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彼處。
轉覺不成事體。
且伊等與炎方水土。
俱不相宜留駐亦屬無益。
第邊圉要地。
若僅委之滇省。
恇怯無能之綠營兵。
在彼駐守。
恐不足恃。
縱使哈國興竭力整頓。
亦難責其遽有成效。
因思黔兵較滇兵尚為可用。
且其地。
亦相距不遠。
總屬一總督所轄之處。
似當于現調之貴州綠營官兵内。
揀選強壯出色之人。
酌留若幹。
分駐永昌等處。
與滇兵協同戍守。
庶于邊防有益。
此時若緬酋已遣人奉表前來。
即可毋庸如此辦理。
若此旨到後。
彼處尚無信息。
不可不及早豫防。
或為日稍久。
即令黔兵更番換駐。
亦無不可。
滇黔本屬毗連。
換防往來。
亦不緻有跋涉繁費。
着傳谕傅恒等。
即速詳酌妥辦。
前谕阿桂。
彰寶。
回就傅恒行程。
會商善後諸事。
此時自已議定。
阿桂等、諒複至永昌。
辦理徹兵事宜。
計傅恒奉到此旨。
當已過雲南省城。
阿桂等亦不必複勞往返。
傅恒可即就所見。
酌量籌畫。
劄緻阿桂、彰寶、令其就該處所有黔兵若幹。
應留某處若幹。
迅速妥協派撥。
即行奏聞。
将此一并傳谕知之。
尋奏、此番大軍圍攻。
緬子屢從栅内哀求。
且差大頭目來懇罷兵。
似無詭飾。
徹圍後整旅入關。
緬子遣頭目請安。
見大軍營壘森嚴。
神情畏懼。
無由窺見我兵不得不退之勢。
該頭目曾向哈國興等言。
天朝在阿瓦之人。
分居遠近不等。
回後傳齊。
及查例備貢。
必需時日。
臣等徹兵時。
仍選将弁。
帶貴州。
及昭通兵。
分駐關隘。
計共健旅三千。
以待使來。
肅觀瞻而壯形勢。
足資邊防。
報聞。
○丙戌。
谕、國家熙洽化成。
薄海共跻壽<?宀禹>。
昇平人瑞。
實應昌期。
是以每歲直省題報。
老民老婦。
年至百歲。
及百歲以上者。
不可勝紀。
因思向來所頒時憲書。
後頁紀年。
祇載花甲一周為斷。
殊不知周甲壽所常有而三元之序。
數本循環。
成例拘墟。
未為允協。
着交欽天監。
自乾隆三十六年辛卯為始。
于一歲下。
添書六十一歲。
仍依幹支。
以次載至一百二十歲。
則開袠犁然。
期頤并登正朔。
用符紀歲授時之義
○丁亥。
上詣大高殿行禮
○奉皇太後居長春仙館
○詣安佑宮行禮
○幸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四川總督阿爾泰奏到。
乾隆三十四年民谷數黃冊。
此等事。
例系年終彙奏。
何以遲至開正。
又經旬日。
始行奏到。
阿爾泰久任封疆。
即在四川總督任内。
辦理此等彙奏之件。
向來俱于年内如期奏到。
此次因何不豫為留心查核。
以緻遲延如許之久。
阿爾泰。
着傳旨申饬。
是日、立春。
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戊子。
上還宮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富明安奏到甄别教職佐雜二摺。
此等彙奏事件。
向例俱于年終奏報。
況東省距京更近。
乃遲至新正十日。
始行赍到。
該撫雖初任封疆但曆來彙奏日期。
成規具在。
何以不留心查檢。
緻令遲延。
富明安。
着傳旨申饬
○軍機大臣等奏、臣等面奉谕旨、查詢欽天監有無占驗各書。
據天文科各員稱、所貯占驗書。
于乾隆十年。
大學士傅恒、取去四本。
餘存寫本。
刻本。
觀象玩占書。
共二十本。
又刻本開元占書。
三十六本。
博士薛鼎所修農占書草藳一本。
天文生潘士權所修農占書草藳三本。
俱繳進。
并無存留。
至乾隆二十三年。
奉旨纂天文正義成。
頒貯三部。
所有八節風占。
及星宿禨祥之類。
遵照此書摘取。
更無雜項占書。
報聞
○是日起。
上以祈谷于上帝。
齋戒三日
○己醜。
谕、據雅郎阿奏、前此具觀德保失路無蹤。
摺内未自行請罪。
實屬疎漏。
請交部嚴察議處。
雅郎阿。
着交部嚴加察議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吳達善等奏、查審普安州民人吳國治。
控告差役許文衡。
藉差派累一案。
系良卿。
委令該州陳昶會審意在從寬。
以緻該州始則藉端斥責原告。
繼複授意勸和等語。
不意良卿竟敢負恩藐法若此。
伊受朕深恩。
簡任封疆重寄。
乃與臬司高積。
上下扶同營私肥橐。
置一切公事于不問。
如劉标虧空累累。
姑容瞻徇。
已屬大奇。
甚至普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