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
講官暨侍班之大學士九卿詹事等。
行二跪六叩禮。
分班入殿内序立。
直講官四人。
出就講案前。
行一跪三叩禮。
複位。
直講官觀保。
裘曰修。
進講大學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一句。
講畢。
上宣禦論曰。
曾子得聞夫子一貫之旨。
及至門人問之。
則答曰。
夫子之道。
忠恕而已矣。
蓋盡己之謂忠。
推己之謂恕。
斯二語也。
學者以之修身。
而有國天下之責者。
以之治國平天下。
夫治國平天下。
豈有别術哉。
亦曰盡己推己而已。
盡己推己。
非絜矩之謂乎。
是故老老長長恤孤。
無非盡己推己之為。
而初無意于民之興孝興弟不倍也。
惟其無意而行之以忠恕。
是以民之觀感。
亦有不知其然而然。
相與興孝興弟不倍者焉。
然則曾子之釋經所雲契矩者。
豈事事物物而絜之哉。
亦曰一貫而已矣。
講官暨侍班官跪聆畢。
興。
直講官奉寬。
王際華。
進講尚書一日二日萬幾一句。
講畢。
上宣禦論曰。
書曰。
一日二日萬幾。
蔡氏解之曰。
一日二日之閑。
事幾之來。
且至萬焉。
然予以為此幾。
應訓心而不應訓事。
夫事之來于外者。
非以心應之于内乎。
且事雖至多。
一日二日之閑。
未必至萬。
設果至萬。
則一日二日之閑。
亦必不能盡酬。
叢脞之失。
斯不免矣。
若夫心蘊于中。
則無一息之停。
無一息之停。
則其思慮有不啻以萬數者。
故曰幾者。
動之微。
吉之先見者也。
使非兢兢以守之。
業業以持之。
則所謂朋從爾思。
逸欲于是乎生矣。
是臯陶亦有聞精一執中之傳。
特具體而微耳。
無曠庶官。
蓋見之施行者。
然則帝廷籲咈咨儆。
豈有外于一心哉。
講官暨侍班官跪聆畢。
大學士尹繼善。
劉統勳。
奏曰。
皇上垂訓以忠恕二字。
明絜矩之道。
仰見聖心精義入神。
直揭孔氏傳心之要。
至尚書一日二日萬幾。
不訓事而訓心。
誠上接堯舜精一執中之旨。
自漢宋諸儒。
未有能窺見此者。
臣等幸侍講筵。
親承聖訓。
不勝榮幸。
奏畢。
諸臣出就拜位。
行二跪六叩禮。
禮成。
上還宮
○谕軍機大臣等、現在進剿緬匪。
軍務一時未能告竣。
或尚需撥調水師。
以資分路會剿。
福建水師兵丁。
于駕駛戰船等事。
素稱精熟。
着崔應階于沿海營伍内。
豫行簡選利捷谙練兵丁。
酌派三千名。
以備應用。
其水師所需之器具軍械。
可供攜帶者。
亦先期厗署。
俟再降谕旨到時。
即令漳州鎮總兵葉相德。
帶領前往永昌等處。
聽候調遣。
再閩粵洋面毗連。
舟行自易。
其自粵東西以上往滇路站。
有無水道可通。
及何處最為便利。
并着崔應階。
悉心詢訪。
核實覆奏。
如将來毋需調用。
另行降旨停止
○軍機大臣等奏、貴州省封貯銀三十萬兩。
上年調撥官兵案内。
經該撫題咨。
陸續動用。
自應再為籌備。
昨臣等請于江蘇。
兩淮。
撥銀八十萬兩。
