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起意倡首之賊。
亦淩遲處死。
餘俱立斬枭示。
賊匪家屬。
着賞此次出力兵丁等為奴。
幼丁十歲以上。
俱着正法。
該處民人驟經滋擾。
不無被賊奪取牲畜物件。
着溫福查明。
除現存者。
交給本人外。
其殘缺者。
官為賞給。
再摺内稱、往南路逃去賊衆。
派兵追捕。
此時曾否全獲。
着傳谕溫福等。
嚴行緝拏。
毋使一名免脫。
拏獲時。
一面具奏。
一面正法
○又谕、據溫福等奏、昌吉屯田遣犯糾約一百餘人。
乘夜開昌吉城門。
竊取存貯兵丁衣履腰刀等物。
将通判赫爾喜。
把總馬維國。
戕害。
向烏噜木齊一路前來。
溫福随親帶兵。
前往堵截。
賊衆結隊而立。
溫福排列兵丁。
圍住擒拏。
衆賊抵死拒捕。
随施放槍箭。
殺死一百餘名。
生擒三十餘名。
其越山逃散者。
差派官兵嚴加追緝等語。
此等逃散衆賊。
溫福派兵分路追趕。
其藏匿山林者。
難保無一二免脫。
似此賊犯。
情甚可惡。
非尋常逃犯可比。
務須全數拏獲。
正法警衆。
此等賊犯逃散後。
定從辟展、哈密、巴裡坤、肅州、等處奔竄。
着傳谕吳達善、存泰、福僧額、文绶等務選妥幹官兵。
凡賊所經一切隘口山林。
嚴加搜尋查緝。
勿緻一人漏網。
拏獲時。
一面具奏。
一面即行正法。
伊等此次緝拏時。
着互相行文。
查對姓名。
俟各處全數拏獲。
不遺一名後。
再為停緝
○兵部議奏、據兩廣總督李侍堯議覆、大學士陳宏謀條奏、巡察海口商船。
及裁汰戰船二摺。
查粵東出海商船。
節經嚴定章程毋庸更改至戰船。
額設外海缯艍拖風。
烏<?舟皮><?舟彭>、哨船、一百六十七内河橹槳。
急跳快哨、艟艚船、三百八十今請裁外海船三十二。
内以缯船改造拖風船一以缯艍拖風改設内河快船十。
又請裁内河船五十六。
内以橹船二改造外海拖風船一。
共裁船八十八。
改造船十二。
其承修戰船粵省向責成道府。
請仍照舊等語俱應如所奏。
從之
○工部等部議覆、江西巡撫吳紹詩奏稱、南昌縣上泗港。
有官建石閘一座、以衛圩内民田閘當水沖。
屢緻傾圯。
請移建于王字湖口。
應如所奏。
從之
○予故直隸總督方觀承祭如例。
谥恪敏
○旌表守正捐軀之山東文登縣民劉成業女劉氏
○是日、駐跸中關行宮
○乙未。
上駐跸避暑山莊。
至庚子皆如之
○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協辦大學士公副将軍署雲貴總督阿裡衮、雲南巡撫明德奏、滇省銅廠、三十餘處。
向系糧道專管。
布政司無稽核之責。
金銀鉛廠、二十九處。
又系布政司專管。
本地道府概不得過問。
均屬未協。
請将各處金銀銅鉛廠。
如系州縣管理者。
責成本地知府專管。
本道稽查。
如系府廳管理者。
責成本道專管。
統歸布政司總理至糧道既不管銅廠。
事務太簡。
查驿鹽道管驿站鹽務。
政事頗繁。
請将驿鹽道所轄之雲南、武定二府。
改歸糧道管理。
所有該道等應換印信。
咨部換給。
得旨、如所議行
○丙申。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遣官祭曆代帝王廟
○遣官祭都城隍之神
○谕曰、增福在熱河道任内年久。
