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等奏稱。
本年派兵随駕行圍。
因護軍營出派人少。
别營人不谙搭城。
故不敷用。
請嗣後派八旗護軍三百名等語。
查派兵随圍。
原使之熟習武藝。
若将八旗護軍多派。
專辦搭城一事。
是護軍竟同搭城夫匠矣。
但護軍額多。
别營人少。
通融出派。
事尚可行。
嗣後請派健銳。
火營。
兩營。
各一百名。
兩翼一百四十名。
八旗護軍二百九十名。
善撲營七十名。
令各該處永遠為例。
從之
○乙未。
谕曰、伍彌泰。
着馳驿往西甯辦事。
換傅景來京
○谕軍機大臣等、昨阿桂等奏、緬匪差人遞書。
随給與回文一摺。
閱其奏摺及文稿。
顯有急欲了事之意。
甚屬錯謬。
已降旨嚴行申饬。
但伊等錯謬處甚多。
尚有前谕所未盡者。
如交易一節。
緬匪情形。
本與俄羅斯不同。
俄羅斯地雖富庶。
而茶布等物。
必須仰給内地。
且其每年貿易。
獲利甚厚。
不能不求我通市。
中國因得就所欲以控制之。
若緬匪與畜類蟲蟻無異。
茹飲穢惡。
回與人殊。
并非急需内地之物。
即向來交易。
彼亦無大利可圖。
且其境與洋通。
諸貨尚可購之海舶。
雖不通商。
實不足以制其死命。
前曾詳谕及之。
阿桂等因其書詞。
及蘇爾相禀。
均言買賣事。
辄信緬匪此次差人遞書。
專為求通交易。
所見已左。
且視此為可以敷衍完局之機。
遂以柔軟言詞答覆。
希圖遷就。
尤屬大謬。
無論禁絕交易。
實非賊人所畏。
彼不過藉此為詞。
斷不宜恃為可操勝算。
即使賊人微有通市之望。
我之馭彼。
亦當詞氣愈嚴。
身分愈重。
彼或懼而懇求。
若稍露餒怯形迹。
措詞失體。
徒然見輕于賊。
彼尚何所忌憚乎。
即如近年辦理俄羅斯交易一事。
中國行文。
屢加斥詈。
彼仍堅籲通商。
始令禀受教約。
俯允所請。
阿桂前在軍機處。
皆所目擊。
豈竟全不記憶。
臨事茫無主宰耶。
至緬匪所遣三人。
阿桂等酌留其二。
所辦雖合。
但賊匪性情狡谲。
彼既留我持檄之蘇爾相、鐘朝用等。
豈不慮我亦留其赍書之人。
其敢于竟爾遣行者。
必轉冀我拘留。
得以探聽内地消息。
且所遣三人。
一為小頭目擺紮機。
一為他矣細。
一為波甕。
阿桂等因留其小頭目及波甕。
而将其次之他矣細遣回。
阿桂之意。
未嘗不以小頭目為彼稍有關系之人。
留而不遣。
尚自以為辦事周到。
獨不思緬匪詭計百出。
或将彼處極無用之人。
冒充頭目。
而以其得力者。
潛列于次。
以防我羁留。
亦鬼蜮伎倆所必至。
阿桂等、果何所據而信擺紮機之實系小頭目。
又何所為而将其次之他矣細放回。
設或因其應對稍明。
将伊遣去。
豈不轉堕其術中。
阿桂等辦此事時。
自應細察其中之最無能者。
令其歸而傳語。
何竟粗略若此。
阿桂才識。
于此等情節。
皆非不能見及者。
何以全未深思熟計。
率意徑行。
不能審慎以處。
其良心尚安在乎。
又據奏總兵哈國興等、訊問緬子。
其謬更不可解。
哈國興于去歲在老官屯。
與緬匪等接見傳語。
實有粉飾通融之處。
恐仍留在軍營。
不免回護誤事。
因将伊降補貴州總兵。
前谕極為明晰。
此時令将伊調至永昌。
第因其在滇年久。
熟悉邊外情形。
令其領兵襲擊。
較之生手。
自稍得力。
并非委其協辦緬事也。
阿桂等、或因諾爾塔書字專呈哈國興。
即代為作書。
令其出銜行文。
尚無不可。
而此事則不當使之與聞。
若因其現辦襲擊之事。
遂将緬匪一切要務。
概令幹與。
則海蘭察。
亦系派出帶兵者。
豈亦當委其同辦乎。
朕之不令哈國興在滇。
實因其深染綠營惡習。
所言殊不足信。
而去冬緬匪求降。
情願送還内地之人等語。
皆哈國興與之議定。
