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不可信。
彼所略有顧戀者。
惟貿易一節。
急欲求通中國。
而内地亦惟此一節。
尚足以扼其肯綮。
總之彼貢表一日不至。
沿邊貨物。
一日不可令通。
此時務須設法嚴查。
勿使奸劣商民。
絲毫透漏。
若稍有疎懈。
仍歸有名無實。
則并此不足恃。
更複無可把握所系非淺鮮也。
理钶慮者。
緬酋或知我進兵時。
糧馬運送之難。
及将士病損者衆。
而現在八旗勁旅。
又俱徹回。
彼深悉滇省營兵之怯弱無能。
益複無所顧忌。
或漸擾我沿邊土司地界。
亦未可定。
今永昌。
騰越。
尚有黔兵屯駐。
較滇兵稍為得力。
萬一匪酋或有侵擾。
雖不值複為征剿。
而就近揀派留駐黔兵。
統以勇敢将弁。
出邊剿殺。
盡殲醜徒。
使知驚畏庶足示威杜患。
并當一面辦理。
一面奏聞。
前此緬匪之事。
皆由愛必達。
吳達善劉藻曆任總督之姑息養癰。
繼以楊應琚之乖張偾事。
縱令賊匪日肆鸱張。
遂緻大費兵力。
經理數年。
仍不能集勳蒇事。
此因循贻誤之咎。
不可不引以為切戒也。
彰寶。
向日頗屬能事。
到滇以後。
又能實心出力。
是以即用為總督此時既已徹兵。
即阿桂亦不能在彼久駐。
滇省沿邊諸事。
乃伊一人專責。
朕亦惟伊是倚。
哈國興。
雖在滇年久。
究系武夫。
識見有限。
或并沿襲綠營惡習。
遇事一味掩飾彌縫。
止圖彌目前之非。
而不顧贻後來之患。
彰寶斷不可為其所惑。
與彼扶同一氣。
上下相蒙也。
若稍不經意措置不能合宜。
或緬匪侵擾沿邊不知痛加懲創。
甚且匿不上聞。
設或賊衆漸至闌入内地。
并且侵。
及騰越永昌。
尚能諱匿乎若至彼時。
再行奏聞朕惟于彰寶是問楊應琚覆轍具在。
足為炯戒。
即彰寶自忖。
亦複何顔見朕乎。
着傳谕彰寶。
務須實體朕意。
以副委任。
仍将現在邊禁如何嚴密防察及緬匪有無貢表消息。
即行奏聞。
并将此谕令傅恒知之。
尋彰寶奏、緬性多疑。
真僞難定。
前遵旨留黔兵。
并雲南昭通兵。
共三千餘名。
分令昭通鶴麗。
永順三鎮臣。
帶駐虎踞關之隴川及盞達。
遮放等虎。
嚴查商賈私漏。
又于沿邊小口。
嚴饬地方官防範。
其永昌。
騰越。
沿途道路。
添派弁員稽查。
現據永昌守令報。
于龍陵。
訪獲違禁私赈外夷鹽觔之犯。
再查緬夷。
從前貿易。
俱在秋冬間。
詢土人知交四月後。
雨大瘴發。
道路難行。
不能通市。
其進貢尚無消息。
各處官兵。
星羅棋布。
聲勢聯絡。
似有瘴時。
酌移龍陵。
南甸等處。
離各關隘不遠。
聲氣相通。
緬夷必不敢犯邊。
設有侵擾。
定率弁兵剿殺。
如遇事。
有未得主意處。
惟據實奏聞。
綠營怯弱。
而永昌。
騰越。
尤甚。
地較緊要。
現在選練操防。
有截存糧。
可敷留駐兵支用。
得旨、此亦尋常覆奏何亟亟六百裡為也
○欽差湖廣總督吳達善。
刑部侍郎錢維城。
内閣學士富察善奏據遵義都司禀稱、桐梓縣刁民聚衆帶兵往拏。
已獲趙式璧等四犯。
案情重大。
現在兼程前往查辦。
得旨、是爾等審案已當完此案即當盡法嚴處以示警。
不可姑息。
愚民太不知恩。
然亦地方官有以緻之耳。
谕軍機大臣等、據吳達善等奏、桐梓縣民趙式璧等、因勒派軍需聚衆一案。
已于摺内逐一批示矣黔省地方。
自良卿骩法營私。
一切漫無整頓。
吏治敗壞已極。
即如承辦兵差一事并系發給公帑。
不令絲毫擾及闾閻何至有徵派軍需之事。
即此可見地方官之辦理不善。
而所委之貢生生員等、又複從中漁利。
釀成釁端皆所必有之事。
但自辦理軍需以來。
于支發經費以外。
尚恐夫役運送等事。
不能不稍資民力。
複格外加恩賞赉。
體恤不可為不至。
百姓等具有天良。
當共知感激。
即或地方官。
有違禁科派之弊。
何難赴上司控理。
乃竟公然聚衆。
屢次鬨鬧。
挾制官長。
實乃目無法紀。
此等刁民。
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