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臘戌擒拏苗溫。
辦理完竣時。
各處戶漢。
必有聞風至者。
再行招集。
由落卓一路前進。
更屬妥協。
現已曉谕遣回等語。
線甕團、原系木邦土司。
為緬匪殘擾。
情願将所屬戶漢等、招集自效。
傅恒等即将擒拏苗溫一事。
責成辦理。
甚合機宜。
即照所奏酌賞口糧火藥。
令其前往。
但不可僅派伊屬下人等。
仍應添派我兵。
線甕團、究系外夷。
不可深信。
恐苗溫就執。
以擒獲渠酋。
恃為己功。
妄生希冀。
現在軍營兵數頗多。
普洱一路。
并不進兵。
不過在彼駐劄防守。
毋庸三四千兵。
即由普洱兵内。
派往二千名。
倘相距較遠礙難撥調。
即酌于軍營兵内抽撥一二千。
派往亦妥。
除派傅顯統領外。
仍由烏三泰、長青、五福三人内。
派一人協同前往。
再普洱纡遠。
是以不由此路進兵。
不過屯兵防守。
有雅郎阿、鐵保在彼。
毋庸另行派人前往。
即查拏召散之事。
亦非急務。
大兵攻得阿瓦。
傳檄可得。
伊将焉往。
又據奏稱、大功告蒇後。
派一旅之師。
查搜來卡、落卓等處。
彼時令普洱之兵接應夾攻。
即可将零星賊匪。
剿除淨盡。
肅清道路。
所議亦是。
彼時大功已成。
倘道路不甚遙遠。
竟遣阿桂統兵前往。
将此路搜查。
并順便留心查拏召散。
将此傳谕經略傅恒等、相機酌辦。
又據奏稱、猛拱人等、急欲辦賊。
索倫兵已到數百名。
再合現駐之兵數千名。
先奪取戛鸠渡口。
此雖相機措置。
以期及早成功。
但既得一現成機會。
仍須堅定熟籌方妥。
不必過于急切。
傅恒等、惟遵前旨。
諸凡持重妥辨。
再昨據良卿奏稱、貴州提督拜淩阿、經經略傅恒等、檄調前往永昌。
朕即降旨饬查。
傅恒等并未奏聞。
可傳谕令其查奏
○又谕曰、阿思哈于官兵全過豫境後。
即起程赴滇。
已谕令沿途催督官兵速進。
俟其到滇後。
即可令喀甯阿前赴河南新任。
其雲南巡撫事務。
仍着明德暫行署理。
至彰寶赴滇。
尚需時日。
且伊初至雲南于一切事務。
未能遽習。
而明德系辦理軍需熟手。
江蘇撫篆。
現有高晉兼攝。
不妨令明德暫留永昌照料。
策應諸事。
且彼時已屈進剿之期。
阿思哈、或尚需帶兵前進。
雲貴總督印務。
仍可令明德暫署。
着将此傳谕傅恒知之
○又谕曰、楊廷璋覆奏、查驗直省城工一摺。
據稱、與藩臬兩司。
親赴查核。
以期工歸實用。
帑不虛糜。
核實辦公之道。
固應如是。
至所稱從前修葺、複稍殘缺者十九處。
應黏捕者五處。
此項城垣。
修築未久。
何以複有殘缺、及應需黏補之處。
非當日經手之員。
辦理草率。
即系浮冒開銷。
工無實濟。
恃向例不過保固三年。
僅為敷衍目。
前之計。
幸逾例限。
即可脫然無累。
似此随修随損。
勢将何所底止。
是從前帑項。
竟為徒費。
而工作不幾有名無實乎。
且城牆自應堅厚牢築。
非尋常牆垣屋宇。
及細巧工作可比。
一經鸠葺。
自當屹峙數十年。
何至蒇功未幾。
又煩甃治。
若不嚴以程限。
将不肖之吏。
相習效尤。
止顧侵漁。
而罔思鞏固。
豈朕發帑衛民之本意乎。
着楊廷璋、将甫修旋缺複需黏補各城。
逐一查明。
系何年興修。
何員承辦。
如有應行整理之處。
即着經手之員。
如式賠修。
嗣後各省新修城工。
總以三十年為率。
如未逾年限。
複需修整者。
即照此着賠。
其有原估磚工、酌改土城之處。
并須加意确核。
毋任絲毫冒濫。
近日山東濱州等處。
改築土城。
磚石各項。
即有希冀混開者。
經工部核駁。
地方官遇有城工。
辄思從中取利。
恐不獨山東一省為然。
不可不留心查察。
若仍漫無稽核。
惟任劣員弊混。
不特總辦督辦之大員。
責有攸歸。
即該督撫亦難辭咎也。
并将此通谕知之
○經略大學士公傅恒等奏、提督哈國興、自野牛壩來騰。
據稱、該處樹木甚多。
内有晝楠夜槐二種。
尤為适用。
現在砍伐将及二千株。
每日督工趕造船隻。
約于指定數目外。
更可多造。
該處氣候甚好。
兵役并無疾病。
無不欣喜從事。
得旨、欣慰覽之
○又奏、黔兵赴滇較多。
閱時亦久。
現在患病及疲弱不堪者。
共數百人。
自應徹回更換。
查關外造船料物充裕。
将來成造船數。
自可稍多。
現調福建等處水師。
定能濟用。
第船數有餘。
兵數亦須稍添。
臣等訪聞黔省鎮遠、古州、銅仁等、十餘處。
俱緣傍灘江。
形勢與蠻暮灘江相似。
向有營兵。
谙習操篙。
應請将前項病發缺額。
挑選習知舟楫者。
照數撥補。
一轉移間。
并無添調之兵。
而進剿水師。
多得數百人之用。
得旨嘉獎
○命内閣學士全魁、蔣元益、教習庶吉士
○壬戌。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曰、陸宗楷年逾七旬。
兵部尚書。
有本任應辦之事。
不必兼管國子監事務
○谕軍機大臣等、滇省辦理軍需。
計前後已撥解帑銀一千三百餘萬。
曆年動用若幹。
未據核算。
現在将屆進剿。
兵饷銀兩。
最關緊要。
自當寬為豫備。
着傳谕傅恒、即行查明現存銀數。
是否寬餘。
如尚須酌量增添。
即速行具奏。
以便早為撥運。
将來大兵凱旋後。
即或用有留餘。
原可存貯藩庫。
以備節年撥給該省兵饷、及銅本之需。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近聞江西建昌府知府黃肇隆、不知安分。
狐假虎威。
倚恃上司聲勢。
輿論啧啧。
頗駭聽聞。
建昌離江西省城不遠。
而該撫吳紹詩、并未一言奏及。
其中恐不無瞻徇姑容情事。
江西亦高晉所轄。
豈竟一無聞見。
着傳谕該督、令其悉心訪察。
黃肇隆平日居官若何。
如查有劣迹。
即自行具摺參奏。
毋得瞻徇同官。
以自取咎。
○又谕、據工部議駁陝甘總督明山、酌定新疆哈密、巴裡坤等處。
現行物料價值章程一摺。
所辦甚是。
已依議行矣。
新疆地方遼闊。
一切物料價值。
自不能盡與内地相同。
然亦必按照各該處出産之多寡。
道路之遠近。
就其等差。
互相核校。
一一酌定章程。
方可垂之永久。
即如哈密、巴裡坤、與烏噜木齊等處。
情形總難畫一。
但近日貿易交通。
商賈往來不絕。
所有物價。
何至相懸數倍至十餘倍之多。
其尤不可解者。
葉爾羌、喀什噶爾、阿克蘇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