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詣皇太後行宮侍膳
○吏部議覆、兩江總督高晉奏請。
金山同知。
所管土塘工程。
歸并柘林通判兼管。
華亭。
金山。
二縣水利捕務。
亦歸該通判管理。
其青浦縣水利捕務。
就近歸川沙同知兼管。
金華司巡檢。
仍駐洙泾鎮。
以資巡緝彈壓。
金山同知裁。
複改為蘇州府海防同知。
仍駐常熟縣。
專司常熟。
昭文。
二縣。
土塘工程。
兼管太廠船工。
并稽查海口商漁船隻。
其缺在外揀選調補。
均應如所請。
從之
○己亥。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自避暑山莊啟銮。
幸木蘭。
○谕、據舒赫德等奏稱、請将烏什屯兵四百名。
再令耕種一二年。
俟谷石豐裕。
全行徹回。
計每年可省銀一萬兩等語。
舒赫德等此奏甚謬。
厄魯特回人。
各處駐兵屯田。
原為防守地方。
兼籌儲備。
不當惟計節省。
況國家每歲軍饷。
動用數千萬兩。
何惜此一萬兩之費。
着傳谕舒赫德等、此項屯田兵。
仍照現在辦理。
其換班屯田駐防。
不必徹回
○是日、駐跸中關行宮
○庚子。
駐跸波羅河屯行宮
○辛醜。
上遣侍衛春甯、赴避暑山莊、皇太後行宮問安
○遣官祭賢良祠
○是日、駐跸張三營行宮
○壬寅。
上行圍
○谕、據範宜賓奏、泗州衛軍屯地内。
祥家山地方。
現有飛蝗。
該衛守備焦廷遴、諱匿不報。
又來安縣、甘家港等處。
亦有飛蝗。
并無人夫撲捕。
實系該縣知縣韓夢周、玩誤所緻。
其署縣事縣丞尚之璜。
亦不上緊撲捕。
該管知府王二南、并不實力督捕。
轉出具淨盡甘結。
請交部嚴加議處等語。
焦廷遴、韓夢周、尚之璜、王二南、均着交部嚴加議處。
胡文伯、前為該省巡撫、範宜賓、身為藩司。
彼時尚未卸事。
所屬州縣。
既有飛蝗。
并不選派誠實妥幹大員。
分投盡力嚴查。
緻各該員得以匿飾數月之久。
均難辭咎。
胡文伯。
範宜賓。
着一并交部議處
○是日、駐跸阿貴圖大營
○癸卯。
上遣侍衛百靈阿、赴避暑山莊。
皇太後行宮問安
○行圍
○谕、據胡文伯參奏、舒城縣知縣龔海、采買谷石。
分派部民富戶。
代為買繳。
其不願代買之戶。
勒令交納幫買價銀入己、至數千兩之多。
此外尚有婪索鹽商。
及于命案得受銀兩情事。
均屬大幹法紀等語。
龔海。
着革職拏問。
交該督高晉。
與案内有名人犯。
嚴審定拟具奏。
摺并發。
至此案。
系胡文伯任内之事。
該縣似此婪贓骫法。
胡文伯豈漫無聞見。
何以不早行查參。
直至離任時。
始以一參塞責。
明系見裴宗錫将次到任。
恐其查出嚴參。
故以一奏自留地步。
實屬有心取巧。
胡文伯。
着交部一并嚴加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據伊齡阿奏、船戶徐應中。
黑夜乘風逃關拒捕。
将守口兵役等打落湖中。
傅四、落水身故。
所有正夥各犯。
現已弋獲。
交地方官查辦等語。
奸民敢于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