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不一例加賞。
又覺未昭平允。
查将來凱旋經費。
先經奏明應于通省按糧徵收。
今賞銀留為辦理凱旋。
或續辦兵差之需。
既免此時按戶查給之繁。
複省将來按畝徵輸之費。
與普被恩膏。
事無二緻。
在官在民。
均屬妥便。
得旨、知道了。
既有此項。
目今辦理。
再不可稍資民力矣。
慎之。
勉之
○定長、鄂寶、又奏。
京兵指日過境。
奉旨先行籌議。
查湖北境内十站。
應照向例。
于呂堰、樊城、宜城、麗陽、荊門、建陽、江陵、公安、分設八台。
屯紮騾馬接替。
于各台适中處。
安設八尖。
惟馬騾最為緊要。
襄陽所屬。
地近豫省。
尚易雇備。
其鐘祥、荊門、江陵、公安、所轄五台。
應于鄖陽。
宜昌、德安、漢陽、黃州、施南等府。
分别酌撥。
至一切經費。
蒙恩賞銀十萬兩。
現議留為凱旋。
或續辦兵差之用。
諸可妥為儲備。
不緻贻誤。
得旨、覽。
仍在爾等不辭勞。
往來稽察妥辦耳。
勉之
○署貴州巡撫良卿覆奏、黔省随師餘丁脫逃者。
前已将拏獲數目具奏
○現又據思南等府續獲四名。
饬審收禁。
并滇省逃竄之綠營兵三百餘名。
一并上緊協拏。
得旨覽。
所奏續獲僅隻四名。
足見未實心嚴緝也。
日久更無從得矣。
今複獲幾名。
可即奏來
○丙戌。
谕曰、将軍公明瑞。
自蠻結大破賊兵之後。
進至宋賽。
因前路并無賊匪蹤迹。
而額勒登額等。
又不能從猛密取道。
會兵同進。
遂由猛弄一路。
破壘因糧。
屢有斬獲。
繼複由大山移駐小猛育。
數日閑攻擊賊營。
連次取勝。
此時若額勒登額。
領兵由外進援。
腹背夾攻。
賊衆何難靡潰。
讵額勒登額。
始于旱塔逗遛。
老師挫銳。
迨退回虎踞關。
又因賊衆尾至猛卯一路。
轉避賊繞從内地。
由小隴川等處。
纡緩而行。
以數日可達之程。
遲至二十餘日。
方抵宛頂。
經鄂甯屢檄促援。
一切置之不問。
緻老官屯賊衆。
轉得并力拒我大軍。
是額勒登額。
喪盡天良。
有心贻誤。
其罪可勝誅乎。
時将軍公明瑞。
方統衆奮力剿禦。
以綠營兵丁疲病者多。
不忍抛棄遄行。
令将領等分整隊伍。
以次沖出。
明瑞親冒矢石。
督師殿後。
猶殺賊數千。
我軍藉以保護。
而明瑞悉力擊戰。
以緻受傷身殒。
其相随之都統紮拉豐阿、護軍統領觀音保、總兵李全、亦先後陣亡。
聞之深為轸悼。
在緬匪徼外幺<?麻骨>。
本不值興兵辦理。
朕并無必欲剿滅之意。
前降谕旨甚明。
特以劉藻、楊應琚、舛謬失律于前。
而額勒登額等、喪心偾事。
又出意料之外。
緻将軍大臣。
奮勇捐軀。
辦理勢難中止。
現已特派經略、将軍、參贊大臣、并調撥八旗勁旅。
厚集繼進。
以期掃蕩蠻氛。
至明瑞等夙秉純誠。
盡心國事。
效命疆場。
并宜優加恩恤。
以慰忠荩。
明瑞、着照班第之例。
從優議恤。
其一等誠嘉毅勇公。
即着伊子承襲。
紮拉豐阿、觀音保、李全、亦着一并優予恤典。
俱入祀昭忠祠。
該部詳悉察例具奏。
所有陣亡兵丁。
并着行文該督等、查明恤賞
○又谕曰、明瑞應賠一切銀兩。
俱着加恩寬免
○又谕、現在續派官兵赴滇。
籌辦進剿緬匪。
一切機宜。
關系緊要。
必須重臣前往督率調度。
以期迅奏膚功。
大學士忠勇公傅恒、着授為經略。
阿裡衮、阿桂、着授為副将軍。
舒赫德、着授為參贊大臣。
阿桂現已傳旨令其來京。
再赴滇省。
舒赫德即行馳驿前往雲南。
與阿裡衮、鄂甯、豫辦軍營事務。
傅恒俟将次進兵。
再行前往。
所有雲貴總督員缺。
即着鄂甯補授。
明德。
着調補雲南巡撫。
明德未到之先。
其總督印務。
着阿裡衮暫行管理。
鄂甯、仍着辦理巡撫印務。
至随舒赫德前往之司員等。
并着一并馳驿
○又谕曰、額勒登額、身為參贊大臣。
統兵進剿。
乃有心退縮贻誤。
經撫臣屢調退援。
一切置之不問。
實為罪不容誅。
現今降旨革職。
拏解來京治罪。
額勒登額。
本烏拉齊微末之人。
前此皆由富德。
袒庇戚誼。
多方緣飾。
疊次保薦。
擢至大員。
派往軍營。
竟偾軍旅大事。
從來外省濫舉匪人。
該督撫等。
尚有應得處分。
今額勒登額、喪心失律至此。
非尋常敗檢劣員可比。
為舉主者。
安得聽其置身事外。
以長朋比頹風。
富德、着革去散秩大臣。
拏交刑部治罪
○谕軍機大臣等、伊犁将軍阿桂、經曆戰陣。
伊犁現亦無事。
着即馳驿來京。
候朕訓示後。
遣伊前往雲南。
伊犁将軍印務。
着伊勒圖署理。
