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此明白宣示。
俾嗣後衡文諸臣。
及應試士子。
各自猛省。
倍加警惕
○谕軍機大臣等、前以來歲庚寅。
為朕六十壽辰。
辛卯複逢聖母皇太後八旬萬壽。
在籍大臣中錢陳群、精力尚健。
不妨聽其來京。
惟沉德潛、年屆期頤。
不宜長途跋涉。
因降旨令其不必來京。
并令錢陳群、就近宣示朕優待高年之意。
為之慰留。
今據沉德潛奏覆、已遵旨于江鄉慶祝。
朕心深為嘉悅。
而錢陳群、因接奉前旨。
奏稱精神增健。
具見歡欣踴躍之忱。
第其年雖少德潛。
而八秩已逾。
亦應優加體恤。
若明年到京。
即留住都門。
候與慶典。
時日既長。
恐妨頤養。
倘回籍複來。
則道途行李。
仆仆頻年。
并非朕曲體老臣至意。
錢陳群、竟俟後年來京。
恭祝皇太後慈甯萬壽。
明秋朕壽辰時。
即仿沉德潛例。
在本籍望阙叩祝。
俾江浙兩省耆舊。
随同二老。
扶杖嵩呼。
實為國家祥瑞。
恐錢陳群、思踐前言。
仍欲入都。
即着沉德潛、就便前赴嘉興。
宣示恩旨。
力為勸阻其行。
至沉德潛、以百齡上壽。
福葉昇平。
即後年皇太後萬壽。
亦一遵前谕。
不必遠道來京躬祝。
以副朕懷。
将此詳悉谕令知之
○授一甲一名進士陳初哲、為翰林院修撰。
一甲二名徐天柱、一甲三名陳嗣龍、為翰林院編修
○壬辰。
吏部等部議覆、兩廣總督李侍堯奏稱、廣州府屬香山縣之淇澳村。
四面環海。
奸匪出沒。
宜設專員。
以資巡緝。
查有惠州府屬歸善縣之欣樂司巡檢。
所轄并有沖要。
盡可歸并縣丞兼轄。
請移駐淇澳。
作為調缺。
庶于海疆有裨。
并請鑄給香山縣淇澳司巡檢印。
以昭信守。
應如所請。
從之
○癸巳。
谕、據經略大學士公傅恒奏、遣回鄰省辦差人員一摺。
所奏甚是。
所有道員法明、知府赓音、知縣張昌、着照所請。
仍留滇省辦差。
其餘各員。
俱令即回本任
○又谕、據經略大學士公傅恒奏、永順鎮總兵常保住、辦理綠營事務。
不甚相宜。
該員曾經出兵。
若用為滿洲領隊。
尚可得力。
永北鎮總兵達興阿、留于軍營無益。
請送部引見。
以旗員降補。
并請以署理楚姚鎮孫爾桂調補永順鎮。
于文煥署理楚姚鎮。
馬彪署理永北鎮等語。
常保住、着賞給副都統銜。
留于軍營領隊。
所遺永順鎮總兵員缺。
着孫爾桂調補。
其楚姚鎮總兵員缺。
着于文煥署理。
達興阿、着來京候旨。
所有永北鎮總兵員缺。
着馬彪署理
○又谕、據永德參奏、西安縣知縣胡師亮、違例擅将存貯積谷、及還漕米石。
那動墊給兵糧。
并未詳明有案。
其買補倉谷。
即有民欠。
亦未據實詳報。
乃于上年歲底。
出具全完倉收。
其中恐别有侵欺情弊。
請将該員革職審拟。
并該管知府張士範解任。
該道張聚琛察議等語。
胡師亮、着革職。
與案内經手人等一并交該撫嚴行審訊定拟。
張士範與該縣同城。
漫無覺察。
着解任交部嚴加議處。
其有無知情扶同徇隐之處。
并交與該撫确訊具奏。
該道張聚琛、并着交部察議
○谕軍機大臣等、據阿裡衮、阿桂奏稱、前永瑞、五福等、疎縱召散。
伊等并未咨催。
自甘認罪。
已将伊等交部議處矣。
但阿裡衮、阿桂、贻誤之事。
不止于此。
此尚其小者耳。
朕命伊二人前往雲南。
專為剿滅緬匪。
小靖地方。
伊等自應相度地形賊勢。
将應辦理之處。
酌定具奏。
乃阿裡衮一切因循。
阿桂複随同附和。
以緻諸事均未辦有端緒。
其意不過往守一二年。
緬匪不來。
即為地方無事。
遂可還京。
前猛卯等處土司所屬地方。
有被緬匪搶掠之處。
傅恒甫至軍營。
均經查出具奏。
而阿裡衮等、現在軍營。
于此等事。
豈竟不知。
伊等之意。
賊匪不過擾犯極邊之土司。
現有滿兵屯劄。
斷不敢侵犯内地。
然則即永駐邊疆乎。
抑尚徹回乎。
我兵徹後。
賊複内侵。
又将何以處之。
阿裡衮、阿桂、在京時。
與傅恒同在軍機。
今雖在軍營。
何事不提撕訓誨。
寄信曉谕。
此次辦理諸事不妥。
屢經降旨。
想傅恒至軍營。
必傳谕伊等。
斷無隐匿不告之理。
阿裡衮等聞知。
亦當猛省。
追悔前非。
即應将如何同心協力。
奮勉辦公之處陳奏。
方合大臣之體。
乃二人置若罔聞。
不發一言。
惟聽傅恒調度。
實為怪事。
阿裡衮、阿桂、喪心何至于此。
直是無用之物。
亦無容多谕。
緬匪之事。
究竟應辦與否。
伊等能辦與否。
着明白回奏。
并傳谕經略傅恒知之
○又谕、據傅恒奏、遣回鄰省辦差人員一摺。
所奏甚是。
已于摺内批示。
并明降谕旨。
如所請行矣。
鄰省道府等官、調赴滇省辦差。
原系阿裡衮、鄂甯所奏。
其事本不甚妥協。
昨曾計及此等人員。
在滇一時既不能盡得現缺。
遇有委辦事件。
必緻呼應不靈。
而各員本任職守。
轉不免久曠。
于公事殊屬無益。
已傳谕傅恒、令其酌量辦理。
今傅恒尚未接到前旨。
即有此奏。
與朕所見。
不約而同。
非公忠大臣。
實心體國。
安能在在留心。
籌畫恰當如此。
覽奏實深嘉慰。
将此傳谕傅恒知之
○又谕曰、阿爾泰題參玩視解犯怠忽不職之知縣徐祐彥一本。
已降旨照部議。
将該員革職。
其本内所稱丁萬鐘、四鈕兒、頂替代解。
經永甯縣知縣範橚、查驗鎖鐐。
并未灌鉛。
年歲等均屬不符。
當即究出情弊。
獲犯詳禀一節。
看來該縣尚能遇事留心。
與尋常俗吏、随接随遞依樣葫蘆者不同。
于地方事務。
實有裨益。
若遽令送部引見。
未免過優。
該督應将該員、即予記功。
将來遇有應升之處。
酌量題補。
以示鼓勵
○經略大學士公傅恒奏、滇省春雨應時。
豐收可望。
滿漢官兵。
鹹知奮勉。
餧養馬匹。
亦有起色。
炮位船隻。
現擇寬廠地方鑄造。
臣驗之天時之順應。
人情之感奮。
将來進剿緬匪。
斷無不平定之理。
得旨、覽奏欣慰。
又批、此時亦不可為滿足之言。
但盡人事。
以聽天佑可耳
○又奏、接到軍機詢問解京之緬兵桑甕供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