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銀兩。
與該撫前奏數目不符。
着将原摺鈔寄吳紹詩查核嚴審定拟。
又伊齡阿另摺奏景德鎮瓷器廠。
向存有曆任大小樣器。
八千四百餘件。
上年二月間。
經舒善調取存貯。
現在向彼查取。
舒善覆以業經進呈。
餘者破損無存等語。
曆任庫存瓷樣。
理應交代後任。
舒善因何将此項樣器。
盡行損壞無存。
其情節更不可解。
着交吳紹詩一并詳訊實供具奏
○旌表守正捐軀之直隸滄州民田超女田氏
○是日、駐跸鄂爾楚克哈達大營。
翼日如之
○甲申。
上行圍
○谕、昨因總兵顧鋐、連發六百裡八百裡、摺二件。
滋擾郵傳。
駭人聽聞。
已降旨交部嚴加議處。
本日又由驿遞到八百裡奏摺。
雖據稱有續獲藏帶牛肉頭發之僧人五名情節。
而摺内夾有紅紙單帖。
内稱查辦割辦匪犯四次谕旨。
俱系接準提督移咨。
總督定長。
并未專行。
不知何故。
切勿以臣言申饬等語。
已極荒唐可詫。
其餘各摺。
一請來京陛見。
有面陳之語。
俟伊父九月十六日生辰後起程。
一請外省設立品級石。
頒發大清會典。
及武鄉會試添四書題論諸條奏。
此等不急細務。
及陳請陛見。
豈有由驿加緊馳遞之理。
又其奏封内有書冊一函。
朕初以為或查出地方邪教逆詞等事。
及經拆閱。
乃系顧國泰詩集。
并有顧國泰請安叩賀天喜一摺。
種種妄誕乖謬。
實出情理之外。
顯系喪心病狂。
實屬可惡。
顧鋐着革職。
交與總督定長。
即行鎖拏。
派委妥員解送來京。
交軍機大臣嚴行審訊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永州鎮總兵顧鋐奏、拏獲傳布謠言。
及翦辮匪犯二摺。
系由驿六百裡。
及八百裡。
先後拜發。
業經降旨将顧鋐交部嚴加議處。
并傳谕定長等。
将伊平日居官如何之處。
查明具奏。
乃今日複據伊八百裡遞到奏摺三件。
暨顧國泰詩集一冊。
似此荒唐謬妄。
實屬喪心病狂。
已降旨将顧鋐革職。
着定長即将伊鎖拏。
派委妥員嚴行管押進京。
交軍機大臣究審。
并饬沿途小心防範。
勿得稍有疎虞。
顧鋐如此舉動乖張。
則其平日之妄作妄為。
必有類此出于情理之外者。
該督撫豈竟毫無聞見。
保以不及早參奏。
定長素性疲懦。
于此等人。
每務姑容。
殊屬非是。
着即将顧鋐任内。
種種乖謬不法劣迹。
據實查明具奏。
如稍涉瞻顧回護。
則是自取罪戾矣。
至顧鋐昨日所奏拏獲二案。
已谕方世俊。
就近查訊。
有應根緝要犯。
即上緊查拏。
并谕定長悉心研究。
追求正犯蹤線。
今複據盤獲帶有牛内頭發之僧人覺性等五名。
并着交定長方世俊一并嚴切詳鞫。
不得因顧鋐為人荒謬。
遂并其所奏之事。
亦不認真查辦。
以緻因噎廢食着傳谕定長等即速審明。
務得确情。
詳晰覆奏。
所有顧鋐奏事原摺。
并着鈔寄閱看
○又谕、據吳壇奏近因查緝割辮匪徒。
于蘇州城外。
訪出久經奉禁之大乘。
無為。
二教經堂十一處。
并将各堂師徒工夥住宿在堂者七十餘人。
全數拏獲等語。
邪教久經嚴禁。
該犯等何得尚敢潛開經堂。
聚徒傳教。
今既經搜拏破案。
自應徹底清查。
嚴行懲治。
此等邪教。
莫甚于直隸之宣化府。
前經屢犯屢懲。
昨亦因盤緝割辮匪犯。
獲有圖謀興教之案。
除究出逆詞。
另行按律從重辦理外。
其實在從教怙惡不悛者。
并改發新疆。
即始從而後改者。
亦予以杖徒。
俾庸衆知所炯戒。
不敢複蹈法網。
江南此等案情。
向未辦及。
不可不多辦數人。
以儆将來。
或其中亦有如宣化之逆詞。
或其中即有割辮匪犯在内。
及相幹涉之處。
更不可不悉心根究。
着傳谕彰寶。
即速親提各犯。
逐一研訊。
分别定拟。
毋得少為輕縱
○又谕、據四達等奏、查審張廷瑞、因家财細故。
捏造逆詞。
陷害親叔張如岧一摺。
此等逆犯。
自應處以極刑。
已于摺内批示矣。