額敏和卓。
着往喀什噶爾總統事務。
阿桂、不必俟伊勒圖至彼交代。
奉旨後。
即将印務委該處副都統一員。
先行暫署
○又谕、現在滇省尚書需接濟馬匹。
前經傳谕各該督撫、上緊購辦。
以備軍行。
但此時酌定進兵。
應在來年秋末冬初。
而目下天時漸次向炎。
長途催趕。
馬力易疲。
自應從長計議。
着各該督撫等。
除已經起送之馬。
饬令解員。
在途緩頓徐行外。
其餘未經解送者。
一面采辦齊全。
擇地分廠散牧。
務令餧養膘壯。
俟應行解送時。
酌量另降谕旨。
再行從容解滇應用。
至于來年進兵之語。
祗可督撫等知之。
當密之又密。
令賊不測何時進兵豫備。
自勞其力耳。
可即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前以本年進剿緬匪。
曾令崔應階于該省水師内。
揀選三千名。
令葉相德帶領。
由廣東一路往滇。
今酌定進剿事宜。
尚需時日。
所有該省水師兵丁。
此時且不必即行前往。
可傳谕崔應階。
并葉相德知之。
須密之又密。
毋洩機宜也
○盛京禮部侍郎溫敏奏、高麗龍川居民董芳春、金官一、金文愛、駕船補魚。
遇風漂至鳳凰城小島子地方。
當即行文該國王查核屬實。
現在資給衣服口糧遣回。
下部知之
○以銮儀衛掌衛事大臣福隆安、為兵部尚書。
命在軍機處學習行走
○以吏部尚書托恩多、署步軍統領事務
○浙江巡撫熊學鵬、丁憂。
以浙江布政使永德、為浙江巡撫。
浙江杭嘉湖道劉純炜、為浙江布政使
○調山東巡撫彰寶、為江蘇巡撫。
福建巡撫富尼漢、為山東巡撫。
湖北巡撫鄂寶、為福建巡撫。
以陝西布政使程焘、為湖北巡撫。
山東按察使勒爾謹、為陝西布政使。
調山西按察使尹嘉铨、為山東按察使。
以原任雲南按察使夔舒、為山西按察使
○命江甯将軍富椿、來京候旨。
調廣州将軍容保、為江甯将軍
○調西安副都統玉柱、為正紅旗漢軍副都統。
以科布多參贊大臣紮隆阿、為西安副都統。
熱河副都統集福、為科布多參贊大臣。
正紅旗漢軍副都統呼什圖、為熱河副都統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内黃縣民左谷多妻董氏
○丁亥。
上耕耤。
詣先農壇行禮。
更服。
至耤田所。
躬耕三推。
複加一推。
禦觀耕台。
命莊親王永瑺、裕親王廣祿、和親王弘晝、各五推。
吏部右侍郎何逢僖、戶部右侍郎高恒、禮部右侍郎倪承寬、兵部右侍郎覺羅奉寬、刑部左侍郎錢維城、工部右侍郎劉星炜、都察院左副都禦史鄂忻、通政使覺羅志信、大理寺卿景福、各九推畢。
順天府府尹、率農夫終畝。
賞赉耆老農夫如例
○谕曰、額勒登額。
統兵分剿緬匪。
既在旱塔逗遛。
老師糜饷。
及将軍等懸軍深入。
複不能克期赴援。
是額勒登額之喪良偾事。
罪不容誅。
其在事兵丁等。
皆由将領所誤。
尚可原恕。
但既曠日持久。
亦複無功足錄。
可宣谕伊等。
益當奮勉自勵。
以觀後效。
至将軍明瑞。
所統滿漢官兵。
深入賊境。
蠻結之戰。
奮勇摧堅。
繼複破壘因糧。
着有勞績。
即此番由猛臘回至宛頂。
亦系将軍護令旋師。
并作伊等棄逃潰散。
所有明瑞軍營随行官弁。
及滿漢兵丁。
着阿裡衮、鄂甯、詳悉查明。
加恩分别賞赉。
以示鼓勵
○谕軍機大臣等、據鄂甯奏、滇省辦理馬匹維艱。
自屬該省實在情形。
本地媒産馬無多。
連年采買。
原難多有寬裕。
此時轉不必複向民間購辦。
稍滋紛擾。
其牛隻不慣跋涉。
前辦多有損傷之處。
昨阿爾泰亦曾奏及。
竟可無庸複辦。
川省既議以馬騾抵用。
并令粵西亦就該處所産。
悉心籌辦矣。
至京兵現已起程。
原為彈壓地方。
至進剿日期。
今年或趕辦不及。
俟來歲秋冬。
再議大舉。
則諸事措置。
皆得從容。
所有京兵在途行程各事宜。
現令軍機大臣詳悉議覆。
其荊州四川駐防兵丁。
到滇後。
即可在省城暫駐。
先盡京兵遄行。
則沿途頓宿諸事。
更為便易。
但明年進兵之說。
務須密之又密。
毋令外閑傳布。
此外尚有應行密籌之事。
已面谕舒赫德。
俟其到滇後。
與阿裡衮。
鄂甯。
公同妥議。
據實覆奏。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據阿爾泰奏、将豫備之營驿馬匹。
及采買馬騾。
盡數解滇。
并購備牛隻運送等語。
昨因赴滇馬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