奉有撥給貴州三十萬兩。
餘着酌撥湖北、湖南、河南之旨。
查湖北。
湖南。
額徵銀數。
俱較河南減少。
請各撥二十萬兩。
交該二省收貯備用。
并撥給貴州之項。
共七十萬兩。
至河南額徵銀兩。
本屬寬裕。
又現存酌留銀三十餘萬兩。
似可毋庸協撥。
報聞
○甲子。
上禦乾清門聽政
○遣官祭先醫之神
○谕軍機大臣等、朕前屢降谕旨。
因明瑞深入剿賊。
如大功指日可成。
甚善。
若一時不能剿辦。
與其徒傷精銳。
不如暫時徹兵。
令明瑞馳驿來京。
熟籌該處情形。
再圖秋冬大舉。
今思木邦為扼要之區。
明瑞接奉朕連次徹兵谕旨。
即将大兵屯駐木邦。
滿兵交觀音保。
綠營兵交總兵喬沖杓等。
管轄駐守。
明瑞即與珠魯讷。
馳驿來京。
此際明瑞之兵。
已回木邦否。
事機如何着速行奏聞
○吏部議準。
兩廣總督李侍堯奏稱、廣西義甯縣所屬之龍勝地方。
煙瘴深重。
水土惡劣。
請将原定苗疆久任之桂林府龍勝通判、并五年俸滿在任候升之龍勝巡檢、二缺。
俱改為三年俸滿。
徹回内地候升。
其原定駐劄龍勝五年俸滿保題之義甯協副将、左營都司、二缺。
改為三年俸滿。
在任候升。
從之
○轉禮部右侍郎諾穆渾、為左侍郎。
以正黃旗滿洲副都統德福、為禮部右侍郎
○以通政司副使王铤、為太常寺卿
○乙醜。
遣官祭關帝廟
○谕軍機大臣等、滇省辦運銅觔。
以供各省鼓鑄。
所關甚為緊要。
上年冬閑。
戶部因鄂甯咨。
現在辦理軍需。
牛馬不能赴廠應用。
油米炭到廠亦少。
以緻辦銅短縮。
未能如數應付委員采買。
請令各省自行籌畫等語。
戶部以各省赴滇采運供鑄。
未便贻誤卯期。
議令将本年應運京銅。
暫行緩解一半。
撥給各省。
以資鼓鑄。
仍令多方設法調劑。
照舊辦買供用。
當即照議允行。
今閱明山奏陝省第五運銅觔。
業經委員領項赴滇購買一摺。
因思各省采辦滇銅。
例有程限。
必得源源接濟。
方能無誤開爐。
今滇省軍務。
未能即竣。
夫馬米糧。
尚須籌畫。
但鼓鑄錢文。
關系民間日用。
未便因軍需緊急。
而視銅觔為未務。
若不即為熟籌妥辦。
則采辦之員。
勢必守候耽延。
緻各省錢局。
不能接鑄流通。
所系非淺。
鄂甯現在永昌綜理軍務。
自難分身兼顧。
但該處銅廠。
尚有總辦道員。
開采銅觔。
乃其專責。
自當随時籌畫。
以裕泉流。
即或牛馬稍缺。
亦當設法通融。
或米炭短少價昂。
并不妨奏明暫增定值。
小民見有利可趨。
自必踴躍從事。
一切斷不至于掣肘。
俟大功告成之後。
仍可按照舊定章程。
如此。
則籌饷辦銅。
原可兩不相礙。
着傳谕鄂甯。
嚴饬委辦道員。
妥協經理。
毋稍稽誤
○鑲黃旗滿洲都統奏、請将明瑞、奎林、所兼之騎都尉、雲騎尉、仍各令其兼襲。
得旨、明瑞原襲之承恩公。
乃伊一族皆有分者。
是以伊之世職。
令其兼襲。
今明瑞征剿緬匪。
出色奮勉。
經朕加恩将伊舊襲之承恩公。
令伊弟奎林承襲。
另賞伊一公爵。
如由騎都尉照例加增。
豈易至頭等公爵。
若如所奏、仍令兼襲。
設有由侯爵晉封公爵者。
