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軍營留駐之兵。
不下一二萬人。
現在由京陸續派往滿兵。
又有六千餘人。
若俱屯駐永昌。
恐難彈壓。
因思普洱一路。
俱系滇省無用之兵。
若将滿兵分駐。
更可藉壯聲援。
着傳谕永瑞。
所領湖廣滿兵二千五百名。
不必前赴永昌。
即往普洱。
擇無煙瘴地方屯駐。
并谕阿裡衮。
鄂甯等。
将應行儲備軍糧等項。
速行随時籌辦
○又谕曰、定長奏、逆犯孫大有。
何佩玉等。
制造器械旗幟。
謀為不軌。
抗拒官兵。
業經拏獲各犯究審等語。
已有旨令将妥速獲犯之地方文武員弁。
查明咨部議叙矣。
至此等奸民。
原為戾氣所生。
比之惡獸毒蛇。
宇宙間不能無此種類。
其天良滅絕。
自外生成。
實為覆載之所不容。
一經破案。
即當盡法嚴究。
大示創懲。
若僅将首犯數人正法。
餘黨概從寬典。
則匪犯罔知警戒。
何以戢奸宄而靖地方。
着傳谕該督。
務将現獲各犯。
嚴加審鞫。
其黨逆助惡者。
均當按律骈誅。
不可稍存姑息。
此外或有餘孽未獲。
并當實力根究。
毋使稍有漏網。
可将此傳谕定長知之
○賜恤受傷身殒之将軍公明瑞、谥果烈。
陣亡之都統紮拉豐阿。
谥昭節。
護軍統領觀音保、總兵李全。
并予祭葬
○賜恤軍營自盡之參贊大臣侍郎珠魯讷。
并予祭葬。
給雲騎尉世職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商水縣民胡曰仁妻康氏
○庚戌。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鄂甯奏、遊擊袁夢麟、守備陳言志、帶兵應援木邦。
被賊沖散。
該弁等被沖之後。
作何下落。
尚未據鄂甯等奏及。
袁夢麟等雖所統兵數無多。
亦當奮力抵禦。
若一遇賊匪。
遽行潰散。
即當按律治罪。
以肅軍紀。
着該督等。
秉公确查。
如果有恇怯逃竄情形。
即行據實奏聞辦理。
不可稍存姑息。
着于奏事之便。
傳谕知之
○禮部議準、四川總督阿爾泰疏稱、雅州一府向例附邛州考棚考試。
今人文日盛請另立一棚。
該處舊有空房堂宇号舍。
業經修葺齊全。
毋需動支公項。
從之
○赈甘肅平涼、靈台、莊浪、安化、合水、環縣、平羅、西甯、碾伯、大通、肅州、高台等十二州縣。
乾隆三十二年。
水災饑民
○豁福建台灣外洋遭風漂沒兵米。
一千一百六十石有奇
○辛亥。
谕軍機大臣等、山東巡撫富尼漢。
所具奏摺。
于體制未合。
嗣後陳請安謝恩等摺。
仍照此次款式。
其陳奏地方公事各摺。
俱應書寫臣字。
着将此傳谕知之
○以甯古塔副都統宗室增海、為廣州将軍
○以故湖南龍山縣大喇司土把總彭炳子榮魁、四川建昌道屬中渡啞出卡土百戶阿雜拉子噶爾藏策淩、襲職
○升任福建巡撫崔應階疏報、侯官、長樂、羅源、古田、将樂、沙縣、建安、政和、歸化、上杭、霞浦、福鼎、漳平、龍岩、鳳山、諸羅、彰化、淡防、晉江、龍溪、诏安金門通判等。
二十二州縣廳。
開懇田園地。
六十三頃九十九畝有奇
○豁福建彰化縣水沖園、地、一百三十甲有奇額賦
○壬子。
谕、今年鄉試屆斯。
所有各衙門應行開列試差之進士出身人員。
着吏部傳齊。
帶領引見
○谕軍機大臣等、今日召見新授汝甯府知府徐紹洵。
看來其人謹饬有餘。
尚知兢兢自守。
而才識未免拘牽。
于方面重任。
恐未能料理裕如。
汝甯一缺。
雖不甚繁劇。
然知府有表率屬員。
整饬地方之責。
未便因循贻誤。
着傳谕阿思哈、令其留心體察。
徐紹洵。
是否能勝此任。
即行據實具奏
○又谕曰、吳達善奏、陝甘挑選額魯特兵丁三百四十六名。
前赴雲南。
現已分起程。
由川省前進等語。
此等派往雲南之額魯特。
為數本屬無多。
若于到滇後。
複令分派各營。
與綠營兵丁零星錯處。
不但不能轉移滇兵怯懦舊習。
且恐日久因循。
轉為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