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挑若幹。
詳上司察核後。
會同該鎮、協、遴選登記申督、撫提、存案。
遇缺以次充。
其年久衰弱。
不堪頂補者。
臨時更換。
至挑兵時。
胥役等不得藉端需索。
硬派私放。
犯者加倍治罪。
一、此次進剿炮位。
最為得力。
除京城送往沖天炮四位、仍送京外。
所有經略大學士公傅恒、所鑄大炮二位。
蒙恩賜名大神威。
應即存騰越。
留鎮地方。
又續在老官屯。
鑄食五十餘兩神炮八位。
及四川解往九節炮十位。
亦應于永昌、騰越、龍陵、普洱、分貯。
均令每年各操演十日。
其四川省。
咨送劈山炮、八十位。
據川督奏明、已另行補造。
并留滇省。
酌量分給各标管。
一、查木邦土司線甕團、蠻暮土司瑞團等、先經阿桂、彰寶奏、伊等或令回故土。
或擇地安置。
俟詢明再辦。
其餘久經歸順之整欠土弁叭先捧、六本土司召猛齋、景線土司召呐賽、景海土司召罕彪、猛勇土司召叭護、孟艮土司召丙、整欠土司召合□拜。
猛勇士司召瞰南、孟艮土司召猛乃等。
分住普洱沿邊一帶之猛合□拜。
小猛侖、橄榄壩、及思茅、普藤、猛臘等處。
人數既衆情形亦殊。
應如所請。
并俟彰寶等、秋間查辦十三版納。
到普洱、查明應回應留妥辦。
一、耿馬土把總罕朝玑奉旨賞五品頂帶。
給與花翎。
以守備題補。
查罕朝玑等、前歲回滇染病留省城。
未随進兵。
且系夷人。
題補守備不能辦綠營事。
應如所請。
毋庸題補。
祗給守備俸薪。
俟病痊。
歸總督衙門差委。
至大山頭目之侄阿隴。
安于内地。
衣食不欲即回。
仍與養贍留住永昌。
俟大山有人來内地。
阿隴。
如見伊親故。
意欲同回。
該督撫、再行查明。
令歸故土從之
○授喀爾喀和碩親王成衮紮布世子、額驸拉旺多爾濟、為固倫額驸
○是月浙江巡撫熊學鵬奏、臣以巡撫、兼理鹽政。
恭逢巡幸天津。
應馳至該處。
督率浙商慶祝。
得旨、不必來。
在汝尤不可為此奏
○又奏、浙商情殷祝嘏。
請公備銀十萬兩。
解交内務府。
佐萬佛樓工。
得旨、此不可
○福建陸路提督黃仕簡奏、漳浦匪犯李阿闵、與平和人朱振興、夥謀不法現督同文武官、前赴查拏。
得旨、好、知道了。
已調汝水師。
此次水師。
雲南出兵者。
竟不堪。
已有旨、谕崔應階及汝。
汝宜勉力整饬
○陝甘總督明山遵旨議奏、甘肅布政使蔡鴻業奏稱、民間領借耔糧。
各就地土節氣。
随宜播植。
收成後。
勢難全照原借糧色交納。
應請通融抵交。
除下色之<?麻木>粟二谷。
需碾米支發。
仍照一米二谷報銷外。
餘如上色之小麥、豌豆、粟米、黃米、下色之青稞、大豆、青豆、大麥等項。
準其照領借原數。
以上色抵交上色。
下色抵交下色。
其<?麻木>粟二谷、願以小麥、粟米、豌豆、一石抵交二石者準。
得旨、如所議行
○又奏、穆壘迤西地。
自烏噜木齊設屯。
派兵耕種。
已開至吉木薩地。
可安插一千一百五十戶。
除節年辦往八百戶。
據甘。
肅。
二屬。
續召募二百五十戶。
現分三起。
尾随赴屯。
委員照管。
沿途護送。
并造見花名冊備查。
分置移壘河、奇台東葛根等處。
各就近、撥地墾種。
所需盤腳。
及到屯應給牛具耔種。
照奏定章程饬辦。
計正月可到。
該處節候較遲。
春耕不誤報聞
○陝西巡撫文绶奏、膚施、安定、安塞、延長、甘泉、宜州、延川、保安、綏德、米脂、清澗等十一州、縣、常平倉、額谷四萬石。
足資儲備。
其溢額三萬餘石。
請于每年青黃不接時出粜。
價歸司庫。
無庸買補。
報聞。
卷之八百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