其侯爵又應另襲乎。
所奏殊屬不曉事體。
都統和親王。
副都統傳勒赫。
着交部察議。
副都統傅玉。
尤不應列名同奏。
明瑞乃伊之侄。
伊知有此奏。
不行阻止。
着交部嚴察議奏
○黑龍江将軍富僧阿等奏、查向來發遣黑龍江為奴人犯。
俱系賞給出力兵丁。
至官員等。
例不賞給。
但邊地官員。
受田耕種。
全賴奴仆力作。
且各員内。
有軍功差使。
俱甚勤奮。
而家計艱難者。
請嗣後準于發遣為奴人犯二十分中。
以一分賞給出力官員。
得旨、如所請行
○雲南巡撫鄂甯奏、查此次大舉。
經将軍明瑞、商定由猛密木邦。
兩路進剿。
至前途會同。
以壯聲援。
乃額勒登額。
譚五格。
為猛密一路統領。
久駐老官屯。
既不能攻破賊寨。
又不能繞道進取。
轉退回旱塔。
老師糜饷。
臣因額勒登額。
久曆戎行。
退回旱塔。
必有長策。
乃名為誘賊。
實未設伏出奇。
反使賊匪得以連築木栅。
緻明瑞大兵深入。
不能會合援應。
賊匪得以要截木邦。
肆其猖獗。
道路阻梗。
大軍音信不通。
臣恐他處檄調官兵。
緩不濟急。
随将汛卡各兵。
盡數撥往。
并飛行額勒登額等。
速為援應。
伊等果具人心。
即當速往剿逐。
接應明瑞大營。
乃半月來。
經臣七次飛催。
尚未前抵木邦。
緻臣遣去之遊擊袁夢麟。
守備陳言志。
所帶兵八百餘名。
因無接應。
被賊沖散。
置将軍明瑞于膜外。
坐失事機。
實屬罪不容誅。
應請旨将額勒登額。
譚五格。
嚴加治罪。
以昭炯戒。
得旨、有旨谕部
○又奏、臣前與将軍明瑞熟商。
大兵前進。
直搗巢穴。
賊匪自顧不暇。
必不能旁及。
是以将可用之兵。
明瑞盡行帶往。
僅留一千數百名。
于杉木籠等處防禦。
永昌亦祇留數百。
以運軍糧。
而普洱一路。
又離阿瓦遼遠。
其餘皆懦弱之兵。
未便前進。
緻成鞭長莫及之勢。
得旨、朕早知此事。
去歲朕及爾等。
皆失于輕敵。
然悔之于前。
不若慎之于後。
另行熟籌。
無不可成之事也。
又奏、臣妄意額勒登額。
熟練戎行。
自必具有籌畫。
乃如此乖謬。
未早參奏。
應将臣交部治罪。
得旨、朕謂此人不可獨當一面。
去歲已屢谕汝等。
豈今日事後之言乎。
爾等實應服朕。
将此與明瑞看。
目下汝所辦尚妥。
此可寬矣。
又奏、臣以我兵兩路深入。
賊匪必顧巢穴。
木邦駐兵數千。
已不為少。
旁無可慮。
不意賊匪狡詐百端。
俟明瑞深入後。
複聚衆侵擾木邦。
得旨、即朕亦如此想。
此即輕敵之處。
又豈料滇兵懦弱如此乎。
又奏、珠魯讷木能先事豫防。
又不奮勇攻殺。
以緻賊匪四面猖獗。
援兵又緩不濟急。
得旨、伊乃初次辦理軍情。
罪尚可寬。
非若額勒登額。
有心誤事。
又奏、永昌為各路總彙之地。
兵馬糧石。
均須豫籌。
臣是以未敢擅離。
現在軍務緊急。
更須于永昌總為料理。
未敢冒昧請往。
緻有贻誤。
得旨。
汝此時豈可離永昌。
與前降旨時。
情形不同。
不去者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