前閱張廷瑞原呈。
稱系安邑縣生員。
更非無知愚民可比。
乃敢任意編造逆詞。
尤為可惡。
學校中有此敗類。
該學政及教職等。
平日所為管教者何事。
着傳谕四達。
蘇爾德查明張廷瑞。
系何項生員。
因何得以潛蹤外出。
于審拟完案時。
将學政呂光亨、及該學教官、一并嚴行參奏。
聽候交部從重議處
○予故蘇尼特貝勒甘珠爾緻祭如例
○乙酉。
上行圍
○谕軍機大臣等、連日據永州鎮顧鋐馳奏、拏獲傳布謠言。
翦割發辮匪犯數起。
已谕定長等。
悉心研究。
務得确情。
今提督福永。
亦據顧鋐禀報情節。
具摺奏聞。
已于摺内批示顧鋐以此等緝匪事件。
疊用八百裡馳遞。
過涉張皇駭人觀聽。
且以尋常條奏、及陳請陛見。
并将顧國泰詩冊。
一并附呈。
實屬喪心病狂。
已降旨将伊革職拏問。
觀其舉動乖張若此。
所獲各犯。
亦恐不無妄供誣賴之弊。
但此等遊方僧道。
形迹既涉可疑。
而謠言帖内。
又有異樣字迹。
或果與匪徒交涉。
或别有邪術流傳。
均未可定。
該督等務須平心靜氣。
反覆研鞫。
俾無遁情。
不可因顧鋐之人不足取。
心存成見。
緻令情僞難分。
如能審有端倪。
即須根尋蹤線。
速獲正犯。
以靖地方。
若審明實無影響。
亦即取保省釋。
勿累無辜。
設系兵役等。
有心誣陷。
并将栽害之人。
從重治罪。
如此分别辦理。
方不緻失之枉縱。
至永州。
僅屬一隅。
所獲即有數案。
其餘各屬。
何未聞獲有匪犯。
則所謂認真查緝。
仍系虛應故事。
着該督等再行嚴饬所屬。
上緊查拏。
勿稍疏懈。
并谕文武大小員弁。
知顧鋐之獲罪。
乃其荒唐乖謬所緻。
伊等若因此稍懷畏懼緝捕不力。
是又因噎廢食其取戾更重矣着将此一并傳谕程焘知之。
仍即速行回奏
○刑部議覆、江蘇巡撫彰寶奏、原任兩準鹽運使盧見曾。
隐匿提引銀兩私行營運寄頓。
照例拟絞監候秋後處決。
應如所奏。
從之
○是日、駐跸紮克丹鄂佛羅大營
○是月直隸布政使觀音保、按察使周元理覆奏、翦辮匪犯。
現督屬查辦。
務期必獲。
得旨、汝等徒為此言今所獲要犯為誰
○兩江總督高晉覆奏、馮钤奏稱宿州拏獲之匪犯張四、訊系即張四儒。
供出徐州趙三誘令割辮。
解交臣處究審一案。
饬員赴徐州府搜查。
并無趙三蹤影。
臣親提張四研訊。
據供前認為張四儒、及趙三誘令割辮之處。
均系受刑捏造。
并非張四儒。
亦無趙三其人。
查張四儒。
系東省拏獲匪犯斬貫子。
供出之人現咨明山東。
将靳貫子解來江省質認。
以定虛實。
得旨、此人已提至京。
将張四亦嚴押送京可也
○又奏、拏獲割辮匪犯。
所供多系奸僧指使。
是僧道急宜清理。
但恐奸僧不僅江南。
各省皆有。
得旨、且自汝省實力行之。
又稱、請将稽查僧道之例。
再行申明。
于清本澄源之道。
似有裨益。
得旨、恐未必在此。
而反緻滋擾。
又稱、臣于匪徒竭力辦理。
不敢徒托空言。
得旨、許久尚未得一要犯。
何謂非空言耶
○又奏、請從僧道年終奏報之例。
得旨、此亦治标而非正本澄源之論。
況此時更不可行俟事後再講
○江蘇按察使吳壇奏、查辦匪徒情形。
得旨、汝等在部中。
尚為出色好司員。
一至外省。
即變為模棱養高之惡習。
實屬可惡。
且此事特旨交汝。
即馳驿何妨。
而緩緩摺奏。
究無一切實語。
實孤朕望。
不知恩之物耳
○湖北布政使闵鹗元奏、遊方僧道。
勿藏奸僞。
請嗣後止許在本處寺廟焚修。
遊方不得過本管府屬。
得旨、此事可緩
○協辦大學士公副将軍署雲貴總督阿裡衮、雲南巡撫明德奏、永昌、普洱兩路軍糧。
派撥采買三十餘萬石今歲來年。
俱已敷用惟沿邊土司所屬先經緬匪蹂躏。
田地荒蕪。
請于今冬查明缺乏耔糧牛力之家。
于明春借給銀兩。
令其購辦。
普行耕種。
俟秋後按照時價交米還項。
不敷軍糧。
即在各該土司地方采買。
得旨嘉獎。
卷之八百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