若果所辦切實。
何至賊人之頓萌反悔。
今複令其詢問緬子。
彼複從中損益其詞。
其真情更不可得。
所系甚大。
阿桂等甯不籌畫及此。
竟似此事非哈國興不行。
而調彼至滇。
亦若專為此事。
設世無哈國興。
将置緬夷之事不問乎。
昨歲老官屯受降之事。
尚疑哈國興謊詞瞞哄經略将軍。
今視阿桂所為。
竟是阿桂授意哈國興。
令其捏飾虛詞。
欲圖完事。
因大學士傅恒正在病中。
遂思以此共為朦混。
其心尚可問乎。
着再傳谕嚴行申饬。
将此情節仍一一明白回奏
○又谕、昨冬攻圍老官屯。
緬酋至軍營懇請解圍。
情願奉表納貢。
并送還所留内地之人。
我兵始行徹回。
乃延捱數月。
杳無信息。
因谕阿桂、派人持檄往彼诘詢。
而所派之都司蘇爾相。
至老官屯。
竟為諾爾塔所羁。
蘇爾相不能申明大義。
罵賊捐軀。
甘受賊匪拘絆。
已屬無恥貪生。
罪無可逭。
今複據阿桂等奏到。
蘇爾相所遞禀詞。
惟述賊匪向詢之語。
并無一言斥責。
并為賊人代詢不通交易之故。
直是與賊詭詞進說。
是其喪心病狂。
實為國法所不容輕恕。
現已傳谕阿桂等、如賊匪将蘇爾相送回。
即行訊明。
在彼當緬匪之面。
正法示衆。
至該犯情罪如此可惡。
即其家屬。
亦當加之罪譴。
以昭法紀。
查蘇爾相籍隸甘省。
着傳谕明山。
即速嚴饬所屬。
将伊妻子鎖拏。
派委妥員。
解交刑部嚴行治罪。
毋得稍有疎縱
○又谕、據李侍堯等奏、審拟洋盜陳詳勝等首從各犯一摺。
已批交三法司核拟速奏矣。
至外委謝昌。
職司。
緝匪。
目擊盜船拒捕。
既已槍斃數人。
乃不即奮勇追拏。
緻令逃逸。
僅以斥革了事。
殊不足以重海防而申法紀。
自應量予徒流。
俾劣弁知所儆戒。
定拟後止須咨部完結。
不必另行具奏。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曰、宮兆麟、自調任黔撫以來。
觀其所辦諸事。
時露輕率冒昧之意。
如前此奏請揀發候補知府、及停撥兵米二事。
皆未能詳度事理。
辄行率意陳奏。
業經降旨訓饬。
昨觀音保到京。
質審事竣。
因與該撫曾經共事。
令軍機大臣傳旨詢問該撫居官如何。
據稱、宮兆麟為人粗率。
喜于自誇。
遇事不能精細。
其言實屬切當。
看來宮兆麟之為人。
應對是其所長。
而于辦事殊少實際。
是以外間竟有鐵嘴之号。
朕亦頗有所聞。
巡撫為封疆大員。
責任綦重。
倘遇事不能審慎精密。
徒以口給便捷為能。
必緻贻誤公務。
何以承受朕恩。
即如觀音保在藩司中曆任有年。
朕因其人粗率。
是以未經擢用巡撫。
今粗率如觀音保。
尚以宮兆麟為粗率。
則其習氣更甚。
又不問可知矣。
但該撫現在未蹈罪愆。
猶當加以諄切訓饬。
使之知所悛改。
着傳谕宮兆麟。
令其速行猛省。
痛改前非。
凡事實心實力。
出以持重周詳。
毋謂既得巡撫。
竟自志足意滿。
一任誇張痼疾。
不能力圖懲創。
以緻自贻伊戚。
悔之無及也。
将此詳谕宮兆麟。
所有詢問觀音保奏片。
着一并寄令閱看
○丙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還宮
○丁酉。
谕曰、大學士陳宏謀。
于本年七月間患病。
懇請解任。
曾谕令善自調攝。
不必開缺。
茲複以衰病未克即痊。
奏請解職歸裡。
情詞甚為懇切。
但現在閣部事務。
并不乏人經理。
陳宏謀盡可仍前從容靜養。
且伊奏時屆冬令。
不能即歸。
此際不妨安心調理。
待至明春。
如自揣精力漸次複元。
原可照舊供職。
設明春病竟難痊。
欲得優遊林下。
以樂餘年。
河開乘船而歸。
甚為順适。
此時仍毋庸開缺。
谕令加意頤養。
以副優眷
○予故紮薩克圖汗巴勒達爾。
緻祭如例
○戊戌。