辦事亦屬奮勉。
着加恩賞給按察使銜
○又谕曰、阿裡衮等查奏、前年去年。
征剿緬匪。
所有陣亡、傷亡、及瘴故、打仗未出、各弁兵。
造冊咨部核辦一摺。
辦理尚未允協。
官兵等身臨行陣。
如果奮勇效命疆場。
自應查明恤賞。
以昭激勸。
但亦須核其用力多寡。
是否殺賊臨陣捐軀。
必功狀分明。
權衡悉當始足以昭軍紀而服人心。
今滇省綠營兵弁積習恇怯。
木邦等處。
遇賊率多逃竄甚屬怯懦。
即有陣亡之人。
亦非蠻結等處。
出力打仗者可比。
若漫無區别。
一例從優予恤。
則滇省恇怯弁兵。
益不知奮勉。
着該部詳查此内陣亡傷亡官兵。
俱減半給與。
恤賞。
其染瘴病故者。
既與身冒矢石不同。
而打伏未出之人。
更無實在下落。
均不應議恤
○谕軍機大臣等、據阿裡衮等奏請責成該管道府專管廠務。
及統歸布政司總理一摺。
已批如議行矣。
至原參糧儲道羅源浩總理銅廠。
于銅觔多有透漏及未追責欠銅本至七萬六千餘兩一摺。
已降旨革職查究并令将應行交官還款之項。
着落羅源浩名下。
勒令按數賠償。
以示懲創今複據阿裡衮等奏、各廠有弊無弊漫無證據。
甚至奸商侵蝕工本以緻乏費停采。
窮民失業。
帑項虛懸等語此皆從前辦理不善所緻。
羅源浩固罪無可寬而劉藻在滇最久鄂甯莅任年餘。
均有督辦銅廠之責。
何以并未查明及早劾參妥辦以緻廠務廢弛。
國帑虛懸所有羅源浩。
應行追繳之項。
倘将來不能如數賠償。
即着劉藻家屬。
及鄂甯名下照數分賠以清帑項。
尋奏羅源浩等。
實系辦理不善。
尚無染指情事。
其積欠銀。
議令羅源浩分賠一半。
各廠員分賠一半倘實不能如數。
再着落劉藻家屬。
及鄂甯名下分賠。
報聞
○又谕曰、福永奏、續獲僧人覺性等、及拏獲散布謠言之王玉祥等現聽督撫二臣審理一摺。
前已有旨令該督撫等。
嚴行審究務得确情。
并據該督奏明。
前往湖南會辦。
此時想已得有端緒着再傳谕定長。
方世俊将前竹所獲各項人犯。
一并詳細研诘訊取實供。
即行速奏并窮追根線。
毋緻稍有疎縱。
如果審系無幹即予省釋。
亦不得拖累無辜。
福永摺并着鈔寄。
尋奏覺性所攜頭發。
訊系得之和奸民婦。
别無奸匪形迹。
已按例拟議其傳播謠言之王玉祥等亦經訊明均非翦辮匪黨報聞
○丁酉谕工部堂官覆奏濫準浙省制造步兵鳥槍一案内稱一切軍裝器械。
例由兵部定議。
行令工部報銷此案兵部并未将原卷。
内統制先制字樣分晰定議。
遂緻以誤承誤等語所奏殊屬文飾。
該部原辦此案之堂司官既未将應否準銷之處。
細心核議率爾朦混議準。
而阄在堂司官又不将從前錯謬之處據實指出。
乃複卸罪兵部回護前非甚屬非是。
所有從前議準及現在覆奏之工部堂司官。
均着交部嚴加議處。
此項濫費銀兩仍着原議之堂司官。
與蘇昌名下照數着追
○又谕、本日進呈奉天秋審本内。
經九卿由緩決改入情實者。
乃至五起之多如徐大占産殺弟馬大、刨墳見屍。
伊勒圖、索欠斃命。
哈當阿、薛三在配行兇。
均屬兇殘不法。
本應拟以情實。
九卿所改甚是。
朝铨久任盛京刑部。
非不谙曉律例。
何以寬縱至此朝铨着交部嚴加議處
○又谕向來各省應入秋審官犯。
俱于各州縣獄中監禁。
勾決本到。
轉行該地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