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有。
及至事已敗露。
所費之數。
轉令衆商代為完繳。
則是伊等耗官赀。
飾私産。
博恩榮。
兼得數利。
而現在應完款項。
竟與未經入手私用之散商。
一例均攤。
漫無差别。
公道安在。
設伊等稍有人心。
又複何以自問。
何以對人耶。
着傳谕拔世。
傳集商人等、谕以此案糜帑欺公。
高恒、普福、實為國法所不容。
伊等因系高恒等縱容獲罪。
是以姑從寬宥。
但身為商總。
前此領引辦工。
既為各商主持其事。
兼之異衆受恩。
光榮逾分。
今雖因事覺褫革。
而悔罪自贖。
亦當具有同心。
向後如能悔奮自新。
或可冀恩邀格外量加。
若當此完項輸公之際。
商總等仍思卸責衆商。
恬然不思激發。
豈獨天良喪盡。
抑且不知善自為計。
有是理乎。
如此詳悉開導。
即令伊等各自認照從前所用分數。
加增依限完繳。
餘外再令各商均派。
則分股公明。
衆人自益心折。
而辦公亦為平允。
并将現在如何通盤查辦。
分定完公數目。
專摺奏聞
○實授索琳、為戶部右侍郎
○以左副都禦史黃登賢、為倉場侍郎
○以侍講學士博卿額、為奉天府府尹。
○丙子。
谕、據明德奏、廣東解送滇省馬匹之千總王定元、縱容兵丁賭博。
失火燒毀馬棚。
及糧料、民房。
又佐領六十七、縱容兵丁不住馬棚。
強占民房。
失火延燒。
并燒死馬匹。
均屬不法。
請旨革職審拟等語。
各省派委解運馬匹員弁。
理應約束兵丁。
毋任沿途滋事。
乃該員弁等。
竟敢有心縱令兵丁。
肆行無忌。
骩法擾民。
非尋常約束不嚴可比。
王定元、六十七、均着革職拏問。
交該督嚴審治罪。
至該兵丁等、辄敢于所過地方。
縱賭縛人。
占居民房。
燒毀官物。
實為不法之尤。
非嚴加懲治。
不足示儆。
并着明德查審明确。
按照軍法從事。
仍即速行奏聞
○又谕曰、明德奏、雲南現在辦理軍需。
請再撥銀三百萬兩備用一摺。
昨因彰寶奏稱、江甯藩庫、有曆年積存銀兩。
已谕令撥銀二百萬兩解滇。
着戶部再于相近雲南省分、應行解部款項内。
酌撥銀一百萬兩。
即令派委妥員。
迅速解往
○荊州将軍永瑞、雲南提督五福奏報、會同副都統雅郎阿、總兵永平、領兵至猛卯地方。
于二月初二、三、四、等日。
殺賊二百餘名。
及其騎馬頭人二名。
餘賊宵遁。
因巡查打樂附近之猛混、猛海等處而回。
得旨、雖屬殺賊。
并未擒一活口。
一言亦未訊得。
此何故也。
又批、我兵究系多少。
何人帶兵殺入。
何人較衆奮勇擊賊之處。
何不明白具奏
○丁醜。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遣官祭曆代帝王廟
○谕、昨據明德奏、廣東解馬赴滇之千總王定元、佐領六十七、縱容兵丁。
沿途滋事。
已降旨将該員弁等、革職拏問。
兵丁等、審明按照軍法治罪。
此項馬匹。
均由粵東起解。
該省大吏。
自應慎選妥員。
責令管解。
并嚴行饬谕。
沿途加意照管。
毋任稍有滋擾。
今解員等、辄敢縱兵生事。
種種肆行無忌。
皆由該總督、将軍、揀派不善。
教誡不嚴所緻。
實難辭咎。
李侍堯、增海、俱着交部嚴加議處
○吏部議、安徽巡撫馮钤、于知府史魯璠、事後糾彈。
冀掩袒庇。
應照例革任。
得旨、馮钤、着革任。
○旌表守正捐軀之江蘇邳州民黃雲妻顧氏
○戊寅。
以故四川松茂道屬松岡長官司衮卻克嘉布子納木耳甲、建昌道屬黎溪州土千戶自誠明子得道、休緻貴州黎平府屬亮寨司長官司龍紹儉子世勳、各襲職
○己卯。
孝昭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軍機大臣等、崔應階覆奏、台郡情形。
并揀選赴滇水師兵丁一摺。
内有補制軍裝帳房。
分派管領起程之語。
所奏皆屬虛文。
已于摺内批示。
此項兵丁、挑赴雲南備用。
辦理務得實際。
如水師所用火罐火器。
戰船中制勝之具。
前已傳谕令其豫備帶往。
此外如藤牌刀械之類。
有該兵丁平時應手習用者。
亦當酌量随身攜帶。
俾得各盡所長。
至鳥槍火藥等類。
滇省軍營。
自己儲備。
毋庸遠道赍持。
徒滋跋涉。
若軍裝不過飾觀。
而帳房鑼鍋等物。
長途運載。
更為累墜難行。
遇有應行儹程之時。
勢必轉增羁滞。
此皆綠營沿習故套。
崔應階何不度事理之緩急。
聽從伊等。
部署紛繁若此耶。
又稱、剿獲台匪首級。
兵役等有黃教亦被殺死一語。
尤屬綠營将弁等妄冀豫留地步其言全不可信黃教乃案内兇渠。
該犯一日不獲。
此事一日不了若将領等心存畏難之見。
遂撫拾風聞影響之談。
以為首惡已經被殺。
為自欺欺人之計。
殊不思根株未拔。
萌檗旋滋。
日後餘燼複延。
伊等能任其咎乎。
着傳谕崔應階實力加緊督辦。
務令克日就擒。
并将近日剿捕情形。
即速據實具奏
○禮部尚書協理官學事務觀保等奏、鹹安宮官學教習邱學敏、怠惰曠功。
請革退。
其總裁等。
應交部議。
得旨、知道了。
所有鹹安宮稽查教習之張曾敞等、着交部察議。
至觀保、管理官學日久。
并不實力整頓。
以緻教習人員。
怠惰曠功若此。
此次若非邁拉遜查出參奏。
觀保尚在睡夢中。
觀保。
着交部嚴察議奏
○以頭等侍衛瑚什、署正黃旗護軍統領
○以署鑲黃旗護軍統領富椿、為正紅旗護軍統領。
銮儀使覺羅瑺岱。
署正藍旗滿洲副都統
○庚辰。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閩海關稅務。
前以明福任内、有提後補前情弊。
業經降旨鄂甯、令其徹底根查嗣經鄂甯奏、常在任内、亦有此事。
複谕令一并訊究。
今據常在奏到、據實檢舉一摺伊任内曾有将滿關以後徵銀、提後作前之事。
常在接管榷務。
既知該關向有那新補舊之弊當時并不查明具奏。
且複通融踵辦。
何竟糊塗若此。
看來此案。
若非鄂甯查出參究。
伊又調任綏遠城。
自揣離任在即。
不能回護。
亦必不肯據實陳奏。
今見事難掩覆。
始以一奏檢舉塞責。
豈能逃朕洞鑒。
常在、着交部嚴察議奏
○軍機大臣等奏、此次大學士公傅恒前往雲南。
應運送沖天炮四位。
其随帶測量儀器官員。
及造辦處儀器二分。
炮手四名。
令同馳驿前往。
所用炸藥、令營造司派出工匠二名。
随往修合。
報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