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劫奪軍械。
始終并未接一仗。
殺一賊。
朕閱王巍前次奏摺。
已洞燭其欺飾情形。
因令解京面訊。
伊亦自知養癰玩寇。
更難狡辯。
交軍機大臣、會同刑部按律正法。
以肅軍紀。
自來綠旗微末員弁。
希心進取。
尚有勇往自效之人。
稍遷至遊守。
已覺改步。
及擢用提鎮。
則自謂志願已足。
專務敦體養安。
無事則以便給取巧臨事又以退诿自全。
甚至贻誤軍旅重務。
亦所不顧。
深堪痛恨。
曾不思伊等、如果力圖感奮。
殲賊奏功。
固得邀酬庸渥典。
即不幸身撄鋒镝。
勤事捐軀。
國家自必賜恤褒旌。
澤及後裔。
若以一時幸生詭避。
不惜失律偾轅。
既負惡名。
更罹顯戮。
以彼絜此。
孰得孰失。
雖至愚必當猛省。
伊等亦具有人心。
何覆轍相尋。
迷而不悟。
一至于此。
嗣後務各洗心滌慮。
激發天良。
痛懲痼疾。
以冀承受朕恩。
如尚不知悛改。
前事之鑒具在。
毋謂朕三令五申之不豫也。
将此明切申谕提鎮等知之
○又谕、戶部議、粵海關赢餘短少。
請交該撫确查覆奏一摺。
固屬循例駁查。
但關稅比較赢餘。
惟期核實。
粵海關此次赢餘銀數。
雖較三十一年短少。
而核之三十年。
則尚多銀四萬餘兩。
并據該督聲明。
是年風信稍遲。
洋船少到。
自屬實在情形。
與其如閩海關之提後補前。
緻徵收年款不清。
又何若據實奏報之不緻欺飾乎。
且使各關赢餘之數。
竟至節年遞短。
及聲說情節支離。
自當切實核查。
以杜侵隐之弊。
今粵海關洋船遲到之故。
有可憑。
又較再上一屆。
有盈無绌。
即令按例行查。
不過照常奏覆。
仍屬具文無益。
所有此案短少銀兩。
着準其核銷。
毋庸再行駁查
○己醜。
谕、江甯兵數無多。
原設副都統二員内。
裁汰一員。
圖桑阿着來京。
另候補用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傅恒奏稱、不必由普洱一路進兵等語。
雲南軍營。
滿洲、索倫、兵弁雲集。
昨又派京兵一千。
兵力充足。
應或由普洱。
或由落卓。
多進一路。
以分賊勢。
是以降旨令阿國哈帶兵。
于此兩路内酌定一路。
前進。
傅恒即派滿洲、索倫兵二三千名。
阿思哈到軍營時。
令伊帶領前進。
仍派幹練領隊大臣一員協助。
令精銳官兵在前哨探。
如不可進。
阿思哈等、斷不可輕進。
整兵屯劄。
但作欲攻之勢。
以為聲援。
若賊因我兵由猛密戛鸠、兩路夾攻。
賊衆盡于此處抗拒。
落卓一路。
無賊防守。
阿思哈等、即乘其不備。
長驅冞入。
直搗賊巢。
如略有阻滞。
仍不可輕敵。
将此傳谕阿思哈于進兵時。
務須持重相機辦理。
萬勿貪功輕進。
朕意不過欲伊等、仍為疑兵。
以分賊勢。
非責其直抵阿瓦以成功也。
或由普洱。
或由落卓進攻之處。
着傳恒定議速奏。
此次剿辦緬匪。
賴我兵力。
無藉外夷。
南掌助順與否。
無關緊要。
但恐伊等、與賊通謀。
從後抄襲。
亦不可不豫為防範。
着傅恒相度機宜。
指示阿思哈遵行
○又谕、據富明安奏、審拟韓濟臣控告張明川等、占匿地畝一摺。
初以為就案查辦。
情節不過如此。
已批交部核議矣。
及細思之。
則張懷智、張明川、宋之欽等。
先後皆曾充縣書。
其中不無可疑。
此項地畝。
既系書役産業居多。
難保無串通占踞情事。
若輩善于舞弊。
自報墾以至丈量。
前後騰那影射。
皆勢所必至。
承審各員。
為所朦蔽。
辄欲将就完案。
富明安亦未見及此。
不複深求。
恐不足以服衆心而成信谳。
着傳谕富明安。
再行詳悉查核。
務得實情。
并于巡查地方之便。
親行履勘。
蠹胥自不能肆基奸欺。
庶幾水落石出。
或昭平允。
仍将覆查另辦之處。
據實奏聞
○又谕、前因吏部将雲南驿鹽道馮光熊丁憂員缺。
奏請簡放。
曾經降旨傅恒等、于貴州等五省派往道員。
及滇省出色知府内揀選一員奏聞調補。
但思滇省。
此時正辦軍務。
恐現任各員。
均有經手要件。
難遽離任。
着再傳谕傅恒等、如馮光熊并未承辦軍需。
應即令其回籍終制。
若該員現有經管事務。
自未便另易生手。
且其母喪事。
已有伊子弟經理。
該員即星夜遄歸。
亦已無及。
不妨即照永昌府賀長庚之例。
令其仍留原任。
此正所謂墨绖從戎。
并非奪情可比也。
将此并谕明德知之
○庚寅。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曰、董邦達以年逾七秩。
衰病乞休。
自合引年之義。
但伊挈家久住京師。
既不能遽回本籍。
且禮部事務。
本不甚繁。
董邦達着加恩準其給假數月。
俾得安心調攝。
不必解任
○辛卯。
谕、昨派閱朝考卷之大臣。
以拟取各卷進呈。
朕閱前列數卷。
并拆看彌封。
則拟列第一之嚴本卷。
論冒雲、人心本渾然也。
而要必嚴辨于動靜之殊兩句内姓名顯然并見。
複閱拟第二之王世維卷。
則雲維皇降衷。
而拟第三卷之鮑之鐘。
則用苞含上下句。
苞為鮑字之半拟第五卷之程沅。
則雲成之者性也。
成與程音相同。
實堪詫異。
雖此各卷文義。
原屬可取。
而其字迹可疑。
且不止一卷。
豈得盡謂偶然适合。
似此隐藏字樣。
非關節而何。
若謂此非關節。
亦不解複有何等字樣為關節者。
或雲朝考止論去取。
不問前後。
此在小省人少者則然。
若江浙中式進士較多。
設朝考即入選。
而名次在後。
恐已難邀館選。
是前列實為勢所必争即不能保無播弄筆墨。
希圖巧作夤緣之計。
朕從不肯逆詐億不信。
而亦斷不能漠然無先覺。
為此等伎倆所蒙。
諸臣皆朕所信任派出。
不值因此遽興大獄。
今為一一舉出。
應有内愧于心者耳。
此事姑從寬免究。
但如此拟取。
不足以昭公道而服人心。
因令軍機大臣、會同原看官。
将各卷通行覆閱。
據奏請将原拟之前四卷。
抑置取卷之末。
并将所取各卷。
酌改前後次序。
另簽進呈。
均如所拟更定。
至原拟第三十一名之卷。
诏既不切。
詩複不工。
亦如所請斥去不取。
以示平允。
原派閱卷之大臣。
将此不應入選之卷。
濫取充數。
咎無可辭。
着交部議處。
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