳴球、審系李矩娲、李閻氏等、起意緻死。
嗣因府審時。
案犯稱冤。
經該府高走□翼。
駁饬覆勘。
複經臬司以案關重大。
檄犯赴省委員覆訊。
究出陳善賢、自将伊女勒死。
旋即自缢殒命。
該縣原審時。
妄聽快役酆純士等、酷刑逼認。
拟将方鳴球拟流。
酆純士拟發烏噜木齊一本。
内情節未免可疑。
陳善賢之女。
雖與其夫不睦。
屢次逃匿回家。
并無别項醜迹。
陳善賢何緻遽将伊女勒死。
即或一時氣憤。
手斃其女。
尚屬情理所有。
其女既死。
複有何情急難堪遽爾投缳自盡。
種種疑窦。
難成信谳。
此案系臬司提審翻駁。
何煟平素念佛吃齋。
每欲心存姑息。
或見案内拟抵多人。
冀為開脫。
适府審有呼冤之事。
遂爾委員另審。
藉口平反。
以為活人積德之地。
亦未可定。
事關出入死生。
不容稍滋疑義。
着傳谕阿思哈。
即将方鳴球并案内應訊各犯證。
密速提齊。
遴委幹員。
隔别押解來京。
毋緻中途串供。
所有一切卷宗。
并着封固送部。
到京日。
交軍機大臣。
會同刑部。
詳加研鞫。
定拟具奏。
其何煟能勝臬司與否。
一并據實速奏
○命鑲白旗蒙古都統紮拉豐阿、在紫禁城騎馬
○己亥。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谕曰、楊應琚奏、伊子楊重谷進京。
行抵雲南省城。
将原任騰越州知州陳廷獻長随汪朝。
杖責身死請革職交撫臣審拟等語。
楊重谷前已降旨革職解京。
今複據奏、擅将無辜之人。
杖責緻斃。
其事實出情理之外。
着沿途地方官。
鎖拏解送雲南。
交與該撫鄂甯。
嚴審定拟具奏
○又谕、今日朕恭視雩祭祝版。
見侍班講官勵守謙。
足立欹邪。
有愆儀度。
講官職司記注。
典禮所在。
凡朕躬言動必書。
自應恪恭将事。
況勵守謙系舊家子弟。
身列清班。
豈可不知檢饬。
同于市井輕浮之習。
甚屬不敬。
勵守謙着交部嚴加議處
○又谕、據安泰等奏稱、喀什噶爾。
自第七台至第十台。
并腰站所養牲隻。
俱被雪傷。
請借給該處領催。
烏拉齊等。
一年錢糧。
于每年應得項下坐扣等語。
台站人等。
既遇雪傷牲隻。
着加恩賞給一年錢糧。
無庸坐扣
○谕軍機大臣等、楊應琚奏、伊子楊重谷、同禦醫李彭年進京。
行抵雲南省城。
楊重谷将原任騰越州知州陳廷獻長随汪朝、杖責身死。
已飛饬沿途地方官。
追拏解省。
交撫臣審拟等語。
楊重谷前已降旨革職。
與楊應琚一同解京。
今複将無辜之人。
杖責緻斃。
其事更出情理之外。
現已有旨交與鄂甯。
嚴審定拟。
但楊應琚摺内。
稱楊重谷業已自雲南省城起程進京。
着傳谕沿途巡撫。
派委妥員。
于孔道探聽。
不拘何處途遇。
即行鎖拏解至雲南。
交與該撫鄂甯收審。
并須小心防範押解。
毋任有自戕等事。
至禦醫李彭年。
現在行抵何處。
仍令該撫等。
照例料理送京。
可将此傳谕知之
○庚子。
常雩。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谕曰、周琬前在刑部有年。
着加恩授為刑部郎中
○辛醜。
谕、據崔應階奏、此次分發舉人。
請照京官告假回籍之例。
量為變通。
到籍後。
限一年期滿。
即由本省給咨。
赴原發省分補用一摺。
詢之吏部。
據稱此等舉人告假回籍。
即由本省給咨起用之處。
業于上年揀選引見後。
辦理通行各直省在案等語。
如此則崔應階。
并未查照案情。
率為此奏。
實屬疎忽。
着饬行。
朕因舉人铨選壅滞。
是以加恩揀發各省。
俾得及鋒而試。
其未經得缺以前。
原與現任官員有間。
伊等如有情願告假回籍者。
不妨聽其自便。
并無庸定以一年限期。
可将此通谕各督撫知之
○又谕曰、戴第元奏、請增至聖誕辰祭祀一摺。
殊非正理。
誕辰之說。
出于二氏。
為經傳所不載。
國家尊師重道。
備極優崇。
釋奠二丁。
自有常制。
援據禮經。
實不同于尋常廟祀。
且昔人于孔子生日。
辨論紛如。
尤難臆定。
況孔子。
儒者之宗也。
尊孔子者。
當即以儒者所聞孔子之道尊之。
戴第元乃欲于彜典之外。
輕增一祭。
轉為亵越而不足以昭隆禮。
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